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江苏工匠”培育工程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若干措施》,现对《若干措施》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高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工作,先后出台了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等系列政策文件,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名义举办江苏技能状元大赛、设立江苏技能大奖,有力推动了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高技能人才培养供给能力不足,高技能人才培育经费投入欠缺,技能人才发展环境亟待优化,高端新兴产业高技能人才短缺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解决制约高技能人才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加快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制定《若干措施》。
二、重点目标
到“十四五”时期末,全省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稳定在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力争达到35%;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江苏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基本相适应。
三、框架内容
《若干措施》分为5个方面共19条具体举措,第一个方面是夯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基础,包括完善职业教育招生机制、推行“学历+技能”贯通培养模式、提升职业院校办学质效、优化职业院校经费支出、发展高水平技工教育等5条举措;第二个方面是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育力度,包括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主体作用、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强化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建强急需紧缺领域高技能人才队伍等4条举措;第三个方面是推动高技能人才参与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包括引导高技能人才攻克技术技能难题、发挥高技能人才技艺创新传承作用等2条举措;第四个方面是健全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包括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健全技能评价标准体系、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强化竞赛选拔机制等4条举措;第五个方面是优化高技能人才发展环境,包括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优化高技能人才服务、加强保障体系建设等4条举措。
四、主要特点
《若干措施》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突出贯彻落实。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逐条梳理分析,精准把握其起草目的,深入吃透其内涵实质,聚焦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重要环节,系统谋划,科学设计,确保《若干措施》在目标上一以贯之、在措施上承上启下、在内容上全面覆盖。二是突出服务发展。紧贴新时代人才强省、制造强省、教育强省建设,着力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服务高质量就业,推动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化解;增强高技能人才技术革新、技能攻关的能力,服务产业企业转型升级;把握高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聚焦全链条、全生命周期人才服务生态,加快打造高技能人才与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协同推进示范高地。三是突出创新探索。围绕完善职业教育招生机制、推进“学历+技能”贯通培养模式、提升职业院校办学质效、建设省属高级技师学院、启动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引导高技能人才攻克技术技能难题、推广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园经验、实施数字技能提升行动、完善职业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健全技能人才信息化系统等方面,借鉴省内外实践经验,创新提出管用好用的实招硬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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