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市政府关于刘强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00001/2023-00721 | 分类 | 人事任免 人事工作 通知 |
发布机构 | 宿迁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政发〔2023〕158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宿政发〔2023〕158号 关于刘强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doc | ||
时效 |
市政府关于刘强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强晖同志任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
严友德、王晓燕、刘翔同志任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
侯军芳同志任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总会计师;
免去李家卫同志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夏兴伦同志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免去谢晓峰同志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范晓路同志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特此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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