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工作办公室、市湖滨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洋河新区旅游交通建设局,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24个、全省第32个“安全生产月”,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依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做好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高质高效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更加自觉地将安全生产作为谋划发展的前提、抓好工作的底线,摸清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底数和风险底数,严密安全防范措施,优化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将隐患排查整改贯穿于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各方面全过程,全面提升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活动时间
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工作安排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切实发挥领学促学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县区、功能区文广旅行政部门至少安排1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精髓要义,开展专题研讨、辅导报告、发表理论文章、评论言论等形式深入宣传阐释,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工作的创新思路、务实举措、有效方法。(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各县区文广旅局、各功能区文广旅行政主管部门,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区、功能区完成,不再另行备注)
2.深化拓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学习宣讲活动。重点围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开展宣讲,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安全生产问题,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基层落地生根。(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
3.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贯活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宿迁市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规。(责任单位:局市场管理处、公共服务处、文物处、资源开发处、科技处)
(二)聚焦能力水平提升,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和演练
4.根据行业安全特点强化文旅企业安全能力训练。A级旅游景区围绕涉水安全、特种设备风险应急处置,等级旅游民宿围绕消除违规用火、用电、用气隐患,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围绕火灾、房屋坍塌逃生,通过发放宣传折页、播放宣传片和公益广告、经验介绍、专家授课、现场会以及应急演练等形式,不断提升企业主体安全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责任单位:局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
5.建立完善文广旅企业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为充分调动全市文广旅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双方积极性,常态化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文广旅单位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明确报告途径、受理机构(人员)和奖励标准,灵活采用微信程序、电话、电子邮箱等多种受理方式,鼓励从业人员重点报告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责任单位:局市场管理处、公共服务处、文物处、资源开发处、科技处)
(三)聚焦提质增效,扎实做好文旅领域安全风险防控
6.全面摸清底数。结合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抓手,全面摸清文旅行业风险隐患底数,于6月25日前报市文广旅局备案。对照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持续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大排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分类施策、明确监管责任、压实主体责任、实行动态管理、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局市场管理处、公共服务处、文物处、资源开发处、科技处)
7.开展校外艺培机构安全专项治理。强化对艺培机构安全生产指导督导,对艺培机构既有建筑、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有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会同相关部门采取联合督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隐患、明确整改措施,切实保障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局市场管理处)
8.开展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县两级文物行政部门要联合消防救援机构,重点围绕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建筑、文物保护工程工地、利用文物博物馆单位或者租用文物博物馆单位场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等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专家指导等方式全面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查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违规动火作业、施工现场未落实安全防护、违规吸烟和使用明火等行为。(责任单位:局文物处)
(四)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精心组织应急科普宣教活动
9.持续加强安全防范警示教育。利用应急广播,普及安全风险排查知识;结合年度文旅行业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积极组织参加文旅部举办的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线上学习,开展全省A级旅游景区安全培训,切实提升企业主体及消费者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10.加强局直属单位安全宣传教育。各单位充分发挥文旅资源优势,运用艺术创作、展演展览、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形式,积极开展文广旅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协调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活动,不断根植文广旅从业人员的安全理念。(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11.强化重点领域重要时段风险防范。加强旅游安全提示,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在线旅游平台等发布出游提示和警示信息,引导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乘坐观光游船穿着救生衣,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接待旅游者的区域游览。重视防范汛期风险隐患,会同气象等部门做好极端天气预警提示和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四、活动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县区、功能区文广旅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各业务主管处室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统筹抓好文广旅领域的风险研判、监测指导和安全监管,确保活动有力有序开展。要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员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各级文广旅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广泛进行动员宣传。文旅企事业单位和经营场所要在重点区域和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横幅、标语,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安全公益宣传片和标语口号,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知识,多管齐下营造声势,实现宣传教育引导的广覆盖、无死角。
(三)务求取得实效。要切实把“认真”二字放在突出位置,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持续抓好贯彻落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突出重点、全面覆盖,以务实作风推动各项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落地见效,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向好。
各县区、功能区文广旅行政主管部门指定1名活动联络员,负责活动信息整理、收集、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6月6日前通过邮箱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和活动方案,6月30日前报送本县区、功能区活动总结报告。联系人:王海洋,邮箱:wanghaiyang369@126.com。
附件: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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