名称 | 关于印发《“促种业发展·护粮食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4319784/2023-00107 | 分类 | 乡村振兴 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农业〔2023〕3号 | 关键词 | 种业发展,粮食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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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促种业发展·护粮食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宿迁经开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江苏省种子条例》,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保护种子使用者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种子市场环境,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激发种业创新发展活力,加快全市现代种业发展步伐,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我局制定了《“促种业发展·护粮食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4日
“促种业发展·护粮食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江苏省种子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种业发展及种子市场监管等相关工作部署,加强种子市场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作物种子等各项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种业发展环境,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切实保障全市粮食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保障全市粮食安全工作目标,突出关键季节、重点作物、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全面加强普法宣传,提升种子使用者和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加强种子经营市场专项治理和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作物种子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种子生产全程质量检查,提升种子生产质量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加强品种展示评比,推进优新品种推广普及,激发种业创新发展活力,加速推进全市现代种业发展。
二、行动时间
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
三、重点内容及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20日)
1.制定行动方案。围绕全年工作计划安排和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切实压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2.组织动员部署。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采取市、县(区)同步,召开专项行动启动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认识,提高专项行动质量。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1日—12月20日)
1.开展普法宣传培训活动。突出关键农时季节,针对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以及种子执法监管部门、育种单位(企业)等不同主体,通过市、县、乡三级联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等宣传媒介以及悬挂横幅、印发《公开信》《明白纸》,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开展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发布典型案例、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等各种行之有效方式,全面开展“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活动,切实提高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以及各类专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做到依法监管、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权,共同营造良好的种业发展法治环境。
2.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治理活动。围绕春、秋两季用种高峰期,以全市种子交易市场、种子经营企业(门店)和网络销售平台为重点,深入开展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和蔬菜等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治理活动。加大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频次和覆盖面,着重检查品种审定和登记、种子标签、经营档案、经营主体备案等。依法严厉打击未审先推、“白皮袋种子”、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年种子持证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县区对辖区内经营门店检查覆盖率不低于60%。加大水稻、小麦、玉米和大豆种子质量抽检力度,重点检测净度、水分、发芽率等三项质量指标以及对部分稻麦玉种子样品进行品种真实性、纯度和转基因成分检测。全年持证企业生产的主要农作物种子抽样率要达到100%,被抽查门店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
3.开展种子繁殖基地田间质量巡查。以水稻、小麦种子繁殖基地为重点,加强制(繁)种企业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田间纯度和检疫性病虫害检查以及杂交水稻制种基地转基因检测,严格查处无证生产、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加强对全市持证种子企业的常规稻麦“三圃”建设情况检查,从源头上狠抓种子质量。
4.开展品种试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试验实施单位自查、市级统一检查的工作要求,及时开展对全市所有承担国家、省级和多渠道等各种农作物品种试验的区试站(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试验方案执行、田间试验质量及规范性、试验组织管理和参试品种表现等情况,提高品种试验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切实增强品种审定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5.开展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基地认定。加快推进市、县(区)两级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基地建设,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基地认定,逐步建立国家、省、市、县(区)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体系,切实提高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安全性测试、真实性和纯度田间种植鉴定等工作的质量,为加快农作物优良品种推广更新,优化品种区域布局提供坚实支撑。
6.开展品种观摩评比活动。在夏秋作物成熟季节,市、县(区)分别组织农技专家、育种科研人员、种子生产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和种田大户等各类代表,对辖区内展示评价基地种植的农作物品种进行观摩评比,为确定本地区农作物主推品种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三)调度总结阶段(6月20日—6月30日、12月20日—12月30日)
各地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工作开展情况调度推进和总结宣传,及时总结宣传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针对客观存在问题,剖清原因,提出针对性工作建议措施。分别于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和半年、全年工作总结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志伟,电话:82289065,邮箱:sqzzyglc@163.com。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行动作为推进全市现代种业发展、促进粮食增产丰收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科学制定行动方案,加强内部人员力量整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大工作协调推进力度,抓好有效措施落实,确保行动取得扎扎实实成效。
(二)加强依法监管。各地全面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坚决做到依法行政、规范监管。加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提高监管工作精准度和工作效率。
(三)加强农技服务。各地要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门技术优势,加大优新品种示范推广力度,增强育种单位(企业)创新动力;加强良种、良法创新集成,加大对种子生产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民的专业技术指导服务力度,提高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推广普及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附件 “促种业发展·护粮食安全”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
“促种业发展·护粮食安全”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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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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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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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市场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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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明白纸资料(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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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横幅(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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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承诺书(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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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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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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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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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执法和检查(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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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种子经营企业(门店)(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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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种子样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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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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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没收种子(万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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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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