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
确定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及解读
名称 政策解读 | 我市出台政策助力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纾困解难
索引号 570316779/2022-00276 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残联 发文日期 2022-06-27
文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时效 有效

政策解读 | 我市出台政策助力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纾困解难

近日,宿迁市残联会同人社、卫健、财政四部门制定了9条针对性惠残政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纾困解难工作,主要分为四个方面。

一是促进残疾人稳岗就业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对按比例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补贴奖励政策不受年限限制。提供创业补贴,在享受劳动就业保障部门相关政策基础上,残疾人自主创业,按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补贴。加强就业服务保障,落实残疾人常住地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制度。

二是减轻残疾人服务机构负担。降低房租成本,对承租国有房产的残疾人服务机构,按规定减免3-6个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盲人按摩机构及“残疾人之家”,给予每个经营场所房租补贴6000元。补贴经营成本,对寄宿制托养机构,按规模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2-3万元。

三是调整落实残疾人服务保障有关政策。调整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资金使用限制条件,残疾儿童机构提供线上康复的,根据线上康复服务开展情况,按照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救助标准(全日制)拨付康复经费。落实机构补助政策。对疫情期间暂停运营的“残疾人之家”中原参加辅助性就业符合条件的持证残疾人,按照220元/人/月标准给予补贴;对原接受服务的、因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到“残疾人之家”的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及居家托养残疾人,按照200元/人/月标准补贴,补贴期限均为2个月。

四是抓好协调保障服务。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加快推进残疾人服务机构复工复产复学,因地制宜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着力兜牢基本民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