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团委、妇联,市各功能区政社办(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江苏省民政厅等5部门印发了《关于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民儿童〔2024〕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基层部门,并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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