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全力防控餐饮环节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 | ||
索引号 | 014320291/2012-00010 | 分类 | 应急管理 卫生 其他 |
发布机构 | 宿迁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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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全力防控餐饮环节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群体性食物中毒安全隐患日益增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采取四项措施坚决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制定隐患排查方案,细化工作任务;与餐饮单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督促餐饮经营者切实落实餐饮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执行餐饮安全各项规范及管理制度。
二是发布预警公告。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持证和餐饮安全量化级别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三是排查安全隐患。对市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餐饮食品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到位,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实行群体性聚餐备案管理,对承办10桌以上一次性用餐人数较多的餐饮单位,提前介入,重点防控。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检查各类食堂及餐饮单位98家次,责令整改12家,警告3家,立案查处5家。
四是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畅通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确保及时响应,将食物中毒事件损害降至最低。5月份以来,该局通过“12331”、网络问政等渠道受理餐饮环节各类投诉举报10起,办结率100%,切实维护了餐饮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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