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工作办公室、市湖滨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洋河新区生态旅游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文化建设重要论述精神,推动全市文旅融合迈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用音乐的语言,梳理城市的文化脉络和历史渊源,寻找城市的形象亮点,精准塑造城市个性。拟开展“宿迁城市文旅推广曲”原创作品征集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宿迁市文化馆
二、活动主题
“宿迁城市文旅推广曲”原创作品征集评选
三、作品报送时间
2023年11月28日—12月20日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风格包括但不限于独唱、重唱、小组唱,作品内容能够体现宿迁文化和旅游资源,反映宿迁城市特色。可以是经公开发表、出版、表演但未在省级以上赛事中获奖的原创作品,也可以是新近创作的原创作品;
(二)所有参评作品凡涉及著作权等相关权益的,均由创作者自行负责,主办单位有权对本次活动入选作品进行复制、剪辑,用于电视、报刊、微信、网站等媒体公益宣传展示(商业用途除外);
(三)参评作品须提交:
1.WORD或PDF格式完整乐谱,简谱或五线谱均可;
2.完整的作品音频(WAV格式,不低于44.1KHz/16bit)、欢迎提供可用于现场演出用的背景视频(MP4格式,像素1920x1080)。
五、奖项设置
由主办单位邀请知名音乐人、市内外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宿迁城市文旅推广曲不超过三首。每首歌分别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5000元整,并推荐参加江苏省“城市音乐汇”评选活动,如果被省评为城市歌曲,另颁发奖金5000元整。评选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牌。
六、报送方式
(一)请各县区文化馆认真做好本次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积极动员本地区创作力量特别是年轻创作群体,精心筛选优秀作品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各县区文化馆上报作品不少于3件;各功能区上报作品不少于1件。
(二)参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0日,请各地将作品汇总登记表(见附件)word文档及作品音频、视频汇总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箱:sqswhg@163.com,联系人:市文化馆 周翔宇,联系电话:13773901727。
附件:1.参评作品申报表
2.作品汇总登记表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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