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落实《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核查阶段分工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469760234/2021-00035 | 分类 | 规划计划 其他 通知 |
发布机构 | 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住房公积金〔2021〕19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19号文.doc | ||
时效 |
关于落实《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核查阶段分工方案》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所属各管理部: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分解表》(宿依法〔2019〕3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核查阶段分工方案》(宿委依法〔2021〕3号),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现将落实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中三级指标序号(后期微调,另行通知),认真做好实地被检准备,确保公积金领域顺利通过示范创建测评验收。
二、主要内容
(一)公积金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指标一: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企业开办时间大幅压缩,承诺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工商、税务、社保等流程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工作要求:
1. 企业开办中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环节实现线上“一网通办”;
2. 企业开办中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环节实现线下“一窗通办”(即“最多跑一次”);
3.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办理时限为10分钟完成;
4.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流程示意图(线上与线下)要清晰简明。
责任部门:贷款科、信息科、归集科、各管理部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指标二: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机构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且80%以上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市县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工作要求:
1. 公积金所有业务实现网上可办率达80%以上;
2. 中心所有网点窗口均实行“综合柜员岗”,实现“一窗办结”;
3. 中心所有网点要科学设置窗口,杜绝出现排队等待时间过长问题;
4.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要实现网络直接办理。办理渠道覆盖网络平台、微信、便携式自助终端(手机APP)等。
责任部门:贷款科、归集科、信息科、各管理部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前
(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指标一: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工作要求:中心创新出台重大政策事项须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
责任部门:办公室、贷款科、归集科
指标二: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中发挥有效作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遴选、聘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制度健全,不存在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的情形。
工作要求:严格实行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公职律师在中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中发挥有效作用。
责任单位:办公室、贷款科、归集科
(三)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指标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相关指标。
工作要求:中心在处理维权投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方面须严格按照中心“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执行。
责任部门:归集科、各管理部
指标二: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已经建立。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创建周期内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工作要求:确保12329投诉举报渠道畅通,职工的举报、维权要第一时间作出处理,涉及行政执法案件的要及时转交相关执法部门。
责任部门:监察科
(四)行政权利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指标一:行政诉讼败诉率不高于上一年度全国行政诉讼败诉率平均值。
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行政,确保不出现一例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责任部门:中心各部门
指标二: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
工作要求:中心在处理疑难行政案件时,应提前主动向人民法院询求司法建议,重视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责任部门:归集科、各管理部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指标一: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健全,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职责有效整合。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符合法定程序和时限,通过加强听证、专家论证等形式确保办案质量较高。
工作要求:中心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应符合法定程序和时限,公职律师全程参与,积极主动与司法部门沟通,必要时可召开听证会、邀请专家论证。
责任部门:归集科、贷款科、办公室
指标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
工作要求:围绕“强化法治思维、优化营商环境”主题,中心研究决定于6月份开展“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宣传好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住房公积金执法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责任部门:归集科、各管理部
完成时限:2021年7月前
(六)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指标要求:在政府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宪法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培训考试考核内容,将通过法律知识考试作为通过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标准之一。
工作要求: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一次,邀请法律专家授课,提升中心全体人员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深度,为依法行政奠定法律基础。在选拔、提拔、调任等用人方面,严格执行中心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责任部门:办公室、归集科
完成时限:2021年7月前
(七)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指标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召开部署安排发展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
工作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依法履职工作纳入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支部主要负责人每年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年度召开法治专项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
责任部门:办公室、归集科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