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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99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4319856/2024-00118 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卫生    议案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4-06-28
文号 宿卫案字﹝2024﹞57号 关键词 政协,099,提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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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99号提案的答复

朱向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关于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您在提案中指出了目前我市村卫生室还存在人员匮乏设施简陋、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提出了加大建设投入、落实人才交流、加强信息化管理、落实制度保障4条建议,市卫健委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研究您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措施。

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采纳了4条、落实了4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加大建设投入”的建议

2017年、2018年,市政府连续两年实施村居卫生机构提升工程建设,并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820个重点机构的二次提升在全市1402个村卫生全部标准化的基础上,结合农房改善实施村卫生室提档升级,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和保障扎实提升村居卫生机构服务能力2021年起,我市按照省卫健委统一部署,启动甲级村卫生室创建,截至2023年底共创建甲级村卫生室56家,另有996家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基本标准村卫生室占比达71.04%根据省工作部署,我市本年度将继续推动甲级村卫生室推荐标准达标建设截至2023年累计建成120㎡以上卫生室1300余家,对120㎡以下的村卫生室,督促各县区按照《江苏省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标准》统筹辖区村卫生室建设,推动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对环境较差卫生室进行评估建设,切实改善村卫生室诊疗环境。

二、关于“落实人才交流”的建议

(一)推进医共体建设。为了调整优化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各地均出台县域医共体实施方案,成立了若干个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医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域医共体,在医共体内部人员可以双向流动,村卫生室人员可以前往高层次医院跟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高等级医院专家也会定期下沉至基层机构坐诊或指导工作,协助基层机构能力提升,方便老百姓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二)落实帮扶政策。按照省卫健委《关于做好县城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文件要求,对部分人员力量不足、服务能力较弱的村卫生室全市统筹城区三级综合医院的技术力量,成立95个巡诊团队开展“千医巡诊万村行”活动,团队570名医护及后勤人员组成,将优质医疗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同时帮助基层提升服务能力。2023年,全市累计义诊和健康相关问题咨询7万余人次,接受健康指导重点人群中,老年人1.85万人次,孕产妇905人次,儿童2825人次,糖尿病患者7942人次,高血压患者1.1万人次。

三、关于“加强信息化管理”的建议

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是开展基层医疗、基本公卫、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的信息化支撑2021宿豫区、宿城区纳入全省基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工作扩大试点地区2022中心城区完成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提档升级,功能应用和数据标准达到省基层卫生健康信息化最新标准。2023年上线健康宿迁服务门户,提供预约挂号、在线支付、报告查询等一站式便捷服务,居民可通过手机查询电子健康档案,实现自我健康管理。

四、关于“落实制度保障”的建议

(一)落实待遇激励。2017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加强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意见的通知》(宿政办发〔2017128号),将乡村医生待遇分为四块,即:基础待遇、个人要素补贴、绩效待遇、签约服务费,明确了待遇保障具体要求,并要求各地根据地方财政状况适时调整。2023年,全市村卫生室人员平均工资为4666元。2024年国家基本公卫经费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103元,较去年人均上涨5元。基本公卫补助经费是村医收入的一部分,按照要求,全市基本公卫经费拨付至村卫生室的比例不低于总额40%,通过增加服务项目单价,逐步提高对村医的基本公卫补助标准。2023年,全市拨付至村卫生室基本公卫补助经费共计2.4亿元。

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基层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培训、县乡村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等,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建立乡村医生全员岗位培训制度,提高运用适宜医疗卫生技术、基本药物使用和信息化操作能力。2023年,全市对626名全科医师、1244名护理人员、4980名乡村医生等基层卫技人员组织开展了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培训工作,组织县乡村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和适宜技术师资赴省孵化基地和市第一人民医院实训基地培训105人次,做好本年度即将毕业的84名农村定向医学生中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纳入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规范村卫生室管理。为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我市先后印发《宿迁市村卫生室建设与管理导则》《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运行管理的通知》《转发<关于印发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执业行为监管,完善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规范村卫生室运行管理做实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严廉洁行医红线

严格人员考核管理。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建立市、县、乡联动项目考核体系,统一考核工具表,实行乡级季度考核,县级季度抽查,半年、年度考核复核,市级按季度开展督导考核评价。同时严格考核结果应用,兑现奖惩,将卫健中心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拨付、单位评优评先及单位负责人的奖励性绩效和职务任免挂钩。乡镇(街道)卫健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每季度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情况、群众满意度等进行评价考核,结果报县区卫健行政部门复核,复核结果作为绩效待遇发放依据根据绩效评价方案要求,把群众满意度纳入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切实核实群众举报投诉,严格查办不正当行医,对非法行医零容忍。

五、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加强村卫生室卫生人员技能培训。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继续开展基层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培训、县乡村人才服务能力培训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宜技术师资培训等。2024年将继续开展第二批省基层适宜卫生技术培训任务,每年线下培训不少于30天,全市完成全科医生岗位培训500人,乡村医生全覆盖培训,重点提升乡村医生医疗服务能力。

(二)不断加强村卫生室内涵建设。严格落实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要求,年内推进建设100家甲级村卫生室达到基本标准,按照《全市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建成15家达到推荐标准的甲级村卫生室,大力加强村卫生室内涵建设,切实做好基础民生实事,推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三)扎实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宿政办发〔2012126号)要求,村卫生室原则上按照户籍人口数1‰-1.2‰比例配备从业人员标准进行招聘,争取达到1.2‰高位目标人数联合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和编制保障工作,继续做好农村定向生委培和业务指导,通过退休人员返聘措施,延长乡村医生服务时限,切实提升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水平。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628

人:申越

联系电话:18012115276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提案法制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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