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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 38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4319856/2016-00065 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卫生    议案
发布机构 卫生计生委 发文日期 2016-06-27
文号 (2016)宿卫案字第31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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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 38号提案的答复

                                                    

                                 2016)宿卫案字第31

 

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 38号提案的答复

 

侍孝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整合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问题

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2016年出台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要求各省(区、市)要于2016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工作推进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并于2016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人社部和国家卫计委分别就整合城乡医保工作进行了部署,省医改办也对此项工作提出了要求。我市将按照国家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要求,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作为重点医改内容,加强与医改其他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推进。

二、关于创造“基层首诊”制度实行的条件的建议

目前我市即将出台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中将“强基层”作为分级诊疗工作的重点,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础建设,按“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要求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乡镇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高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康复、护理能力。三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定向培养、在职教育、务实进修、规范化培训等多种途径培养基层人才;制定优惠政策措施,促进乡镇医院和村居医疗卫生机构招引人才。四是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全面贯通县联乡、乡联村医疗联合体,目前,全市已有70余家乡镇医院和城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医疗联合体,其中超过三分之一为紧密型合作关系,主要采取收购或控股等形式。下一步将继续深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计划在今年底实现所有乡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域内二级以上医院联合。

三、关于完善财政资金补给方式的建议

关于完善财政资金补给方式提高报销比例将财政资金补给患者的问题。随着新农合制度的不断巩固和完善,新农合的筹资标准逐年提高,2016年已达到人均545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425元,新农合的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也随之提高。近年来,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持续稳定在75%以上,对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实施保低补偿,同时对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的大病患者实施大病保险,进一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新农合补偿一直实行的是补偿患者,我市参合人员在市医院住院已经实现即时刷卡结报,对于外市全省联网的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也可以实现即时结报。

四、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医务工作者医疗行为的建议

规范医疗机构、医务工作者医疗行为是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所在,是提高社会、群众医疗服务满意度的重要保障。今年2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宿迁市《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办医管理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明确了进一步规范社会办医的执业管理,要求社会办医要完善各种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要强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持续改进措施,要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依法行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我委对照工作部署和要求,采取了多项规范管理措施。

1、开展整治医疗领域突出问题活动。将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和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此次整治活动的重点。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2、继续实施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把实施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制度作为加强医疗机构管理的重要抓手,完善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制度的运行模式,认真实施记分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收集各处室、部门对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按照《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宿迁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的要求,逐一对照标准实施记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医疗机构,要按照规定进行警告、诫勉谈话、停业整顿,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

3、落实《重大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查处医德败坏、严重失职等行为,严肃追究重大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五、关于发展高级别诊疗中心的建议

目前我市以“数量严控、质量提高、发展专科”为原则,发展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同时将医院升级晋等工作列入十三五发展规划,重点推进市人民医院创三甲、市第一人民医院通过省卫计委三级医院验收,同时推进各县区相关医院等级创建工作。争创省级以上重点专科。争取新增2-3个省级重点专科或建设单位。鼓励医疗机构和省级三甲医院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基层乡镇医院与上级二级以上医院建立医联体,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关于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疗信息收集系统,加强移动医疗整合,实现全市医疗一卡通建设

我市于20147月启动了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目前项目(一期)建设工作已经结束,现已建成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和完善的数据库中心(平台管理库、综合管理库、业务应用库),基本实现基础服务(注册、索引、数据和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浏览器服务)、信息交换(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可通过平台实现信息交换)、业务应用(包括健康门户、公众服务、业务协调、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为全市医疗信息收集利用提供了科学的平台。同时省卫计委于2015年启动了居民健康卡建设,我市居民健康卡工作已经推开,市政府还将居民健康卡纳入市民卡工程并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居民健康卡是城乡群众接受医疗卫生计生服务的“通行证”是实现居民健康信息“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金钥匙”。居民健康卡发行后将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行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流,整体提升全市医疗信息统计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功能,加快医疗机构接入工作,完成数据的共享共用,建立统一的医疗信息收集统计分析系统。将依托市民卡工程的实施稳步推进居民健康卡的发放坚持从服务应用出发统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居民健康卡的数据交换,实现居民健康作为群众就诊的唯一标识,提升医疗效率,改善居民就诊体验。

 

 

宿迁市卫生计生委

2016 627

 

联系人姓名:王维芳

联系人电话:84338593   18936945758

      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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