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
确定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名称 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20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4319856/2024-00122 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卫生    议案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4-06-28
文号 宿卫案字﹝2024﹞53号 关键词 政协,020,提案,答复,
文件下载
时效

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20号提案的答复

朱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非急救转运服务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职能处室与单位研究办理,并积极与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交通产业集团沟通对接,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议办理。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采纳了3条,落实了3条。具体情况如下:

院前医疗急救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非急救患者转运不属于院前医疗急救范围,但与医疗延伸服务有关,是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化健康需求的体现,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近年来,我委会同市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规范非院前急救转运管理,取得一定成效:

一、严格遴选非急救转运企业

考虑到非急救转运工作风险较大、具备一定专业性,2020年市卫健委审核同意宿迁市爱康非急救服务有限公司(原爱康君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宿迁市旭康非急救转运有限公司开展非急救转运业务,并督促指导以上公司按照江苏省《关于开展非急救转运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开展非急救转运专项整治行动

市卫健委会同工商、城管、交通运输、公安等职能部门开展非急救转运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黑救护车,规范非急救转运服务,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18年以来,全市排查整治覆盖医疗机构128家,排查科室466个,排查重点岗位护士3849人、保安397人、护工336人、保洁人员665人、工勤人员494人,实施重点岗位换岗人员268人,开展培训教育场次89次,培训教育人数6022人次,查处套牌车辆2辆、非法改装车辆5台、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11台,车辆违停1008起。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会同市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非院前急救转运,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法律服务保障。市卫健委拟联合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研究制订宿迁市关于开展非急救转运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非急救转运服务范围、人员、车辆等加以限制,规范非急救转运运营管理,明确部门分工,完善保障措施,争取非急救转运服务平台建设。

二是积极探索服务模式。从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出发,规范非急救转运服务,推动非急救转运服务走上正轨。结合我市实际,探索成立以市卫健委或者市交通产业集团为主体,社会非急救转运企业共同参与的服务模式。加强与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作。市公安局已明确由车辆管理所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非急救转运车注册登记业务。注册登记查验时,重点围绕车辆外观、车内设施配备等方面进行查验比对,确保注册登记车辆符合安全管理使用规范。市交通局做好市区运输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已于2024222日在宿迁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对外发布《2023年度市直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示》,后期将根据需求,积极做好非急救转运服务的相关配合工作。卫生健康、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管责任,引导非急救转运承运单位加强全过程自律,公开服务内容、价格等服务信息,开展联合督导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敲诈勒索、违规收费、违反交通法规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合力规范我市非急救转运服务。

三是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各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支持配合正规非急救转运服务的宣传推广工作。同时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引导公众正确理解非急救转运的服务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对非院前急救转运服务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规范非急救转运服务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628

联系人:曹崇跃

联系电话:84389296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法制委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