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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市残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570316779/2018-00073 分类 重点工作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残联 发文日期 2018-08-19
文号 宿残联党组发〔2018〕22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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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残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直属单位:

《市残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残联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18819

 

 

残联党组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残联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市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宿办发〔201684号)要求,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安排,充分发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切实增强市残联全体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本领域的重要地位。

  (二)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以人为本,服务残疾人,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工作、残疾人工作结合起来。

  (三)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四)坚持把控正面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建设之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五)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三、领导责任

  建立健全领导班子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以下责任:

(一)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二)主要负责同志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三)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协助主要负责同志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四)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处室(中心)的意识形态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五)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抓好本处室、中心的意识形态工作。

四、主要工作

(一)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

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五个纳入”

1. 纳入重点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要点。市残联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细化解,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 纳入市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二次专题学习。

3. 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要求,建立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党建工作指标体系。

4. 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领导班子及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目标责任状内容。

5. 纳入干部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德能勤绩廉”的干部考核标准中,并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1. 市残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带头使用和关注主流媒体、“两微一端”,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2. 市残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 每年度党建经费中一部分用于组织党员学习、订阅和购买党员教育所需的党报党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等。

(三)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1. 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日常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反馈社情民意和重要舆情信息。

  2. 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

  3. 对重要时间节点、重大节庆活动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残疾人活动日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4. 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本系统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情况。

(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责任。加强宿迁残疾人服务网、宿迁残联微信公众号管理,加强本单位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加强政务时空》电视栏目内容审查。在组织开展残疾人工作培训、宣传活动时,加强与承接培训单位的协调对接,把好意识形态领域关口,确保培训、宣传内容符合意识形态管理要求。

2. 营造导向鲜明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残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热点引导,提高网上舆论引导水平。加强网络信息管控,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维护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加强对通过网络发布的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信息审核把关,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3. 积极涵养向上向善力量。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良好风气。

(五)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

把意识形态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发挥好干部工作的指挥棒作用,选优、配齐、配强宣传岗位人员,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

  五、监督考核

市残联领导班子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责任追究

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一) 对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四)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问题的;

(五)本单位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的;

(六)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后果的。

  受到责任追究的干部,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中共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188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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