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4320291/2023-00172 | 分类 | 乡村振兴 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发布机构 | 中共宿迁市委办公室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办发〔2023〕6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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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有效 |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宿迁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宿迁市委办公室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03月10日
宿迁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22〕22号)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办发〔2022〕49号)精神,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坚持“尊重规律、稳扎稳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保护、体现特色,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建管并重、长效运行,节约资源、绿色建设”的原则,以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目标,突出规划引领,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改善人居环境,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目标任务。到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乡村宜居宜业水平持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农村基础设施体系有效构建。农村水、电、田、路、网等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高标准农田占比稳定在75%以上;区域防洪排涝和水资源保障能力稳步增强;农村光伏总装机达到300万千瓦;千兆光纤、5G网络实现全覆盖;农村公路总里程位居全省前列,有效支撑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农村冷链物流和商贸体系更加完备。产地冷链物流短板加快补齐,与农产品优势产区布局更加契合。城镇商贸服务中心和村级便利店建设更加完备,农村电商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更加健全,农产品进城、消费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更加畅通。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残有所助、老有所养、逝有所安和文体服务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持续健全,农民基本公共服务权利得到有效保障。累计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不少于12个,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80%,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1张。
——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大幅改善。厕所革命基本完成,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更加完善, 河道与污水治理深入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不断深化,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建设持续拓展。累计创建省级特色田园乡村不低于50个,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覆盖率达到10%以上, 高水平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二、重点任务
(三)加强乡村规划管理
1. 加快乡村规划编制。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有序开展镇村布局规划动态更新,把规划发展村庄作为未来乡村发展和人口居住的重要载体,统筹安排非规划发展村庄必要的生产生活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以行政村为编制单元,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强化乡镇统筹,更大范围集聚各类要素谋划乡村发展。到2025年,完成所有行政村(规划发展村庄)的村庄规划编制。持续推进“共绘苏乡”规划师下乡活动,因地制宜探索责任规划师制度,推行常态化的规划师驻镇、驻村服务机制,不断提升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
2.抓好乡村风貌管控。突出乡村规划的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坚持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依法依规做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核发工作,强化规划执行刚性,确保规划执行到位。保护传承乡村风貌,不挖山填湖、破坏水系,塑造山水田园与乡村聚落相融合的空间形态。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格界定搬迁撤并类村庄标准和范围,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3. 推进农村道路建设改造。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积极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加快通往规划发展村庄双车道四级公路建设,加强农村公路与城镇道路、村内道路的衔接。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市规划发展村庄等级公路通达。推动县乡道路提升改造,以县域为单元,进一步优化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基本消除跨县域、镇域“断头路”,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效率。到2025年,农村公路路况优良中等路率达到95%以上。加强村组内部道路建设,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推进村民出行硬化道路“户户通”工程,推动村组内部干路、支路、巷路有效硬化。(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提高农路环境治理水平。以桥梁、交叉路口和临水路段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面打造安全放心路。到2025年,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80 座、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500公里。推动农村公路与特色产业、特色园区、乡村旅游等项目一体化规划建设,增强农村公路对乡村产业振兴的带动力。到2025年,新建改造“美丽农村路”2000公里,新建通往规划发展村庄、重要产业基地、旅游节点等级道路260公里。提高农村公路服务质量,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到2025年,全面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
5. 加强防汛抗旱设施建设。加大区域骨干河道整治力度,实施流域防洪工程,加快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岔流新开河治理工程、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提标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进程。到2025年,初步构建标准较高、功能齐全、节约高效的现代水安全综合保障体系,防洪减灾能力进一步提升。强化易旱易涝区域治理,加强排涝泵站建设与改造,定期开展排涝河沟清淤,推动水系连通,提高排灌能力。实施易旱岗坡地区水源工程建设,做好引水调度,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强化农村地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开展直通式农业气象服务,加密农村地区自动观测站点,提高农业气象服务能力,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水平。到2025年,实现农村地区自动观测站距小于7公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率达到98%以上。(市水利局牵头,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高质量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坚持“排灌设施配套、耕地质量优良、田间道路畅通、农田生态良好、生产方式先进”要求,推动高标准农田规模化、生态化、智能化、宜机化、景观化,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到2025年,新改建高标准农田120万亩。实施来龙、红旗、曹庙、蔡圩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建成“节水高效、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到2025年,改善农田灌排面积45万亩,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1。(市水利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提升城乡供水服务水平。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持续更新改造老旧管网, 有效提升供水品质和保证率,减少跑冒滴漏。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市改造农村老旧供水管网300公里。推进全市农村供水数字监管系统建设,畅通群众反映通道,完善问题发现、预警和风险评估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原则,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到2025年,“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的城乡供水一体化水平进一步巩固,农村供水保证率达到97%。(市水利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
8. 提高农村电力保障水平。聚焦洪泽湖、骆马湖、运河沿岸以及成子湖、西南岗、涟沭结合部等重点帮促片区,实施网架补强、防风防雷补强、老旧线路改造等工程,农村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有效提升。到2025年,全市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6%。(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因地制宜发展清洁能源。推广“光伏+节地技术”,加快泗洪县、泗阳县生态能源一体化等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市新增投产集中式光伏装机达到88万千瓦。支持乡村地区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以及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因地制宜发展屋顶光伏发电。到2025年,力争全市新增投产分布式光伏装机达到30万千瓦。将农村“瓶改管”、扩大城镇燃气覆盖范围作为重要民生项目推进,推动农村能源消费升级。到2025年,新建100公里燃气管道,实现9个小城市燃气管道全覆盖。(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
10. 加强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设。围绕“三群四链”优势产业布局,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在洪泽湖、骆马湖渔业片区、泗阳林果优势片区、宿城优质果蔬片区建设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实现仓储冷链设施全覆盖。到2025年,新建100个左右紧靠田间地头、设施功能完善、经济效益良好、紧密衔接市场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积极争取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冷链物流企业、京东等生鲜电商企业,布局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和电商协同仓,形成衔接产区、对接市场、支撑农产品上行的电商冷链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持续完善商贸物流体系。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到2025年,新建改造县级商贸综合服务中心5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2个以上,乡镇商贸中心12个以上,村级便民店160个以上,培育10个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形成布局合理、业态完备、主体多元、流通畅通、安全便利的县域商业网络体系。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整合邮政、快递、运输、供销、电商、社区等资源,利用村内现有公共设施,建设“多点合一、一点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到2025年,在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叠加建设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400个以上,镇级农村物流服务站覆盖率、主要品牌快递服务建制村通达率达到100%。
(市商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总社、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
12. 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地区接入网扩容,推进5G网络建设,优化提升IPv6网络接入能力,实现5G网络乡村全覆盖,建成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信息通信网络。加强与省级数字化平台生态共建、互联互通,积极对接“苏农云”平台,加快建成集农业数据管理、指挥调度、安全监管、信息服务、农情监测及数据展示“六位一体”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形成数字资源开放、共享、应用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加快农村地区技防监控提档升级,实现全市农村主要道路出入口、高发案区域、易发案部位及重点保卫目标区域的视频监控全覆盖。(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强化智慧农业建设与应用。以省农业农村厅、宿迁市共建农业数字化整市推进试点工作为契机,以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深入实施智慧农业升级赋能行动,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农业全产业链深度融合。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为载体,积极发展智慧园区,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全面深度融合应用。到2025年,新建5个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智慧园区和35个数字农场(牧场、渔场)。提升产业链数字化水平,建立单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和全过程可追溯系统,促进生产加工数字化、经营流通数据化、质量监管精准化、过程服务高效化、数据信息可视化。加强农业智慧执法,加快实现“证据线上录入、程序线上流转、文书线上生成、监督线上跟进”,提升农业执法信息化和智慧化水平。(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
14. 不断拓展村级综合服务功能。优化村级综合服务站点布局建设,结合乡村布局调整,按照规划建设、政治功能、服务内容、设施配置、管理运行、基本保障“六个规范化”要求,不断推动党群服务中心功能提升。到2025年,以县(区)为单位村级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标率达到90%以上。规范制定村(居)公共服务和帮办代办事项清单,在村
(居)统一配备24小时政务服务自助终端机,支持党建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就近或线上办理,结合快递点、便利店建设布点和村社共建,形成以村(居)为单元的“15分钟”政务服务圈和生活圈。加强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管理与维护,推动农民体育蓬勃开展,有效提升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推进公共照明设施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建设场地一体规划建设,加强行政村村内主干道路灯建设,按需优化应急广播终端配置。(市民政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体育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商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总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
15. 接续推进老旧农房改善。重点推进1980年及以前所建的农房改善,支持鼓励1981 至2000年所建的农房改善,稳妥推进统规自建,有序开展统规代建,2022年至2026年改善全市2.63万户农村住房。进一步落实“五通八有”要求,加强规划发展村庄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房改善服务质量,为农户自建房免费提供农房设计建设图集服务,加强农房设计、过程监管、竣工验收的服务和指导。(市农房办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强化存量危房改造力度,通过加固改造、拆除重建、选址新建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房等方式解决现有住房安全问题。年内全面完成行政村集体土地上现有危房改造。建立危房“动态清零”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打通横向联络渠道,落实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定期制定农村危房整治改造计划, 确保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加快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保持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政策的稳定性、延续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17.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基础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按照“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原则,推动农村户厕改造和整改提升,强化新建农房项目、人口较多村庄三类标准公厕建设。到2025年,全面消除旱厕、全面建成无害化卫生厕所。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合理采用接管、小集中、分散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技术路线,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加强源头整治,提高水体治理长效管理。年内全市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并持续巩固治理。深入开展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落实长效管护机制。到2025年,累计完成3725公里生态河道建设任务,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达到65%。巩固完善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建设“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分类清运、县(区)资源化利用、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全面构建农村环卫作业一体化、专业化、规范化服务体系。到2025年,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乡镇(街道) 达到60%。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等历史文化遗产的申报、保护和利用。到2025年,省级历史文化名镇、省级传统村落创建取得更多突破。(市委农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深入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建设。按照“点线示范创建、面上集成推进、打造美丽组团”路径,集成各方政策、集聚各类要素,统筹推进主导产业兴旺发达、主体风貌美丽宜居、主题文化繁荣兴盛的新时代美丽乡村组团建设。重点打造黄河廊道美丽乡村示范带和沭阳县花木片区“中国花谷”、五彩美道“善治乡村”,泗阳县成子湖东岸“泗水桃源”,泗洪县洪泽湖沿岸“醉美湖湾”、西南岗“林美乡村”,宿豫区六塘河沿线“休闲乡村”、北部片区“田美乡村”等美丽乡村组团,力争为全省建设和美乡村提供片区化、组团式发展的“宿迁样本”。到2025年,每年全额完成省下达的绿美村庄建设任务,确保完成特色田园乡村创建任务,新建生态宜居美丽示范县、镇、村分别不少于1个、10个、100个。(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
19. 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发挥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因地制宜补齐县城短板弱项,促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加快高墟镇、贤官镇等9个小城市建设发展,稳步改善一般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着力完善乡村服务功能,发挥联结城乡重要节点作用,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到2025年,实现9个小城市地区生产总值超508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用足用好工商资本下乡、人才下乡、技术下乡、土地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等相关政策,推动“人、业、地”城乡联动,协同建设城乡生产空间、生活空间与生态空间。(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提升乡村教育和医疗水平。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确保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到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全部达到省定办学标准。落实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计划,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巩固提升高中教育普及水平,稳步发展农村地区继续教育。到2025年,全市农村地区学前三年幼儿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普惠园覆盖率保持85%以上。提升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水平,高质量运行好现有6个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力争新建省级基层特色科室6个以上、甲级村卫生室45个以上。开展乡镇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三年全覆盖行动计划,积极建设“医保便民药店”。确保两年内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医保公共服务全覆盖,持续夯实基层医保公共服务网络功能建设。(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健全乡村养老和社保服务网络。推进现有农村敬老院设施资源转型升级,发展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型养老,加强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建设。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 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5个以上。提升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到2025年,实现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全面覆盖。健全社会保障服务网络, 持续提升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工作标准化。(市民政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22. 实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行动。选优配强乡村干部,推动乡镇党委书记“市县共管”落地落实,稳步推进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基层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完善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管理,加强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精准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做到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加大在致富能手、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强化县级党委统筹和乡镇、村党组织引领,开展“头雁竞飞”振兴村集体经济行动,深入实施资产倍增、能力提升、管理提优、暖心富民“四项工程”,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到2025年,实现集体经营性收入200万元以上的村数量倍增,低于50万元的村清零。(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实施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行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网格化社会治理创新,深入实施“精网微格”工程。年内实现微网格覆盖率100%,乡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率100%。加强农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到2025年,实现派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到位。深化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和村法律顾问,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以及农村黄赌毒、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防止冲击道德底线的事情发生。到2025年,在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全覆盖的基础上,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更加完善,涉农执法质量明显提高。推进农村数字化治理,鼓励村(居)在网格化管理、智慧积分、民情地图等方面进行数字化转型探索。(市委政法委、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24. 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选树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感动宿迁”人物等先进典型。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功能发挥,实施文明实践市级示范所、站建设工程,推动实现阵地建设全面提质、运行机制常态长效,打造“文明实践四季行”活动品牌。推进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文化广场、小剧场、农家书屋等主题功能空间。深化推行人情新风“宿9条”,扎实开展“治理高额彩礼 减轻人情负担 推进移风易俗”行动,持续推动“农村移风易俗主题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农民丰收节活动,传承弘扬农耕文化,展现新时代农业农村现代化成果。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村规民约等机制,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做法,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五美庭院”选树活动,促进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农办、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立专项推进机制,协调推进重点任务。县(区)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责任,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把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作为乡村振兴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将乡村建设重点任务分解为可评估指标,开展统计监测,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市委农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完善推进机制。认真落实专项任务责任制,严格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要求,根据省级层面乡村建设专项推进方案,建立市县两级专项任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联合办公机制,调度推进乡村建设。实施清单化项目化管理,依据专项任务推进方案,研究确定年度建设任务清单和项目库,优化项目管理流程,细化分解到县到乡,逐项推进落实。落实长效管护责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责任、方式和经费来源等;供水、供电、供气、环保、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落实资金保障。各地要将乡村建设作为地方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合理安排资金投入。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按规定统筹安排乡村建设,力争2025年土地出让收益50%投向农业农村。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我市乡村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支持。鼓励县(区)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量身定制乡村建设金融产品。探索银行、保险、担保、基金、企业合作模式,拓宽乡村建设融资渠道。充分运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和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额度,支持乡村重点项目建设。到2025年,累计新增乡村建设贷款100亿元以上。(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宿迁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分局、江苏民丰农商银行、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用地保障。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加强年度新增用地计划和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规模的统筹,多渠道保障乡村建设用地。保障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用地计划指标。稳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统筹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支持各地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整治出的土地和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满足农民新增宅基地需求、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合理确定设施农业用地范围,科学安排生产设施、附属(配套)设施点。探索灵活供地机制,依据现代农业项目对耕地、设施农业用地和农产品物流加工用地的多业态发展需求,探索多类地块搭配供应或点状供地,建立“农业+”混合供地机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宣传乡村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推进乡村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乡村建设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典型人物。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编排一批乡村建设主题文艺精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乡村建设、农村经济文化发展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建设行动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