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许多
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密切关注和充分报道。按照发布会安排,下面由我对近期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宿迁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组织2023年度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产业集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进行发布。
一、出台背景
根据《关于印发<宿迁市建设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宿发〔2021〕9号)、《关于印发<宿迁市千亿级产业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宿发〔2022〕25号)、《关于印发<宿迁市膜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宿政办发〔2023〕32号)等文件精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合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组织2023年度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产业集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2023年度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产业集聚)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主要内容
《关于组织2023年度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产业集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支持重点。2023年度产业集聚资金主要支持“5321”工程类项目、千亿级产业培育类项目、膜材料产业类项目。
“5321”工程类包括规模发展、技术改造、创新驱动、数字转型、平台支撑5个方面。千亿级产业培育类包括企业延链并购、小微企业进规模、关键环节补强、提高本地化配套、五星级上云企业、市级生产性服务业示范企业(机构)6类项目。膜材料产业类包括加速强链补链延链、企业研发设备购置补贴2类项目。
第二部分为申报条件。指出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的具体申报条件。
第三部分为组织申报事项。主要包括严格项目申报条件、属地化申报、同步开展线上申报及申报受理时间要求等。其中,项目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第四部分为申报材料要求。项目申报单位需根据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并装订成册。
第五部分为具体工作要求。从加强项目组织、明确审核责任、严禁弄虚作假、加强绩效评价等四个方面对本次项目申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项目申报公开公平、扶持政策落地见效。
具体项目申报指南可登录宿迁市企业服务云平台或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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