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征信异议处理流程,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及监管要求,现就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信异议受理渠道及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受理范围
如您发现本中心报送的信用报告信息存在错误、遗漏,可通过以下渠道向我中心提出征信异议申请。
二、受理渠道
(一)线上渠道
您可通过拨打84387121提出征信异议。
(二)线下渠道
您可前往各县区管理部提出征信异议,各县区管理部地址如下:
市直管理部: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市便民方舟3号楼1楼大厅;
宿豫管理部: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华益大厦政务服务中心2楼;
宿城管理部: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东首公积金综合窗口;
沭阳管理部:沭阳县苏州东路4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泗阳管理部:泗阳县北京东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泗洪管理部:泗洪县古徐广场北侧政务服务中心5楼大厅。
三、所需材料
1、提供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2、填写《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
3、支持异议主张的证明材料(如还款凭证、合同文件、司法文书等);
4、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需在提交1-3项申请材料时额外提供客户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四、处理流程
本中心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完成核查并反馈结果;
如信息确有错误、遗漏,本中心将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更正。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