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印发《宿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4319784/2023-00080 | 分类 | 乡村振兴 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农法〔2023〕2号 | 关键词 | 农业,行政执法,能力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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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宿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农业农村局,局有关处室(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改革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综合执法体系,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现制定《宿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7日
宿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改革,着力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水平,为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推进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计划,加快完善执法队伍、提升人员素质、补齐办案短板、筑牢制度基础、强化条件保障,打造一支纪律严明有正气、作风过硬有担当、团结协作有温度的“三有”执法队伍。努力实现“一深化、两健全、三确保、四维护、五提升”目标,即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基本架构;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安全;维护农业生产秩序、农民合法权益、农村社会稳定、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政治能力、指挥能力、专业能力、实战能力、创优能力,不断向前推移农业执法工作的边界,不断向深发掘支撑行业发展的内涵,为全面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以制度化为基础,实施政治能力“锤炼”行动。
1. 推动党组织建设制度化。坚持党建与执法工作互融并进,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从严治队,建立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党组织,以支部标准化建设为目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党建知识+每月学法+道德讲堂+作风加油站”的党支部模块化研学模式,拓展“初心建队”主题党日、“亮身份 晒成绩 比作为”党员先锋述职会、 “跑现场 明方向 担主业”乡村振兴重点项目观摩等活动形式,为执法工作提供政治素养、纪律作风和思想认识保障。
2.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及时梳理更新执法事项清单和流程图,并将上述内容与处罚决定等信息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公示。结合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指挥平台建设,推动构建基于互联网、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网络,尽快形成数字化信息档案。加强执法机构内部案件审核力量,通过向内挖潜、向外借力的途径,鼓励现有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聘请专业律师参与重大案件案情研讨分析,强化执法案件自我把关能力,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3. 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标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对综合执法事项目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自由裁量基准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完善免予处罚、从轻减轻和从重处罚的适用条件,为全市农业执法案件办理提供参考基准,确保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标准处罚、无差别执法,努力让每一个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以信息化为方向,实施指挥能力“赋能”行动。
4. 建设市县(区)统一的农业综合执法指挥中心。把信息赋能作为推动农业综合执法创新发展的引擎,建设集线索受理、数据分析、在线调度、实时指挥于一体的农业综合执法指挥平台,设置投诉举报分析、现场检查数字、执法数据中枢、监管对象分析、可视化监管、在线指挥、案卷辅助、业务关联等8个系统板块,实现案件及时指挥督办,跨地区、跨层级协同办案,风险群体自动分析甄别,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宿迁农业“慧执法”支撑能力。
5. 集成农业综合执法 “掌上办案”系统。在整合部分县区现有农业执法办案系统的基础上,按照办案流转网上运行、执法文书在线生成、执法监督随时可控等方向,依托农业综合执法指挥中心配套开发“掌上办案”执法终端APP,实现执法检查、产品查询、现场取证、文书制作、程序审批等在线便捷操作。
6. 探索应用智能AI执法装备。针对农机和渔政等领域监管对象多散乱、违法人员流动性强、违法现象季节性强等现状,联合通信企业协作开发“AI执法移动机组”,搭建“无人机+自动收放机舱+流动5G通信车”多模块组合的智慧执法平台。在重点区域、关键时节开展流动执法巡查,“AI执法移动机组”自动发现农机无牌无证、应检未检、非法改装、违法载人和渔业非法捕捞等情形,通过与农业综合执法指挥中心数据库即时信息交互,实现违法行为自动甄别、自动抓拍、自动推送、自动预警,有效化解执法人员少、覆盖有盲区的问题。
(三)以体系化为抓手,实施专业能力“淬火”行动。
7. 完善执法队伍培训体系。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网上学、自己讲”的方式,分领域、分层次、分批次组织执法人员参训。建立年度轮训机制,组织开展集中军事化训练和执法实务培训,采取邀请专家集中授课、行业条线集中宣讲、农业农村部崇农云讲堂线上教学等方式,重点提升执法人员纪律意识、法治思维、法律素养和农业行政执法技能。建立“1>N”外出培训机制,与农业农村部干部管理学院建立常态化联系,每年定期选送执法骨干参与执法专题培训,参训人员必须以授课的形式向所在单位全体人员汇报学习成果,拓宽培训覆盖面,形成“参训一人、带动一队”机制。拓展“农业执法大讲堂”覆盖面,每月组织市县(区)执法骨干讲授典型案例、交流办案心得,培养既能授课又能带队办案的一专多能人才。
8. 建立执法技能竞评体系。组织农业执法技能大练兵,采取市级示范、县区交叉、异地交流、法规竞答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级岗位练兵活动,强化一线农业执法人员现场处置、调查取证、法律运用、新型装备使用等实务技能。针对部分地区不会办案、不敢办案、不想办案的问题,抽调执法骨干组建办案指导小组,下沉县区开展现场示范,手把手教、一对一带,突破执法真空区。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通过比案件办理质量、比执法行为规范、比法律知识运用、比群众满意度等方式,每年评选出一批执法标兵,有计划地培养推选一批办案能手,在全市营造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带动农业执法队伍办案能力整体提升。
9. 健全案件通报评查体系。开展案件办理通报,继续编发《农业综合执法专报》,每周调度通报各地执法动态;每半年通报一次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查办案件情况,确保上级交办督办、群众投诉举报、巡查检查发现和移送线索的案件,做到100%核查、100%反馈、100%结案。组织执法案卷评查,采取自查自评、交叉互评和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县区自查自评基础上,由市级随机抽取一定数量案件进行县际间背靠背交叉互评。交叉互评结束后邀请省市专家进行集中评查,评选出全市优秀案卷,印发各级执法机构学习参照,并择优推荐参加全省、全国优秀案卷评选。学习他市优秀案例,梳理市县执法办案中不熟悉、不常见的领域,收集整理其他地市的执法案例印发执法人员学习,逐步消除执法冷冻区、真空区,真正实现全方位履职、全领域执法。
(四)以增能化为导向,实施实战能力“尖兵”行动。
10. 增强执法协同联动的能力。围绕堵源头、端窝点,抓现案、清积案的要求,建立队内协同、市县联动、跨部门联合等不同层面的农业执法工作机制,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开展“绿剑”护农、渔政“亮剑”、“铁牛卫士”等系列执法行动,严查农资经营、渔业资源保护、动物检疫防疫、农机安全、宅基地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违法案件。通过协作联动、信息共享,做到“一地案发、全市通报、各地联查”,彻查追溯违法源头,全面履行各领域执法职责,实现执法领域“扩面”、基层办案“增量”、办案质量“提标”。
11. 增强执法带动普法的能力。全面领会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的法治精神内涵,融普法于执法、以执法促普法,组织开展“我执法·我普法”系列宣讲会,突出农机安全应知应会、农资经营选购常识、兽药销售使用知识、官方兽医法定职责、渔业资源保护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定权责等重点内容,市县(区)农业执法机构每年联合开展进乡村到主体普法宣传4次以上,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用生动直观的方式,把法理情理讲清楚、把条文规定讲明白,通过精准普法、靶向指导、提前预防的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充分感受农业执法的温度。
12. 增强执法保障发展的能力。在服务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大局中,深刻理解农业综合执法的更高使命,准确把握行政执法队伍的更多责任。按照靠前服务、拓宽路径、主动作为的思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业执法护发展”主题服务月系列活动,以护粮食安全、护生态安全、护生产安全、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方向,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农机执法上门服务、养殖安全用药入户警示等主题月活动,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执法内涵、前移执法边界,探索农业执法保障“三农”事业发展的更广阔“治理路径”。
(五)以规范化为引领,实施创优能力“争锋”行动。
13. 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结合上级要求,制定《宿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南》,按照执法场所标识统一、功能统一、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原则,统一规范市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渔政执法)机构的场所设置、装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内容,确保办案流程证据链条闭合、审批流程健全、处罚决定得当;办案场所布局设置合理、监控配备到位、功能满足需要;罚没物品仓库独立设置、规范登记、全程管控,可用物质不变质、危险有害有毒物质不被盗。
14. 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效能评议规范。以县区农业(渔政)执法机构、市支队内设大队(科室)为主体,建立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自查与总评相结合的执法效能评议体系。市支队结合执法文化墙建设,建立执法工作实绩季度展示榜,晒出各大队工作成绩、评选季度执法之星,作为执法效能评议的重要内容;全市农业执法机构根据执法效能评议情况,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引领全系统重自身建设、树良好形象、比主责主业的工作导向,逐步探索形成科学合理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系。
15. 积极参与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通过开展考察观摩、交流学习、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结合市支队及其他地区农业执法机构的创建经验和特色做法,引导各地对标找差,形成“先进带后进”的创建机制,力争每年创建1个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窗口),带动提升宿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树立良好的农业执法铁军新形象。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把能力提升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思路、重点任务、进度安排、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确保能力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统筹推进。坚持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将能力提升行动的目标和内容渗透到深化执法改革、完善执法体系、提高执法能力、强化执法办案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同向发力,同步推进,常抓不懈。
(三)加强创新实践。拓展工作思路,不断创新执法体制机制和执法模式。鼓励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创新执法机制和执法方式,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将能力提升行动引向深入。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各地实施能力提升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采用多种方式,深入报道实施能力提升行动的丰富实践、先进典型,引导各地互学互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