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文旅发〔2025〕39号)精神,市文广旅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了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在传承人自主申报、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初审的基础上,我局按照推荐申报条件、范围和程序,认真遴选、严格审核,最终确定推荐杨金枝等22名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月14日至18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市文广旅局非遗处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市文广旅局非遗处
通讯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世纪大道88号
邮政编码:223800
联系电话:0527-84353872
传 真:0527-84349611
附件:宿迁市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个人)推荐申报人员汇总表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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