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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交通春运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320291/2012-00008 分类 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2-01-09
文号 宿交发〔2012〕5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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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交通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2012年春运从 1月8日 开始, 2月16日 结束,为期40天。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及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运输组织和保障工作,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调度,确保旅客物资及时疏运

春运工作是交通运输行业最大一项民心工程,保证春运安全有序是交通工作目前的首要任务,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责任重大。据预测,2012年春运期间,全市旅客发运量将达到278.4万人次,增长约3%左右。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借鉴历年春运工作经验,依照“科学组织、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原则,站在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做好春运工作作为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和谐交通、平安交通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是迅速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部署春运工作,落实各项措施;要深入运输第一线检查、了解春运工作准备情况,指导和帮助参运经营者解决生产和后勤保障中遇到的问题,力争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保障到位,确保春节运输工作顺利进行。二是针对春运特点制定应急预案。2012年春节时间较早,节前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叠加,容易出现运输客流高峰,且春运正值寒冬,冰冻雨雪、大雾、海上大风等天气可能对春运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我市劳动力输出比例较高,节前返乡和节后离乡返城的农民工运输压力较大。各单位要结合特点,提前调查了解春运旅客的流时、流向,认真制定应急预案,合理安排运力;要编制“春运常规运力安排计划”和“高峰应急运力安排计划”并填报相应表式,于 1月8日 之前上报市局春运办。三是加强对加班车辆的监管。春运加班、包车应以专业运输企业公营车辆,特别是“江苏快客”品牌车辆为主、旅游车辆为辅负责安排疏运,要将加班运力和包车运力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应急运力落实到车辆和驾驶人员,个体经营业户一律不安排省、市际加班、包车运输。春运期间进出广东省际加班、包车客运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要求执行(附件一)。凡发生违规违章经营行为或者因旅客投诉被查实的客运车辆,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相关运输企业一律不得安排春运加班或包车经营活动。

二、强化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春运安全

运输安全是春运工作的核心,是行业稳定的基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交通运输部、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运输安全管理的总体部署和各项规定,做到提前部署,切实抓好各项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佳节。一是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宿迁市重点车辆单位源头监管责任倒查问责暂行规定(试行)》(宿公通[2011]53号)。督促企业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运输安全事故。二是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行为,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重点突出营运车辆、船舶的安全检查、维护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资质审核,严禁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和车船参加营运。三是加强运营过程动态监控。充分利用GPS监控系统等技术手段,实现道路运输实时动态监控,尤其加强对超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监管。四是加强客运站的监督管理。在全面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要求的同时,要加大对站前广场出租车经营秩序的整治力度,加大黑车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运输经营环境。五是要继续加强对卧铺客车的安全监管,根据实际情况落实驾驶员落地休息制度。对整改未完全到位,未安装视频装置的车辆坚决不予营运。六是大力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完善车内公示信息内容;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培训,使其能够充分掌握安全告知事项和相关要求。七是高度关注行业稳定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提前深入运输一线,了解和掌握运营动态,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八是要督促企业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防雪、防冻、防滑、防雾等防范工作,一旦发生雨雪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加强交通疏导,保障公路、航道安全畅通。九是要加强对公路、桥梁等公路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持公路、桥梁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对春运期间仍需施工的路段,要提前采取措施,确保施工路段的畅通;要加强对航道、航标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安全隐患。十是要重视农村客运安全,特别是要加强农村道路基础设施、镇村公交运行线路的安全监管。同时,要配合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乡镇客渡船和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春运期间如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有关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将事故情况报告市局安全处和春运办。

三、强化服务质量,确保人民群众愉快舒心出行

春运期间,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切实维护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提高运输服务质量,保障广大旅客、运输企业的合法权益。一是要制定周密的运输市场稽查方案。要采取县区联动、部门联合等形式严格执法,全面加强运输市场监管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活动。主要针对客运站管理规范落实情况、重点班线车辆的运营情况、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明查暗访。检查工作要执行领导带队制度,对检查活动要有方案、有考核、有通报、有落实整改,逐步实现制度化。三是加大旅客投诉查处力度。对社会投诉、举报的违法违章案件要及时处理,做到逐一登记,逐一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举报人。对重大服务质量投诉举报案件要将查处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春运期间,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设立监督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对旅客或经营者的投诉,要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四是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加强价格管理。督促运输企业认真执行票价政策,做到明码标价,维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五是督促运输企业继续推行“三优三化”活动和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专项活动。督促运输企业要做好农民工和学生等客流的运输组织工作,为旅客提供安全便捷、整洁有序、热情周到的运输服务。

四、强化宣传和统计,确保信息畅通

春运期间,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相关运输企业要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并加大对运输各项数据的统计和相关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一是做到广泛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春运和假日旅游运输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时通报春运情况,宣传好的做法和经验,表扬好人好事,对扰乱市场行为和损害行业形象的行为要进行曝光,并依法严处。二是做到全面统计。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春运和假日运输统计工作。对改造为城乡客运一体化线路以及镇村公交等,都应纳入春运统计范围,保持统计的连续性和可比性。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应在每日上午9:00前将前一日的相关报表报送市局春运办。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工作总结。

主题词:交通运输  春运  通知

抄 送:省交通厅春运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2年1月9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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