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开展群众“房前屋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攻坚工作方案》发布
为深化巩固“两治一提升”专项行动(即:治理噪声异味污染,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专项行动)成效,解决好群众“房前屋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宿迁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宿迁市开展群众“房前屋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攻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发布如下:
一、工作目标
构建攻坚办牵头抓总、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动、县区属地负责整治、检察机关协同监督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群众家门口的合理生态环境诉求有人办、依法办。到2025年底,全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群众“房前屋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线索较2022年下降20%以上;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中62件涉及“房前屋后”问题整改销号工作;高质量完成省交办116件重点问题整治;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满意度得到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与主要特点
《方案》提出深化工业企业噪声异味治理、严格交通运输噪声管控、深化建筑施工噪声治理、深化社会生活噪声治理、强化生活、建筑垃圾规范收集处理、推进黑臭水体长效监管、加强农村畜禽养殖粪污异味治理和加强餐饮、小作坊等异味噪声治理共八项重点任务,涉及噪声、垃圾、黑臭水体、异味等4个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污染类型,涵盖工业、农业、交通、生活等与群众紧密相关的领域。如深化社会生活噪声治理任务中,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针对在商业经营、宣传等活动中持续发出高噪声的行为,由城管部门牵头,公安、商务部门配合,做到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针对使用空调器、冷却塔、风机、发电机等产生噪声污染的情况,由城管部门牵头,生态环境部门配合督促涉及单位做好优化布局、集中排放、减震降噪等措施,并依法查处噪声超标行为。针对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情况,由公安、城管、文广旅部门按职责分工,生态环境部门配合督促涉及单位配套建设隔音板、减震垫等设施。针对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娱乐健身活动,由城管部门牵头,住建、文广旅部门配合,并充分联动社区、网格员,引导社会团体自治,督促活动者遵守公共场所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
《方案》体现三个主要特点:一是问题导向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在分类推进省下达的重点问题基础上,对相关平台新产生的“房前屋后”问题线索,按月建立工作清单,推动限期治理。二是行政监管与司法监督联动。检察机关深度参与环境治理,完善线索移交、联合处置、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凝聚攻坚合力。三是长效管理与技术赋能并重。推动网格管理加智慧监管双轨并行,依靠基层网格强根基,善用科技手段提质效,既要确保早发现、早处置,也要坚持高效率、高标准。
三、工作方法及要求
《方案》通过明确六项机制,全面开展整治攻坚工作。一是建立整治督办攻坚机制。市攻坚办牵头督办重点突出问题整改,市相关部门和县区对照整治攻坚重点任务,协同推进限期治理。二是建立会商联动推进机制。各级攻坚办及检察机关牵头定期会商,市攻坚办会市检察院牵头建立圆桌会议对话机制,推进涉多部门的久拖未决、反复投诉问题依法依规限期化解。三是建立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主管部门依法履职,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依法开展民事公益诉讼追究损害赔偿责任。四是建立问题整改销号机制。各县区建立完善问题整改销号闭环机制,在推动存量问题有效解决的基础上,防止反弹回潮,市有关部门加强督促和整改情况抽查复核,市攻坚办定期调度、评估整治攻坚工作开展成效。五是建立攻坚长效监管机制。市有关部门确保问题整改闭环管理,举一反三,从解决“一件事”向办好“一类事”延伸。既严格执法监管,也防止“一刀切”,杜绝以罚代管或只罚不管等形式主义。检察机关推进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六是建立全民参与引导机制。工作推进和问题整改,接受群众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拓展参与途径,畅通沟通渠道,宣传整改攻坚典型,曝光突出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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