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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迁市婚姻登记“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30 来源:访问量:【字体:
市各开发区、新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社会事业局)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结婚登记及生育登记服务,现将《宿迁市婚姻登记“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宿迁市民政局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宿迁市行政审批局

2021630




宿迁市婚姻登记“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结婚登记及生育登记服务,根据《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6号)、《关于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实施方案》 (苏协调办〔201915号)、《关于优化法人和自然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流程的工作方案》(宿放改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结婚登记、生育登记等相关政务服务事项,通过整合部门资源、强化信息共享、优化服务流程等改革措施,加快建设全市婚姻登记“一件事”高效便捷服务体系,实现婚姻登记“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提高政府服务效率,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

二、实施方式

(一)服务内容

为一方或双方具有我市户籍的当事人或双方均非本市户籍且至少一方持有我市居住证的当事人提供结婚登记和生育登记的一次性集成办理服务。

(二)办理方式

按照“自愿申请、集成办理”的原则在各县(区)婚姻登记机关“一件事”综合窗口开展结婚登记和生育登记服务综合办理服务。双方当事人凭双方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双方本人有效的户口簿、3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彩色合照证件照片、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离婚证、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等)至各县(区)婚姻登记机关“一件事”综合窗口填写《宿迁市婚姻登记“一件事”办理登记表》(附件1,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和生育登记,免收登记费和归档材料复印费。窗口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办理结婚登记,并制作结婚证,形成结婚证电子证照。双方身份证扫描件、户口簿扫描件、登记表扫描件、结婚证电子证照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通过市政务服务网推送到当事人所在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负责审核相关信息,办理生育登记,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告知当事人办理结果和生育登记服务证的领取方式。

(三)工作进度

7月底前,各县(区)要制定好婚姻登记“一件事”具体实施方案,在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婚姻登记“一件事”综合办理窗口,由婚姻机关工作人员具体开展相关工作,乡镇(街道)安排工作人员通过市政务服务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推送的生育登记办理申请。确保各婚姻登记“一件事”办理窗口可通过市政务服务网将结婚登记当事人相关信息资料及时推送至当事人所在乡镇(街道)办理。

三、重点任务

(一)线下一窗办理。在各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婚姻登记“一件事”综合办理窗口,通过综合办理窗口实现材料网上流转,减少当事人必要参与环节,实现结婚登记、生育登记一次性集成办理。

(二)简化申请材料。整合结婚登记和生育登记为《宿迁市婚姻登记“一件事”办理登记表》,通过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免于重复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三)优化办理流程。根据工作实际形成《宿迁市婚姻登记“一件事”办理流程》(附件2,明确民政、卫健职责分工,强化业务协作。推进市政务服务网构建婚姻登记和生育登记对接机制,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次使用,婚姻登记办理环节结婚证电子证照用于直接用于后续生育登记办理,实现数据流转,减少申请人必须参与办理环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件事办理有利于全面提升自然人办事的便捷度和体验度,打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相关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工作实施。要做好婚姻登记“一件事”总体工作安排,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全面推进婚姻登记“一件事”改革。

(二)强化部门协调。整合民政、卫健、乡镇(街道)等部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升工作实效。各部门要分工协作,各尽其责,加强业务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动婚姻登记“一件事”改革工作。

(三)加强监督指导。要加大对婚姻登记“一件事”改革的探索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监督指导机制。各部门要总结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对好的工作做法加以推广。根据工作意见建议持续优化相关工作流程,便捷婚姻登记“一件事”办理工作。

附件:1.宿迁市婚姻登记一件事办理登记表

2.宿迁市婚姻登记一件事办理流程


附件1

宿迁市婚姻登记“一件事”办理登记表


办理

事项

□结婚登记              □生育登记

女方信息

男方信息

姓名

身份

证号

出生

日期

    

    

户籍地

现居

住地

联系

电话

工作

单位

婚姻

情况

□初婚□复婚□再婚

□初婚□复婚□再婚

结婚

日期

        

现孕起始日期(未次月经)

        

预产期:             

子女

情况

姓名

出生日期

性别

政策性质

血缘关系

□男

□女

□政策内

□政策外

□双方亲生

□男方亲生

□女方亲生□收养

□男

□女

□政策内

□政策外

□双方亲生

□男方亲生

□女方亲生□收养

当事人

承诺

我们承诺以上情况属实,现登记生育第______个子女。如与现实不符,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女方签名:              男方签名:

                                   

备注

说明:生育登记由乡镇(街道)办理,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告知您办理结果和生育登记服务证的领取方式。


附件2

宿迁市婚姻登记“一件事”办理流程

(一)提交材料。男女双方共同至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一件事”综合办理窗口自愿申请,填写《宿迁市婚姻登记“一件事”办理登记表》,提交双方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双方本人有效的户口簿、3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彩色合照证件照片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集成办理。婚姻登记“一件事”综合办理窗口按照申请人自愿申请,在核查相关证件材料后进行办理。

《结婚证》办理:婚姻登记“一件事”综合办理窗口按《江苏省婚姻登记规范》规定程序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审查相关材料,办理结婚证。

生育登记办理:当事人可自愿选择现场申请办理或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自行办理生育登记。当事人选择现场申请办理的由婚姻登记“一件事”综合办理窗口将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登记表扫描件、《结婚证》电子证照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通过市政务服务网推送至当事人所在乡镇(街道)办理,经核实无误后办理生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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