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确认宿迁市第三医院为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4319856/2017-00053 | 分类 | 公共卫生 卫生 通知 |
发布机构 | 卫生计生委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卫医政〔2017〕32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
时效 |
关于确认宿迁市第三医院为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的通知
关于确认宿迁市第三医院为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的通知
宿卫医政〔2017〕32号
宿迁市第三医院:
根据你院申请及宿豫区卫生计生委推荐,经市等级医院评审专家组现场评审,你院在医院管理、科研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基础设施设备、医疗服务水平等方面达到了二级甲等专科医院的评审标准。经公示无异议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同意,现确认你院为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确认日期为2017年1月23日。
希望你院以此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注重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努力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宿迁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7月14日
抄送:宿豫区卫生计生委,各二级及以上医院。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