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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考古前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1-10 来源: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访问量:【字体:

各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市各功能区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财政和审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推进文物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基本建设考古制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现就推进考古前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空间范围

(一)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地下文物埋藏区

(二)世界文化遗产中国大运河的核心区、缓冲区;

(三)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二、规范工作流程

(一)申请考古调查勘探。土地收储入库或采取出让方式供应土地的,属地政府(管委会)应当在土地收储入库或申请规划条件前向省文物部门申请考古调查、勘探;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土地的,在申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前,用地单位向省文物部门申请考古调查勘探

(二)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在收到省文物部门批复委托后,市文物部门组织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工期将依据申请考古调查勘探地块面积大小、作业环境的难易程度和地下文物遗存实际情况商定考古调查勘探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

经过考古调查勘探,发现地下文物遗存且需要开展考古发掘的地块,经申请单位与考古单位协商一致后,由考古单位向省文物部门提出发掘申请,在收到国家文物部门颁发的考古发掘证照后,进场开展考古发掘工作。发掘中如遇重要发现,考古单位应及时向属地文物部门报告。考古发掘工期依据地下文物遗存具体情况商定考古发掘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完成考古发掘工作报告

(三)考古验收。经考古调查勘探未发现文物遗存的,或经市文物部门会同申请单位商定对已发现文物遗存实施原址保护的,由市文物部门向省文物部门提请验收;经商定需发掘后再确定保护措施的,待发掘结束后,由市文物部门向省文物部门提请验收。省文物部门组织专家验收后出具文物保护工作意见。

三、明确工作职责

(一)属地政府(管委会

组织编制拟储备、出让和划拨土地考古调查勘探年度计划落实考古经费预算并按照本通知要求向省文物部门申请考古调查勘探督促用地单位在申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前,及时申请考古调查、勘探原则上提前6个月完成考古申请工作做好考古工作进场前准备,确保具备考古工作实施条件协调解决考古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考古工作顺利开展

(二)文物部门

受省文物部门委托,牵头组织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核定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空间范围;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年度用地计划有序推进考古前置工作;加强对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指导和监管,指导申请单位完成土地清表工作,及时组织考古单位进场,协调解决突发问题,督促考古单位科学开展考古工作;考古结束后,及时提请省级文物部门考古验收。考古验收后,及时将文物保护工作意见函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或申请单位。因文物保护需要涉及用地范围调整的,应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商定调整范围;对需要原址保护的,应为用地单位及时提供文物保护需要的相关规划设计条件。

(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及时将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等有关信息与文物部门共享,配合同级文物部门推进先考古、后出让工作。文物部门未完成考古工作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原则上不予收储入库或出让,也不予出具规划条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因文物保护需要涉及用地范围调整的,应根据文物保护工作意见,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土地出让中实施调整。

(四)财政部门

加强考古预算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按照土地区域归属层级,将考古调查、勘探、发掘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按考古工作进度及时拨付考古费用计入土地成本

强化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先考古、后出让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加强文物保护的重要举措。各地和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履行文物保护工作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履行到位,有效推动考古前置工作顺利实施。

健全工作机制。地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各司其职进一步细化方案,严格执行考古工作程序和要求,密切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障考古前置工作有序进行。

强化指导监督。地和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国有建设用地考古前置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创新举措。进一步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考古前置全流程监督管理认真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确保考古前置工作全面落实。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宿迁市财政局   

20251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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