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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4319856/2024-00116 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卫生    议案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4-06-28
文号 宿卫案字﹝2024﹞60号 关键词 政协,146,提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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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的答复

惠本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康复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职能处室与单位研究办理,并积极与市医保局、市残联沟通对接,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议办理。您提出的4条建议,我们采纳了4条,落实了4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一)康复医疗资源总体情况。我市现有58家医疗机构开展康复医学工作,其中二级康复医院4家,三级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7家,二级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22家,基层医疗机构13家,其他类别专科医院(妇幼、儿童、老年医院、护理院等)12家。共开设康复床位总数1815张,康复医师总数306人,康复治疗师总数562人,康复护士351人。在康复领域上积极地将中西医特色相融合,将特色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康复技术以及相关设备的应用进一步强化。

(二)完善政策引导支持。将康复医院的设立纳入医疗卫生规划,《宿迁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文件中明确,市级要按三级专科医院标准规划儿童、老年病和康复医院建设,各县规划设置1-2所二级以上规模的康复医院和护理院;建立财政投入补偿机制,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对社会办医院创成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基层特色科室的予以相应奖补,对社会办医院薄弱的妇产、儿科、康复科、老年科及中医科等专科,给予政策扶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办医政〔202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宿迁市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宿卫医政〔2022〕2号),选取沭阳县作为我市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地区,明确试点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同时引导其他县区参照沭阳,加强康复医学科建设,将康复医疗服务作为补短板强弱项的重点领域予以加强,推进康复医学科软硬件建设,加大医疗设备投入。引进高压氧、脑循环治疗仪,平衡功能训练仪,超短波治疗仪,上下肢训练治疗仪,颈椎、腰椎牵引仪,冲击波治疗仪,经颅超声治疗仪,智能康复机器人等先进康复设备。指导康复医院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调整科室结构,按照“大专科、小综合”重新划分医院科室结构。

二、加强康复医疗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一方面,鼓励各级医院加强康复学科人才引进,每年安排人员脱岗到江苏省康复治疗规范化培训基地进修学习,不断壮大康复学科人才队伍;另一方面组织开展全市康复护理人员培训,提升康复护理服务质量,规范护理技术操作,进一步加强老年、康复护理队伍建设。宿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作为省儿童康复治疗师培训基地,承担儿童康复治疗师培训任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创建省康复治疗师培训基地,填补宿迁地区省康复治疗师培训基地的空白。

市残联实施“康复名师培育工程”,组建了由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组成的康复名师发展梯队,全方位搭建了适合不同层级的康复教师成长培育平台,建立了较为科学完善的康复教师梯级攀升机制。2023年成立宿迁市残疾人康复技术专家指导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全市残疾人服务机构开展康复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康复服务效果。每年组织开展孤独症、智力、肢体等康复技能培训班,培训康复教师不低于200名;开展全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业务指导与技术交流活动,抽取宿迁市残疾人康复技术专家组成智力、孤独症、听力言语指导组,以听课、评课的形式,按类别对各类残疾儿童个训课的目标、内容等教学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和指导,有效促进我市残疾儿童康复行业交流学习,为打造科学合理的康复队伍,实现康复资源的最佳配置,推动名师培养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创新康复医疗服务模式

(一)开展康复特色医联体。按照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的要求,建立二、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业务协作机制,采取上级医生坐诊、远程诊疗等形式,加强对基层业务指导。同时部分医院与市外三级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借助上级医院的专科力量不断提高自身康复服务能力。如: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与常熟医疗队建立了对口帮扶关系;泗阳县中医院邀请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康复医学科专家定期坐诊等。

(二)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类康复病人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点人群,疾病负担重,健康风险高,对享受基本医疗服务和康复服务有着迫切的需求。宿豫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医护人员深入镇村,联合开展了多场康复病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活动。医护人员与康复病人进行沟通,询问他们的身体状况、康复理疗情况。针对康复病人各自的身体状况,医护人员通过艾灸、穴位按摩等治疗服务,帮助他们减轻身体上的不适之处。家庭医生“增值服务包”具体包括了康复服务、健康指导、心理疏导等五个类别的“个性化服务”,让更多的康复病人实现病有所医、病有所康。

(三)实施基层医养结合服务试点。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宿迁市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依托乡镇医院空余床位建设基层医养结合中心,县(区)各选取1所乡镇医院开展试点。14家乡镇医院利用空余床位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并完成养老服务备案登记。明确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增设老年医学科、康复科等老年专业科室,增加为老健康服务能力。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且达到护理院标准的,可在医疗机构许可证增加护理院为第二名称。截至2023年底,8家医疗机构通过加挂护理院第二名称,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四、加大医保保障力度

市医保局自成立以来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通过价格杠杆,激发以技术劳务为主的临床学科创新动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医院收入结构。2019年以来,全市共调整医疗服务项目988项,平均调价幅度54.51%,较大程度上提高医务人员技术劳务收入,医院收入结构更趋合理,2023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性收入(除药品、耗材)占比达57.58%。近期,市医保局重点遴选了康复、口腔、眼科等技术劳务占比较高、历史价格偏低项目进行成本测算,并组织临床专家和医保专家对遴选项目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考量项目成本、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以及区域价格衔接、同类项目比价等因素,价格在原有基础上拟调增24.62%。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认真对照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康复分级诊疗,以医联体建设为抓手,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护理院等为患者提供相应的服务,实现一体化、便利化的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一是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增加辖区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二是加强患者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和心理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康复早期介入,推进康复与临床多学科合作模式。三是通过送出去、引进来以及开设康复医学培训讲座等方式,引进和培养人才;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参加江苏省康复治疗师、省康复专科护士的培训,不断提高康复医学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同时,通过医联体、对口支援、远程培训等方式,发挥优质康复医疗资源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曹崇跃

联系电话:0527-84389296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提案法制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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