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沭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县政府十八届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沭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一篇 基础条件
第1章 自然条件
1.1 地理位置
沭阳县地处江苏省北部,沂沭泗水下游,位于北纬33°53′至34°25′,东经118°30′至119°10′之间,县域面积2298平方公里,东西60公里,南北55公里。东与连云港接壤,南与淮安市毗邻,西倚宿迁,北接徐州,是徐、连、淮、宿四市结合部。交通便捷,对外有新长铁路、京沪高速公路、205国道和324、326、245省道穿境而过;对内有迎宾大道、苏州路、台州路等公路交织成网;城区距宿迁55公里,距临沂140公里、距南京260公里,由京沪高速公路向北6小时可直达北京,向南4小时可直达上海。
1.2 水文水系
沭阳县地处淮、沂、沭、泗流域下游,自然河流皆由西向东或东北流,新中国成立后新凿淮沭河纵贯南北,形成密集交错的平原河流。全县境内计有新沂河、淮沭河、沭新河3条主要河流,沂北区域内有岔流新开河、新五河、友谊河、虞姬沟、古泊善后河、前蔷薇河等,沂南区域内有大涧河、刘柴河、柴米河、柴南河、北六塘河、塘沟河等,合计大小河流29条。
1.3 地形地貌
沭阳县属鲁南丘陵与江淮平原过渡带,境内地势平坦,平原广阔,地形呈不规则方形,且由西向东略有倾斜。境内海拔高度平均5米,全县最高点韩山海拔65.9米,最低处在东北部西圩附近,高程2.8米。主城区地层有第四系、新近系粘土、中粗砂(局部含砾),下浮古近系泥岩、砂岩。构造上位于郯庐断裂带以东,鲁苏古隆起的东南部。区域稳定性属于连云港-沭阳-泗阳比较稳定带。
1.4 气候特征
属于暖温带季风气候,全境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日照充足,雨量丰沛。年平均气温13.8℃,年平均最高气温14.3℃,最低13.3℃。历年最高气温一般在35℃~38℃之间,最低气温在-4℃~-5℃左右。年平均日照时数2363.7小时,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5%,年平均风速为2.8米/秒,年平均降水量937.6毫米。
1.5 自然资源
花木名扬天下。沭阳花木产业规模化、科技化、市场化、网络化发展步伐不断加快。花木生产面积占江苏省20%,花木产值突破两百亿元大关,是全国最大的花木基地,有“东方花都”之誉。县内新河镇2000年被省花木协会评为花木之乡,颜集镇2001年被中国花木协会评为“中国花卉之乡”。2020年连续八年举办中国·沭阳花木节。苏北花卉成功在“新三板”挂牌上市,成为全省首家上市园林企业。
林业资源。沭阳县是传统的林业大县,全县森林覆盖面积达96万亩,林木总株数近7000万株,活立木总蓄积量约58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27%,农田林网化率达100%。
水产资源。全县水域面积62.2万亩,可利用养殖水面12万亩,主要养殖青鱼、鲤鱼、鲢鱼、龙虾等。
矿产资源。蕴藏非金属矿9种,能源矿1种,其中蓝晶石、水晶、磷、云母矿以及黄砂、陶土等都具有较高开采价值。
旅游资源。沭阳县充分发挥“虞姬故里·花乡沭阳”和“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特色品牌优势,结合原生态自然景观和新农村建设,花木面积达60万亩,建设沭阳生态旅游示范区,沭阳县相继被评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新时代·中国最佳生态康养旅游名县、 2020年度中国最美绿色休闲旅游名县。沭阳花木生态旅游区被评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江苏省精品乡村旅游点、全省自驾游基地。南湖公园景区、苏北花卉园、胡家花园获评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古栗林、南湖公园、海棠花海、胡家花园、吴印咸故居、西郊森林公园、韩山风景区、油菜花海、钱集乡村旅游重点村等相继成为吸引游客的“强磁场”,沭阳花木之乡一日游线路入选全省50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第2章 社会经济发展
2.1 宏观经济
2.1.1 地区生产总值
“十三五”以来,全县经济发展始终保持稳中有进态势,202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突破一千亿元,是“十二五”末的1.6倍;常住人口人均GDP突破6.3万元,年均增长9.4%。沭阳的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升,荣获“全省推进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称号,连续九年跻身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行列,经济总量在全国排名第39位,全面小康实现度全市县级最高。
图2.1-1 2016~2020年沭阳县地区生产总值
2.1.2 产业结构
“十三五”以来,全县产业结构由2016年的13.1:45.6:41.3调整为2020年的10.6:40.6:48.8,实现从“二三一”到“三二一”的突破性转变。工业经济扩量提质,150亿级桐昆项目、120亿级天能北方总部等项目成功落户,百亿级重特大项目实现“零”突破,连续六年上榜“全国工业百强县”,2020年制造业增加值占比为36.5%,成为首个承办江苏省重大项目建设观摩推进会的县份。服务经济快速崛起,物流、教育、商贸、创业孵化“四个中心”加快形成,中央商场、万达广场、乐之地广场等一批商业综合体投入运营,百盟物流产业园成为全省首家民营5A级物流企业,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较“十二五”末提高7个百分点以上。
图2.1-2 2016~2020年沭阳县产业结构比例图
2.2 农业
2020年,沭阳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为189.53亿元。2016~2020年,沭阳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按可比价计算总体呈上升趋势,从2016年的172.56亿元增加至2020年的189.53亿元。
图2.2-1 2016~2020年沭阳县农林牧渔总产值
特色农业。沭阳全县形成“花木、食用菌、蔬菜、生猪、生态水禽”等多个优势高效特色产业,种植业在第一产业中占比70%以上,占主导地位。沭阳是全国十大商品粮基地县,2020年粮食总产量达128.53万吨。沭阳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入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粮食生产“十六连丰”,超级稻栽培刷新全省水稻实收测产纪录,最高亩产1089.7公斤。连续八年成功举办中国·沭阳花木节,“沭派盆景”影响力不断增强,花木产值突破百亿元大关。新增“两品一标”认证农产品63个,“桑墟榆叶梅”、“潼阳西瓜”获批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沭阳地柏”、“沭阳月季”通过国家地理标志商标认定。“互联网+农业”加快发展,农产品网店达到3.4万家。
2.3 工业
2020年,沭阳县第二产业增加值为410.57亿元,比2019年增长4.1%。2016~2020年,第二产业增加值按可比价计算总体呈上升趋势,从2016年的317.95亿元增加至2020年的410.57亿元。
图2.3-1 2016~2020年沭阳县第二产业增加值
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五大主导产业(即机电装备、纺织服装、食品饮料、绿色家居、新材料)2020年共实现产值663.36亿元,增长8.4%,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87.9%。其中,机电装备业实现产值277.81亿元,增长15.7%;纺织服装业实现产值104.23亿元,下降2.3%;食品饮料业实现产值27.63亿元,下降8.8%;绿色家居业实现产值220.81亿元,增长6.3%;新材料业实现产值32.88亿元,增长21.1%。
特色工业。沭阳县工业布局目前基本形成了“一区三园+N个工业集中区”发展格局。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是苏北地区唯一一家落户县级城市的国家级开发区,重点发展机械制造、电子电器、新材料、新能源、生物科技及新医药、软件和服务外包、现代轻纺、木材深加工等产业,空间上形成一区三园的格局,包括昆沭工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临港工业园。乡镇工业发展迅速,贤官镇赵集工业集中区被认定为江苏省中小企业(木材)产业集聚示范区,潼阳镇工业集中区被认定为宿迁市中小企业(金属加工)产业集聚示范区,青伊湖镇垤庄工业集中区被认定为宿迁市中小企业(硅)产业集聚示范区。
2.4 服务业
2020年,第三产业增加值为493.04亿元,比2019年增长5.2%。2016~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按可比价计算总体呈上升趋势,从2016年的288.09亿元增加至2020年的493.04亿元。
图2.4-1 2016~2020年沭阳县第三产业增加值
2.5 园区发展概况
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于2001年8月位于沭阳东部新区,规划总面积62平方公里,2006年被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2013年11月沭阳经济开发区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苏北唯一落户县级城市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近年来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力推进机电装备、纺织服装、健康医疗等主导产业,获批智能机械、装备制造、高新电池、智能针织等5个省级特色产业园。包覆纱生产、宽幅遮光面料生产、国家墙布及窗帘产品开发基地等3个国家级基地,及“中国纺织产业转移试点园区”称号。资源能源消耗
第3章 能源消耗
3.0.1 工业分行业综合能耗当量值
沭阳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耗当量值由2016年的511935.3吨标准煤逐渐增加至2019年的728260.65吨标准煤。2019年,沭阳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结构以原煤、电力为主。从行业类别来看,能耗主要集中在热电联产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木材加工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造纸和纸制品业、电子设备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业、纺织服装、服饰业,上述十个行业能耗合计613897.66吨标准煤,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总量的84.3%。其中沭阳县主导行业木材加工业和纺织业分别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的11.16%和9.79%。
图3.1-1 2019年沭阳县各行业综合能耗占比
3.0.2 规模以上企业分行业万元产值能耗
2019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能耗中,造纸和纸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业产值能耗较高,分别为0.261、0.155和0.140吨标准煤/万元;仪器仪表制造业产值能耗较低,为0.012吨标准煤/万元。其中沭阳县主导产业木材加工业产值能耗中等,0.050吨标准煤/万元;纺织业产值能耗较高,为0.119吨标准煤/万元。
图3.1-22019年沭阳县各行业产值能耗情况
3.1 水资源消耗
沭阳县用水总量由2016年的6.882亿立方米逐渐增加至2019年的8.279亿立方米。其中2019年,沭阳县农田灌溉用水、林牧渔畜用水、工业用水、城镇公共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分别为6.440亿立方米、0.452亿立方米、0.515亿立方米、0.192亿立方米、0.627亿立方米和0.053亿立方米,其中由于统计口径变化,农田灌溉用水较2018年增加1.2亿立方米,导致2019年用水总量出现较大增幅。
图3.2-1 2016~2019年沭阳县用水总量
3.2 土地利用
根据沭阳县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全县土地总面积229891.27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80051.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32%,建设用地面积42124.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32%,其他土地面积7715.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6%。
表3.3-1 沭阳县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单位:公顷、%)
地类
|
面积
|
比重
|
||
农用地
|
耕地
|
139352.96
|
60.62
|
|
园地
|
6855.29
|
2.98
|
||
林地
|
6031.82
|
2.62
|
||
其他农用地
|
27811.54
|
12.10
|
||
合计
|
180051.61
|
78.32
|
||
建设用地
|
城乡建设用地
|
城镇用地
|
7261.09
|
3.16
|
农村居民点用地
|
26360.20
|
11.47
|
||
采矿用地
|
283.42
|
0.12
|
||
小计
|
33904.71
|
14.75
|
||
交通水利用地
|
8004.75
|
3.48
|
||
其他建设用地
|
214.95
|
0.09
|
||
合计
|
42124.41
|
18.32
|
||
其他土地
|
水域
|
5755.34
|
2.50
|
|
沼泽滩涂
|
1948.96
|
0.85
|
||
自然保留地
|
10.95
|
0.01
|
||
合计
|
7715.25
|
3.36
|
||
土地总面积
|
229891.27
|
100.00
|
第4章 主要污染物排放
4.1 水污染物
2020年,沭阳县工业废水产生总量为2699.08万吨,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为4966.46万吨。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388.93吨,氨氮排放量66.03吨,总氮排放量150.51吨,总磷排放量8.11吨。
从行业来看,沭阳县水污染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排放量主要来自于以誉凯实业等为代表的造纸和纸制品业和以红柳纺织等为代表的纺织业,以及电子设备制造行业、酒精制造行业、牲畜屠宰行业等几大行业。
进一步分析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占比前20名的具体工业企业,造纸和纸制品业、纺织业企业各占7家,电子设备制造企业占2家、酒精制造、牲畜屠宰、环境治理、化学药品制剂制造行业各占1家,上述20家企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的排放量分别占统计企业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94.2%、91.2%、93.5%、91.4%。
表4.1-1 沭阳县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前20名企业名单
行业类别名称
|
企业名称
|
化学需氧量排放占比
|
氨氮排放量占比
|
总氮排放量占比
|
总磷排放量占比
|
造纸和纸制品
|
江苏誉凯实业有限公司
|
14.3%
|
14.9%
|
7.1%
|
7.5%
|
江苏凯盛纸业有限公司
|
9.4%
|
16.2%
|
8.2%
|
2.2%
|
|
江苏上善纸业有限公司
|
6.9%
|
14.0%
|
6.6%
|
0.0%
|
|
江苏弘盛纸业有限公司
|
5.3%
|
5.8%
|
4.6%
|
0.7%
|
|
沭阳博大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3.4%
|
2.9%
|
2.1%
|
0.0%
|
|
沭阳俊达纸业有限公司
|
2.2%
|
8.0%
|
8.3%
|
4.8%
|
|
江苏宁沭纸业有限公司
|
1.4%
|
2.3%
|
1.1%
|
1.1%
|
|
纺织
|
江苏新东旭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4%
|
2.3%
|
1.1%
|
0.7%
|
江苏沪江线业有限公司
|
4.4%
|
2.1%
|
0.9%
|
0.0%
|
|
红柳纺织科技沭阳有限公司
|
2.6%
|
0.3%
|
0.3%
|
0.3%
|
|
江苏宝娜斯针织有限公司
|
1.6%
|
2.9%
|
2.0%
|
1.2%
|
|
江苏创维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
1.0%
|
2.1%
|
1.5%
|
0.9%
|
|
江苏欧曼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0.7%
|
1.6%
|
0.8%
|
0.7%
|
|
江苏华愉毛纺织有限公司
|
0.7%
|
0.4%
|
0.1%
|
0.0%
|
|
电子设备制造
|
沭阳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
18.6%
|
4.1%
|
43.4%
|
59.7%
|
瑞声精密电子沭阳有限公司
|
3.5%
|
0.4%
|
0.4%
|
0.5%
|
|
酒精制造
|
沭阳国华酒精酿造有限公司
|
8.0%
|
7.3%
|
3.1%
|
3.2%
|
牲畜屠宰
|
宿迁威海肉品有限公司
|
1.6%
|
3.1%
|
1.3%
|
7.9%
|
环境治理
|
北控环境再生能源沭阳有限公司
|
1.6%
|
0.5%
|
0.6%
|
0.0%
|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
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
|
1.6%
|
0.0%
|
0.0%
|
0.0%
|
4.2 大气污染物
2020年,沭阳县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产生总量分别为7318吨、777吨、9025吨、7554吨。
从排放来源看,颗粒物主要来源于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和工业锅炉,二氧化硫的主要来源为北控能源、益州热力、新动力热电等环境治理和热电联产企业、非道路移动源和生物质燃烧,氮氧化物的主要来源为环境治理、热电联产企业和移动源,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源于京沪木业等木材加工业企业。
从工业行业看,工业废气二氧化硫排放量前三的行业依次是:环境治理、热电联产、纤维板制造;氮氧化物排放量前三的行业依次是:环境治理、热电联产、特种玻璃制造;颗粒物排放量前三的行业依次是:纤维板制造、胶合板制造、刨花板制造;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前三的行业依次是:橡胶制品制造、轮胎制造、纤维板制造。
从区域排放情况看,沭阳县是徐、连、淮、宿四市边界结合部,处于区域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上,秋冬季PM2.5输送贡献占比超过65%,主要来自安徽、山东等省外地区以及徐州等地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主要来源为以江苏新动力等企业为代表的工业点源;挥发性有机物的主要来源为沿省道S245赣泗线的桑墟镇、贤官镇、青伊湖镇、扎下镇等地的木材加工企业集中工业区。
4.3 固体废物
4.3.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020年,沭阳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1.76万吨,产生种类包括北控环境等企业工业炉窑的炉渣、粉煤灰和沭阳国华等废水处理量大企业的污泥等,其中环境治理、热电联产和酒精制造三大行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占全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64.5%。
4.3.2 危险废物
2020年,沭阳县危险废物产生量39877.27吨。全县各行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中,铅蓄电池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环境治理业的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分别占全县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41.4%、23.5%和21.7%。
产生的危险废物中,HW31含铅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17表面处理废物等类别产生量较大,分别占全县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32.65%、31.24%和16.78%。
第5章 生态环境质量
5.1 水环境
5.1.1 河流水质
国、省考水质监测断面:2020年,沭阳县共设1个国考水质监测断面和7个省考水质监测断面。
1个国考断面为柴米河柴米河桥断面,水质达到III类,满足考核要求。
7个省考断面中,其中水质优良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有6个,目前仅有沂南河大六湖断面一处为IV类,均达到考核要求。
以沂南河大六湖断面为例,2019年断面逐月水质各污染物指标情况见表5.1-1。
从2019年沂南河大六湖断面逐月水质数据可知,对沂南河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大的污染因子为氨氮、总磷,部分月份无法达到IV类标准,甚至一度下降为劣V类。
总体上,2016~2020年沭阳县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III比例逐年上升,从2016年的62.5%提升至2020年的87.5%,提升幅度为25%。
表5.1-1 2019年沂南河大六湖断面逐月水质数据统计
月份
|
pH
|
溶解氧
|
高锰酸盐指数
|
生化需氧量
|
氨氮
|
石油类
|
挥发酚
|
汞
|
铅
|
化学需氧量
|
总氮
|
1
|
8.4
|
9.9
|
4.5
|
2.7
|
2.76
|
0.03
|
0.00190
|
0.00001L
|
0.00113
|
13
|
/
|
2
|
8.4
|
11.8
|
4.8
|
2.9
|
1.39
|
0.03
|
0.00070
|
0.00001L
|
0.00009L
|
16
|
/
|
3
|
7.9
|
8.8
|
5.0
|
3.0
|
2.64
|
0.03
|
0.00050
|
0.00001L
|
0.00009L
|
14
|
/
|
4
|
7.7
|
9.7
|
5.3
|
3.2
|
1.91
|
0.04
|
0.00400
|
0.00001L
|
0.00026
|
15
|
/
|
5
|
8.4
|
10.2
|
5.8
|
3.6
|
0.99
|
0.02
|
0.00160
|
0.00001L
|
0.00018
|
18
|
/
|
6
|
8.2
|
11.9
|
5.5
|
3.3
|
0.36
|
0.02
|
0.00070
|
0.00001L
|
0.00016
|
16
|
/
|
7
|
8.0
|
2.5
|
6.5
|
3.7
|
1.93
|
0.01
|
0.00280
|
0.00001L
|
0.00016
|
18
|
/
|
8
|
7.4
|
4.1
|
5.0
|
3.0
|
1.89
|
0.01
|
0.00130
|
0.00001L
|
0.00009L
|
14
|
/
|
9
|
7.9
|
3.6
|
4.8
|
2.7
|
0.47
|
0.03
|
0.00060
|
0.00001L
|
0.00009L
|
15
|
/
|
10
|
7.3
|
5.2
|
4.8
|
2.6
|
1.36
|
0.02
|
0.00030
|
0.00001L
|
0.00036
|
15
|
/
|
11
|
7.6
|
4.3
|
4.4
|
2.7
|
0.98
|
0.02
|
0.00090
|
0.00001L
|
0.00049
|
14
|
/
|
12
|
7.6
|
5.9
|
3.8
|
2.4
|
0.97
|
0.02
|
0.0003L
|
0.00001L
|
0.00009L
|
11
|
/
|
月份
|
总磷
|
铜
|
锌
|
氟化物
|
硒
|
砷
|
镉
|
六价铬
|
氰化物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硫化物
|
1
|
0.16
|
0.006
|
0.029
|
1.500
|
0.0004L
|
0.00170
|
0.00005L
|
0.004L
|
0.004L
|
0.05L
|
0.005L
|
2
|
0.18
|
0.002
|
0.011
|
0.730
|
0.0004L
|
0.00250
|
0.00005L
|
0.004L
|
0.004L
|
0.05L
|
0.005L
|
3
|
0.19
|
0.004
|
0.012
|
1.420
|
0.0004L
|
0.00190
|
0.00005L
|
0.004L
|
0.004L
|
0.05L
|
0.005L
|
4
|
0.28
|
0.005
|
0.011
|
1.100
|
0.0004L
|
0.00160
|
0.00005L
|
0.004L
|
0.004L
|
0.05L
|
0.005L
|
5
|
0.25
|
0.002
|
0.004
|
1.390
|
0.0004L
|
0.00300
|
0.00005L
|
0.004L
|
0.004L
|
0.05L
|
0.005L
|
6
|
0.23
|
0.002
|
0.001
|
0.990
|
0.0004L
|
0.00240
|
0.00005L
|
0.004L
|
0.004L
|
0.05L
|
0.005L
|
7
|
0.35
|
0.008
|
0.003
|
0.890
|
0.0004L
|
0.00220
|
0.00005L
|
0.004L
|
0.004L
|
0.05L
|
0.005L
|
8
|
0.33
|
0.002
|
0.003
|
0.690
|
0.0004L
|
0.00280
|
0.00005L
|
0.004L
|
0.004L
|
0.05L
|
0.005L
|
9
|
0.17
|
0.003
|
0.008
|
0.850
|
0.0004L
|
0.00310
|
0.00005L
|
0.004L
|
0.004L
|
0.05L
|
0.005L
|
10
|
0.17
|
0.013
|
0.014
|
0.850
|
0.0004L
|
0.00330
|
0.00005L
|
0.004L
|
0.004L
|
0.05L
|
0.005L
|
11
|
0.06
|
0.002
|
0.011
|
0.770
|
0.0004L
|
0.00070
|
0.00005L
|
0.004L
|
0.004L
|
0.05L
|
0.005L
|
12
|
0.24
|
0.002
|
0.008
|
0.570
|
0.0004L
|
0.00240
|
0.00005L
|
0.004L
|
0.004L
|
0.050
|
0.005L
|
5.1.2 饮用水源地
沭阳县现共有3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为河流型地表水水源,分别为淮沭河闸南水源地、淮沭河闸北水源地和沭新河庙头水源地,2018~2020年各处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不计总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水质污染指数均达到清洁水平,“十三五”期间水质整体呈好转趋势。
5.1.3 地下水
沭阳县内共设2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为沂河小区、沭城镇两个常规监测点位。2016~2020年,地下水源水质比较稳定,所有指标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
总体上,沭阳县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III比例在“十三五”期间逐步上升;饮用水源地水质和地下水整体稳定达标。
5.2 大气环境
5.2.1 主要污染物达标情况
沭阳县共有2个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设在沭阳县第一实小和经贸学院。对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2020年,沭阳县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分位浓度、臭氧(O3)日最大8h滑动平均值第90分位浓度达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均未达标,其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指标浓度均高于宿迁市平均值,一氧化碳(CO)、臭氧(O3)指标浓度优于宿迁市平均值。
5.2.2 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
2016~2020年,沭阳县主要空气污染物浓度变化见图5.2-1。SO2和CO指标浓度整体呈下降趋势,NO2、PM10和O3指标浓度较2016年相比整体有所上升。
图5.2-1 2016~2020年沭阳县主要空气污染物浓度变化
注:图中一氧化碳/10为十分之一的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臭氧为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其余年评价值均为年均值。
5.2.3 优良天数比率
2020年,沭阳县空气优良天数共284天,空气质量达标率达到77.6%,同比改善6.1个百分点。2017~2020年(2016年未统计优良天数,无数据),沭阳县全年空气质量优良比率总体呈稍上升趋势,从2017年的72.6%上升至2020年的77.6%,历年均低于泗阳、泗洪两县,优于宿迁市平均水平。
5.2.4 灰尘自然沉降量
沭阳县共有3个降尘监测点位,设在监测站、广文局和文化宫。2020年,沭阳县灰尘自然沉降量年月均值为4.7吨/平方千米/月,同比改善16个百分点。2016~2020年,沭阳县灰尘自然沉降量总体呈降低趋势,沭阳县降尘监测点年月均值见图5.2-2。
图5.2-22016~2020年沭阳县灰尘自然沉降量变化
总体上,沭阳县空气质量优良比率呈上升趋势,但环境空气质量仍有待提升;O3已经超过PM2.5成为影响全县优良天数比率的首要因素。
5.3 声环境
5.3.1 区域声环境
2020年,沭阳县昼间各测点噪声等效声级范围在46~60分贝之间,最大值出现在交通干线两侧。46~50分贝的声级覆盖面积为0.55平方公里,占调查总面积的0.92%,声级覆盖人口为0.37万人,占总人口的0.91%,声级覆盖路段为1.23公里,占总路段的0.91%;51~55分贝的声级覆盖面积为27.27平方公里,占调查总面积的45.45%,声级覆盖人口为18.64万人,占总人口的45.46%,声级覆盖路段为61.36公里,占总路段的45.45%;56~60分贝的声级覆盖面积为32.18平方公里,占调查总面积的53.63%,声级覆盖人口为21.99万人,占总人口的53.63%,声级覆盖路段72.41公里,占总路段的53.64%。
区域环境噪声的构成为交通噪声、生活噪声。占总网格数的百分比分别为5.45%、94.55%,主要为生活噪声,噪声源构成与以往不变。
5.3.2 功能区噪声
2020年,沭阳县共设3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天下景城、县宾馆、建陵嘉园,均为2类区。2020年功能区环境噪声昼间均值分别为55.6分贝、55.8分贝、56.5分贝,夜间均值分别为45.7分贝、46.2分贝、46.0分贝,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沭阳县昼间和夜间噪声达标率均为100%。2016~2020年噪声监测结果显示全县各功能区昼夜达标率较稳定,整体变幅不大。
5.3.3 道路交通噪声
2020年,沭阳县昼间交通噪声监测共布设了天津北路、苏州路、人民路和迎宾大道四条道路,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64.3dB(A)、63.1dB(A)、64.5dB(A)、64.1dB(A),各测点的等效声级在56.1~69.5dB(A)之间,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区标准。根据2016~2020年噪声监测结果,全县道路交通环境噪声均值几乎持平。
总体上,沭阳县区域环境噪声总体变幅不大;功能区噪声达标率整体上变化幅度不大,较为稳定;道路交通噪声均值无明显变化。
5.4 土壤环境
沭阳县土壤监测点位均为农用地点位,2020年,对点位进行例行调查监测,监测指标包括pH值、阳离子交换量和有机质含量等3个理化指标,砷、镉、铬、铜、汞、镍、铅、锌等8个重金属指标及有机氯农药和多环芳烃等。按《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评价,各监测指标含量远低于筛选值,监测结果达标率为100%。总体上,沭阳县土壤环境较为安全。
5.5 辐射环境
2020年,沭阳县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显示: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气溶胶及土壤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均在江苏省辐射环境天然本底值范围内。重点饮用水源地水中放射性核素水平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环境中电磁辐射监测结果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要求。2016~2020年,沭阳县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态势。总体上,沭阳县辐射环境质量良好。
5.6 生态环境
根据宿迁市2020年环境状况公报,宿迁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指数)为64.9,各县区EI指数介于55.8~69之间,均处于良好状态,其中泗洪县最高,宿城区最低。总体上,沭阳县生态环境处于良好状态。
第6章 环保基础设施
6.1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6.1.1 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沭阳中心城区已按照污水处理厂进行分区,并建设相应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体系,已建成2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分别是沭阳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城东污水处理厂)和沭阳南方水务有限公司(城南污水处理厂)服务于中心城区,主要处理居民生活污水。尾水排放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沭阳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城东污水处理厂)。位于嘉兴路和海宁路交叉口旁、杨店大沟以西,现状处理规模已达6万吨/天。城东污水处理厂主要服务范围包括外沭河以北、沿圩东河至迎宾大道以北、台州北路以西。服务面积约11.45km2。尾水目前排入沂南河。
沭阳南方水务有限公司(城南污水处理厂)。位于沭阳县城玉环路以东,京沪高速路以西,杭州东路以北,现状处理规模为6万吨/天;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北至外沭河和迎宾大道,东至京沪高速公路和玉环路,西至淮沭河,包括县城南部所有区域,面积约47.6km2,配套污水管网总长为90km。尾水目前排入沂南河。
2020年,沭阳县主城区内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40~50%,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12万吨/日,2020年实际处理量10.7万吨/日,污水处理系统处于高位运行,主城区一方面存在一定的排水户纳管不到位、污水管网空白现象,另一方面存在部分雨污管网混接、已有管网老旧、地下水渗漏等现象,需针对沭阳县城镇区域内生活污水已有的主要问题,推进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全面纠正管网错接乱接,消除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空白区。
6.1.2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沭阳县乡镇污水处理现状统计包括贤官镇等23个镇,1个乡,6个街道。217个自然村中有135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单独建站处理,有82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接管至乡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十三五”末期,沭阳县农村终端入户管网整体情况良好,但存在部分管网标高太高、检查井设置不规范或未设置检查井、接户井设置不规范等问题导致污水管网破损、堵塞等问题,最终影响实际收水情况。
沭阳县农村生活污水的资源化利用主要为农田灌溉。农田灌溉即把出水引至周边花木种植或其他种植区内,实现终端肥水利用与农业产业相结合,有效减少化学肥料,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排放水体即将尾水直接排入自然水体,自然水体对达标排放的污水有一定的稀释和净化能力。
6.2 工业废水处理设施
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有2个配套污水处理厂,分别是沂北扎下污水处理厂和沭阳凌志水务有限公司,前者主要服务于循环经济产业园(属于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沭阳凌志水务有限公司(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主要服务于主城区东部的沭阳经济开发区。尾水排放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沭阳凌志水务有限公司。位于官西支渠东侧、沂南河南岸,赐富大道北面的位置,占地75.60亩,现状处理规模为13万吨/天。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为开发区北区西至台州路,东至沭七路,北到沂南小河,南到迎宾大道及章集和七雄街道,覆盖面积56km2,主要承接开发区企业污水。该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排入水域为官西支沟,最终流向沂南河。
沂北扎下污水处理厂。位于沭阳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主要处理园区造纸、酒精废水和部分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3万吨/天,工业废水占总进水量70%,生活污水占总进水量30%。沂北扎下污水处理厂收水为循环经济产业园工业废水,以及扎下镇镇区居民生活污水,实际运行负荷约1.4万吨/天,尾水目前排入新沂河北偏泓。
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16万吨/日,2020年实际处理量11.3万吨/日,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套污水处理厂能满足园区污水处理需求。
6.3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沭阳县自2017年起积极响应国家、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部署要求,全力落实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先后在城区167个居民小区、250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在城区道路两侧、公园广场设置了2860组外观新颖的分类果壳箱,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100%。截至2020年,已在城区完成17个居民小区达标创建工作,为沭阳居民小区垃圾分类高标准打造提供方向。
沭阳县城区目前共有15座垃圾中转站,64座公厕,1座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厂和1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其中:15座垃圾中转站日转运能力共640吨/日;沭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总处理规模达到1200吨/日;沭阳县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厂项目为一期项目,处理能力为处理餐厨废弃物100吨/日、处理废弃动植物食用油脂10吨/日;沭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能力为160吨/日。
6.4 危险废物处理设施
沭阳县目前共有6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能力5.36万吨/年。分别为宿迁市鸿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收集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08万吨/年、沭阳恒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1.78万吨/年、沭阳新天电源材料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含铅废物1.5万吨/年、宿迁市华顺绿色蓄电池回收有限公司、沭阳县平近废旧蓄电池回收有限公司和沭阳县小雷废旧蓄电池回收有限公司分别收集危险废物0.5万吨/年、1万吨/年和0.5万吨/年。2020年,综合利用沭阳县内危险废物2152.4吨,处置危险废物13427.66吨。
第二篇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回顾
第1章 “十三五”成效回顾
“十三五”以来,沭阳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富强美高”新沭阳、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中心目标,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和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总体工作方针,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1.1 绿色发展成效显著
花木品牌带动打造全国知名“农业地标”。成功培育沭阳月季、桑墟榆叶梅等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花木种植面积占全省四分之一,花木电商销售额突破百亿元,电商直播销售额占全国三分之一,“花木之乡”知名度持续提升。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十三五”期间,全县产业结构实现从“二三一”到“三二一”的突破性;着力培育高端纺织、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五大战略产业,成功引进桐昆、天能北方总部等企业。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优化化工行业布局,累计关停“低散乱污危”化工企业43家,取消沭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定位,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累计关停家具制造、木材加工等“散乱污”企业2000家以上。资源节约和能源结构调整成绩斐然。完成1800多台燃煤小锅炉整治关停和80多台工业窑炉清洁化改造,全县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进一步下降;2020年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30.66%、23.14%;用地产出2.37亿/平方千米,国土集约利用水平居全市第一,作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利用秩序、土地利用计划执行好”的县区荣获国务院表彰,并获评“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运输结构调整不断推进。铁路运输总量比2017年增长34.6%,高于公路运输;全县在线运营的628辆城市和城乡公交全部更新为燃气或新能源车辆;依法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累计超过300辆。
1.2 环境质量整体向好
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有进。PM2.5平均浓度由2016年的63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20年的4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由2017年的61.7%上升到2020年的77.6%,优于宿迁市平均水平。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8个国省考断面优III比例整体提高,由2016年的62.5%提升到2020年的87.5%,唯一IV类水体为承接沭阳三大污水处理厂尾水的沂南河,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优III比例为100%,地下水的水质类别稳定达标。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2017~2020年,全县土壤环境各监测指标含量均远低于筛选值,指标达标率为100%,土壤环境质量保持安全状态。
1.3 污染防治深入推进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任务圆满完成。“十三五”期间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13.85%、13.62%、9.75%、9.69%、25.9%、23.7%和28.0%,全面完成“十三五”减排目标任务。大气环境治理持续开展。扎下、桑墟、青伊湖3个乡镇建成集中供热设施,取缔区域小散燃煤锅炉;完成新动力热电和益州热力6台75蒸吨锅炉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玻璃制造企业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完成35蒸吨/小时以上锅炉烟气特别排放限值达标整治;“263”专项行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关键胜利,完成400余个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项目,237家重点企业完成“贯标方案”编制工作,355家企业完成专项问题限期整改。水环境治理稳步推进。按年度规划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提升全县水环境质量,“十三五”期间,规划59个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其中58个项目已完成,1个项目目前在建;成功验收淮沭河闸北水源地等3处饮用水水源地建设项目,建成1处城市备用水源地;完成凌志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基本完成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建成192座农村有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82.29%,并对已建成未正常运行的设施已制定整治提升方案,目前正在按工程招投标程序组织实施;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和《村居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均已启动实施。固废处置工程重点突破。积极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处置工程实施,建成沭阳新动力热电污泥焚烧项目、北控环境再生能源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管控同步开展。完成15家关闭化工企业土壤污染状况采样调查工作,实施循环经济产业园樱花路两侧化工企业关闭搬迁遗留污染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风险管控工程,土壤和地下水管控面积分别达8088平方米、12万平方米,为国内同类土壤和地下水管控项目提供“沭阳经验”。
1.4 风险防控扎实推进
危废固废专项整治方面。印发《沭阳县危废固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落实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县固废危废环境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县危废产生和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和管理工作,78家危废固废专项整治企业发现的47个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企业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方面。开展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实现化工企业全覆盖,完成经开区、循环产业园等重点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定期组织企业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持续推进环境应急管理排查整治,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立案处罚。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方面。严格核与辐射项目审批,积极开展放射源单位监督检查,实现全县8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源全寿期跟踪监管。
1.5 生态保护积极向好
自然生态红线划定与保护方面。推动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共划定9个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总面积达222.77平方公里,占沭阳县国土总面积的9.69%,完成“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方案编制,完成淮沭河第一、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等15.4平方公里的生态保护红线及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核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工程方面。2020年底全县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5.8%,完成林业局分配的自然湿地保护目标任务,积极开展绿化造林活动,全县森林覆盖面积96.34万亩,林木覆盖率达27.97%。生态建设和示范创建方面。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美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多措并举,建成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项目包括绣球公园等绿化景观工程等,总面积约50万平方米。先后建成柴南河等5个湿地保护小区,成功创建桑墟镇等8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成功创建140个美丽宜居乡村,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正在大力推进沭阳三河省级湿地公园建设。
1.6 环境管理精准施策
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共入户调查工业污染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污染源2800余个,以总分98分、全市第一的成绩通过市级普查办的普查验收。制定《沭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沭阳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制度(试行)》等文件,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生态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等工作责任。建立法定假日不间断的夜查制度,2017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企业400余厂次,形成检查工作全时段覆盖。不断补齐各级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手续,所属17个乡镇完成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编制及审查。实施排污许可证动态管理,按时序进度完成所有行业的清理整顿工作。环保信用评价持续推进,全县共1332家企业纳入环保信用评价,其中3家被评为绿色企业。
1.7 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十三五”期间,中央、省、市各上级专项办、督察组移交、督察问题、信访件累积995件,截至2020年完成986件,案件办结率达99%,省大气和水帮扶交办9个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正在按要求推进整改。建成32个乡镇空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突出网格化监督管理。投入使用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依法查处明显排放黑烟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积极开展已建成的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控系统运营维护,保障其正常运营和数据传输,保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果,保障群众饮水安全。72家工业企业安装并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监控系统,有效提升对重点企业的监管效率。认真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双随机”抽查系统,其中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一个(一般污染源企业1225家,重点源企业62家),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一个(监察人员数量21个),进一步规范检查人员对企业环保问题开展检查、责令整改、立案查处等工作。
1.8 社会参与积极推进
以每年开展“环境日”活动为宣传载体,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新观念、新知识、新举措、新成效,引导各级组织、园区企业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以国家、省、市、县的主要媒体、网站为宣传平台,组织有特色的宣传素材,对沭阳生态建设、水源地保护、环境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声有色宣传,在《江苏经济报》、《江苏环境》、《宿迁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新闻报道;在《新华网》、《江苏环保网》、《省环保通讯》、《宿迁环保网》、《花乡沭阳》等发布政务信息;在《宿迁日报》上进行了“公开服务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参加沭阳电视台《百姓问政》栏目,在节目现场解答广大市民关心的生态环境热点问题;开通“沭阳环保”微博,及时更新工作动态,让更多的人学习环保、了解环保。
第2章 “十三五”规划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以沭阳县“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13项指标来看,指标2020年完成情况如下:12项指标已达到2020年目标要求;1项指标未达到2020年目标要求,为林木覆盖率。
表8 沭阳县“十三五”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表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年实现值
|
2020年目标值
|
达标情况
|
|
空间格局优化
|
1
|
生态保护红线
|
/
|
划定并遵守
|
划定并遵守
|
达标
|
|
2
|
生态红线区域面积占国土面积比重
|
%
|
9.69
|
9.52
|
达标
|
||
3
|
规划环评执行率
|
%
|
100
|
100
|
达标
|
||
4
|
林木覆盖率
|
%
|
27.97*
|
30
|
不达标
|
||
质量改善
|
5
|
水环境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
|
100
|
100
|
达标
|
6
|
劣V类水体
|
/
|
基本消除
|
基本消除
|
达标
|
||
7
|
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水体比例
|
%
|
87.5
|
75
|
达标
|
||
8
|
大气环境
|
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
|
%
|
77.6
|
70
|
达标
|
|
9
|
PM2.5年平均浓度
|
μg/m3
|
44
|
50
|
达标
|
||
10
|
土壤环境
|
土壤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
/
|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
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
|
达标
|
|
治污减排
|
11
|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
%
|
达到考核要求
|
达到考核要求
|
达标
|
|
风险管控
|
12
|
危险及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
|
%
|
100
|
100
|
达标
|
|
13
|
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
|
%
|
基本建立
|
基本建立
|
达标
|
注:沭阳县林木覆盖率目标设置高于省市下达任务,实际林木覆盖率达到宿迁市平均水平。“十三五”期间每年均完成市下达的造林任务。但由于2020年国家审计署对自然资源进行审计中,要求将林地与永久基本农田重合部分林地面积从林木覆盖率中扣除,因此省林业局对林木覆盖面积的统计口径进行调整,对全省林木覆盖率基数统一扣减,2020年指标值未达到预期目标。
第3章 “十三五”生态环境重点问题
3.1 生态环境结构矛盾突出
传统产业结构转型未达到拐点,2020年,沭阳县第二产业占GDP比重为40.6%,主导产业包括木材加工、机械制造、电池制造、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2016~2020年,沭阳县传统工业企业数量及其工业产值占比整体呈增长趋势,特别是庙头、贤官、桑墟等木材产业加工带内存在大量低效企业,转型升级任务较重。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情况未实现根本好转,2016~2020年,沭阳县工业能源消耗呈增加态势,虽然煤炭、焦炭等能源消耗占比逐年降低,但在一次能源总消耗占比中仍居第一,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仍未彻底改变。交通运输中公路货运占主导地位,2016~2020年,公路货运占全社会货运总量的比例均超过90%,占绝对主导地位,公路货运为主导的运输结构在近期依然难以改变。生态安全格局系统化程度不高,淮沭河第一、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未将备用水源地等相关水文单元纳入一体进行整合优化,新沂河、淮沭新河、柴米河等县域重点发展片区连接岸线生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有待推进。
3.2 大气复合污染特征凸显
沭阳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显著,PM2.5浓度整体下降、优良天数比率整体上升,区域灰尘自然沉降量总体减少。与此同时,大气环境质量总体呈现以颗粒物和臭氧为主导的复合型污染特征。一是臭氧污染问题首位度正在凸显,分析沭阳县历年各大气污染因子负荷,2017~2018年,沭阳县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2019~2020年,臭氧超过可吸入颗粒物,成为影响沭阳县大气环境质量的首要因素。2020年,臭氧浓度比宿迁市平均浓度高2.4%,比省均浓度高6.7%,全年超标天数44天,超标率12.0%。二是PM2.5改善边际效应日益明显,近几年沭阳县PM2.5浓度改善缓慢,年均改善比例不足2%,低于宿迁市及全省平均水平,降低单位PM2.5浓度所需减排量随着空气质量的改善而不断上升。三是VOCs排放问题“长尾效应”突出,根据沭阳县大气污染源解析结果和环境统计数据显示,VOCs的主要来源为木材加工行业、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业、轮胎制造业等工业源,行业内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占比不大,污染治理相对规范,贤官镇等集中工业区内数量占多的“小散乱”企业生产方式粗放,VOCs污染排放问题“长尾效应”明显。四是大气污染成因分析不透彻,措施还不够精准,虽然针对大气主要污染物采取了监测溯源、微环境治理等措施,但治理臭氧、颗粒物主要依靠高频雾炮、洒水和高频执法,对如何精准实施大气污染治理缺乏系统、科学、精准的方案和措施。
3.3 水体环境质量尚不稳固
国省考河道水质常有波动,8个考核断面水质污染物年均值全部达标,优III类水体比例达87.5%,但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指标均有个别时段超标现象。2020年,柴米河桥、李套渡口等断面水质出现不同程度波动;2019年,省考沂南河大六湖断面水质一度从上年同期的Ⅳ类下降为劣Ⅴ类。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放去向集中,纳污河道污染负荷大。沂南河作为沭阳县“十三五”期间8个国省考核断面中唯一无法达到III类水质的断面水体,承载沭阳县大部分工业废水和主城区生活污水污染物,工业废水中污染物主要来自于造纸和纸制品业、纺织业和电子设备制造业,其中纺织业和电子设备制造业企业多数位于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沂南河;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沂南河南岸沿线的沭城街道、梦溪街道、七雄街道等主城区居民小区,城区生活污水部分存在直排沂南河及汇入支流等情况,导致河道接纳污染物负荷偏重,河道承载能力达到上限的状况无法根本改变。汛期污水入河问题严重,沭阳县雨污管网分流不彻底,造成市政管网雨天高水位运行,一方面,将箱涵、管涵内长期积存的污染源冲入河道;另一方面,导致截污闸负荷大、污水外溢、倒灌入河。此外,一些老旧居住小区管网不完善,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现象时有发生,汛期污水伴随支流汇入主河道,导致主河道水质变差。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偏弱,县域内部分乡镇污水排放尚处于无序排放状态,分布式污水处理规模偏小,各建制镇排水体制大多为雨污合流制,雨污水通过明渠或暗沟模式排放,另外还存在直播稻退水直接汇入主河道、部分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不到位、养殖废水外排周边沟渠等问题。
3.4 环境污染治理存在短板
大气污染治理能力供给与治理需求不匹配,污水、固废收集与处理率与现状存在差距。一是贤官镇等区域木材加工中小微企业废气治理能力薄弱,沭阳县木材加工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200家,年产量1万立方米以下企业占比超过70%,大多集中在以贤官镇为代表的乡镇工业集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历史“欠账”较多,已有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能效低,呈现活性炭“包治百病”的窘境。且到2025年,木材加工产业目标产值500亿元,增长率超过80%,VOCs年排放量预计新增超2000吨/年,现有治理能力与发展和减排目标存在较大缺口。二是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与需求不匹配,主城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管网高位运行和混接、破损渗漏现象比较突出,中心城区生活污水目前由城东和城南两大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理,现状处理规模共计达12万吨/天, 2020年实际处理量10.7万吨/日,污水处理系统处于高位运行。根据城市总体规划,2025年沭阳中心城区常住人口约90万,根据生活污染源核算方法,居民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8万吨/天,进一步超出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三是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能力不足,沭阳县危险废物产生量低于10吨的小微企业占全市产废企业超过60%,小量危险废物缺乏有效的收运体系,贮存比例较高,收集单位不能有效解决全县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需求,此外2020年危险废物转移县外处置量超过总体产生量40%,总体处置能力不足。
3.5 环境监管能力亟需提升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对重点工业园区、重点企业、河道断面等还没有实现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全覆盖,监测指标不够细化,污染溯源能力不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布设密度不足,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挥发性有机物等监督监测能力不足,复合污染物监测网络、大气预防预警监控能力建设需提上日程。环境执法工作有待模式创新。传统的惯性执法机制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环境监管要求,各类“突击式”专项执法有明显的临时性、阶段性,“巡逻式”执法检查无法实现长效性的日常监管,监管过程中科学技术手段运用也不充分,监管机制有待向“精细化”“精准化”“常态化”执法转变。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力量薄弱。队伍建设人员力量略显不足,基层人员组成结构不平衡,人员专业化水平偏低、年龄结构偏高、聘用人员流动性大,部分岗位人员少,投入精力大,队伍工作积极性亟待进一步提升。制度体系与现代化目标仍有差距。制度体系还需健全,部门之间、部门和板块间的联动协作机制欠缺,存在各自为政的情况,缺乏通盘考虑,导致治理工作系统性不够,污防攻坚与生态建设等部门统筹协调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还没有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第三篇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形势
第1章 机遇与优势
“十四五”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十四五”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局起步相互交融,国家重大区域战略进程加快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目标路径更加清晰,沭阳县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内涵将发生深刻变化,沭阳县仍然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机遇与挑战并存。
1.1 生态文明建设保持高战略定位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生态环境工作所处历史方位和时代特征发生了深刻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下,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地位不断提升,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生态文明历史性地写入宪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在国内疫情防控最严峻的时期,总书记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特别强调。“十四五”时期,我国面临不同以往的形势,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但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引领下,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将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继续保持高战略定位,污染防治将继续保持攻坚战力度,是“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大确定因素,为“十四五”期间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及实施提供了根本政治保障。
沭阳县按照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坚定不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动员全县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污染治理、绿色低碳理念普及等方面不断发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改善同步提升,为“十四五”期间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因此,在新的布局形势下,在生态文明的高战略定位引导下,有利于沭阳县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富强美高”新沭阳建设,打造“中国花木之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1.2 区域协调联动支撑大治理格局
长江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大运河文化带等多重国家战略在沭阳叠加交汇,为沭阳改善生态环境提供了重大契机,《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2016年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纲领性文件,习近平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李克强强调建设长江经济带,必须保护好生态环境,打造绿色生态廊道,为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2018年经国务院批复同意,意味着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有利于推动全流域综合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探索大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纲要和规划等的相继实施为沭阳县提供了宝贵的发展机遇,为区域流域水环境治理、跨区域大气污染等关键问题提供新的突破口,为解决区域、流域性环境问题提供重要契机。这将有利于沭阳县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优化空间布局,为推进生态环境根本改善按下快进键。同时有利于建立区域生态环境共治共保的新机制,跨界水污染、跨区域大气污染、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等。沭阳县有责任也有必要抢抓政策,调整机遇,积极融入流域区域生态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参与共建长江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大运河文化带生态屏障,夯实绿色发展生态本底。
1.3 美丽江苏战略提供新发展契机
美丽江苏战略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争创美丽中国建设的示范省份,有利于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优化空间布局,源头推进生态环境改善。2020年印发的《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意见》,提出美丽江苏要呈现自然生态之美、城乡宜居之美、人文特色之美、文明和谐之美、绿色发展之美,要求美丽江苏美得有形态、美得有韵味、美得有温度、美得有质感。要求沿黄河故道地区协调推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高效特色农业,打造千里生态富民廊道和现代农业基地。“十四五”期间经济发展方式将加快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结构调整从增量扩能为主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转变,发展动力从主要依靠资源和劳动力等要素投入向依靠创新驱动和技术突破转变,城镇化发展由规模扩张向城镇发展品质提升转变,以上积极变化将为沭阳县实现人口、经济、环境全面协调发展提供良好条件。沭阳已经迈入工业化中前期,决定了必须将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作为“十四五”发展的最大任务、最大动力、最大支撑,随着高质量发展已开始进入推进阶段,沭阳有责任也有能力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辟高质量发展新境界,实现转型升级新飞跃,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2章 挑战与压力
“十四五”时期,沭阳将进入以加快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为主旋律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呈现出工业化加速期、城市化扩张期、新旧动能转换期、城乡深度融合期、全面深化改革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攻坚期“六期”交织的新特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面临着以下挑战:
2.1 经济运行压力持续加大,统筹发展和保护难度增加
在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交织,又叠加新冠感染疫情、中美贸易摩擦等多重因素影响下,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压力在不断加大,统筹发展和保护的难度增加,部分乡镇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减弱、保护意愿下降、行动要求放松的风险有所增加。根据《沭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到2035年,沭阳经济总量稳居苏北首位,人均GDP追赶全国平均水平,居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初步形成京沪沿线重要工业基地、全省高端纺织产业基地、新能源新材料生产基地。而在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仍处于高位的背景下,在经济发展尚未与污染排放、资源能源消耗实质性地脱钩的情况下,“十四五”期间随着经济总量尤其是工业经济的不断壮大,沭阳将面临碳排放达峰、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的挑战,统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压力持续增加。
2.2 产业能源结构依然偏重,工业化面临提质增效重任
沭阳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偏重情况短期内难以改变,污染排放压力大。“十三五”期间沭阳产业结构实现“二三一”到“三二一”的转变,但总体仍处于产业转型阶段,经济结构单一,特别是制造业总体质态不优、效益不高,新兴战略产业发力不足。工业方面仍以高耗能行业为主,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严重,产品附加值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2019年全县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仅有18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仅6.9%,低于宿迁市平均水平。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结构导致煤炭消费、货物运输量居高不下,资源环境约束瓶颈也将进一步凸显。“十四五”时期,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压力依然较大,如何在这新一轮产业发展中突出自身特色和优势,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将是沭阳面临的一项艰巨挑战。
2.3 空气质量改善形势严峻,臭氧协同防治进入深水区
近年来,沭阳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显著,PM2.5浓度整体下降、优良天数比率整体上升,但臭氧浓度波动上升、时有超标,呈现与PM2.5浓度“此消彼长”的现象,污染日益突出且缺乏有效应对措施,已成为影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的首要污染物。“十四五”期间,沭阳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的形势异常严峻。首先是PM2.5改善边际效应日益明显,PM2.5浓度进一步下降的难度将越来越大。与此同时,沭阳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进入PM2.5和臭氧协同防治的“深水区”。不同于PM2.5,臭氧污染的形成机理十分复杂,主要由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在光照条件下通过一系列光化学反应生成,其污染程度与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前体物浓度,以及光照、温度等气象条件密切相关。在臭氧已成为沭阳县乃至宿迁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制约因素,及近年臭氧污染呈上升趋势的背景下,“十四五”期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难度加大,且沭阳县处于徐、连、淮、宿四市边界结合部,受区域大气污染传输影响较大,因此需加强区域性臭氧形成机理和控制路径研究,全面加强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
2.4 河道水体污染来源复杂,水环境系统治理任重道远
“十三五”期间沭阳县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胜利,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8个国省考断面优III比例整体提高,但全县河道水质还不够稳定,2020年汛期,柴米河、古泊善后河、新沂河、北六塘河、沂南河及相关支流水质同时出现较大波动,出现水质超过断面水质考核目标现象。河道平时受工业污染、农业灌溉、生活废水等多重因素影响,汛期受污水倒灌等突发因素影响较大,水环境治理措施还不够扎实深入、治理还不够系统全面。沭阳主要河道污染来源不一,主要河道分别不同程度存在生活污水直排、雨污分流不彻底、农业面源污染、跨界河流上游沿线客水携入、汛期排涝河水汇入等因素复合影响。其中8个国省考断面中唯一IV类水体-沂南河,作为城区和沿线排涝及排污通道,直接承载城区工业、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河道环境承载能力达到上限,限制开发区产业发展。此外,沭阳境内淮沭新河南接京杭大运河及洪泽湖,新沂河连接宿迁与连云港,蔷薇河、古泊河为连云港主要引水源,需上下游共同建设、维护。县域内断头河道较多,水系沟通不畅,引水排水不成系统,城区内部分河流水质较差。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沭阳水环境系统治理任务相当艰巨。
第四篇 “十四五”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第1章 总体要求
1.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中国花木之乡”为发展定位,以“苏北最美县城、苏北最美乡村”为奋斗目标,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碳中和、碳达峰为引领,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为抓手,以源头治理作为根本策略,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持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建设高品质美丽沭阳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1.2 规划定位
《沭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沭阳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体系中重要的专项规划,是未来五年统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基本依据之一,是促进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响应公众对良好生态环境诉求的核心纲领,是推动全面建成美丽沭阳资源环境指标达成的重要抓手,是沭阳县“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线,同时也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生态环境坚实基础。
1.3 总体原则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引领,强化源头治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放大“中国花木之乡”品牌效应,将生态环境保护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把源头治理作为根本策略,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优化促进作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强化系统治理。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以生态环境质量目标为导向,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协同增效,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把人民的评判作为检验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依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增加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源和宜人的气候等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苏北最美县城、苏北最美乡村”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围绕突出问题和短板,聚焦新型城镇化进程,以补齐生态环境质量短板,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运用科学思维、科学方法、科技手段,精细管理、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提高环境治理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激励约束并举治理体系建设。立足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体制改革创新,转变治理方式,激励约束并举,完善促进绿色发展机制,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1.4 编制依据
1.4.1 国家有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版);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版);
《地下水管理条例》(202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订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
《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2016年);
《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2018年);
《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专项规划》(2020年);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2021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2021年);
《“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21〕178号);
《关于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310号)。
1.4.2 地方有关文件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3年);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版);
《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年修订版);
《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0年修订版);
《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2015年);
《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2016年);
《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2016年);
《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2017年修订版);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版);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版);
《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版);
《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版);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版);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版);
《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版);
《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版);
《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18年修订版);
《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版);
《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修订版);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版);
《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2018年修订版);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2018年修订版);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意见》(苏发〔2013〕11号);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发〔2015〕30号);
《江苏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苏发〔2016〕15号);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意见》(苏发〔2020〕15号);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
《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江苏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
《宿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
《宿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沭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
第2章 主要目标
2.1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沭阳县行政管辖范围,包括1个国家级开发区、6个街道、23个镇、1个乡、137个居民委员会、343个村民委员会,总面积2298平方千米。
2.2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十四五”期间,即2021-2025年。
2.3 总体目标
展望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美丽沭阳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美丽沭阳建设展现新面貌: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要突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产品绿色供给水平稳步提高,绿色经济发展活力持续增强,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持续加强,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宜居品质显著提升,美丽沭阳建设的空间布局、发展路径、动力机制基本形成,苏北乃至华东地区富有魅力、宜居宜游的花园城市美好画面最直接最可感。
到2025年,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美丽沭阳展现新面貌。
——绿色发展活力持续增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资源环境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空气质量全面改善,PM2.5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左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左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国省考断面水质优III比例完成上级下达任务,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
——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危险废物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核安全监管能力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完备。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保持良好以上,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稳步推进,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只增不减,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日益完善。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2.4 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主要有5类19项,包括环境质量、绿色低碳发展、环境治理、生态系统和满意度等5个方面。
表13 沭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属性
|
2020年现状值
|
2025年目标值
|
目标来源
|
||
一、环境质量
|
1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
|
约束性
|
77.6
|
80左右
|
参考省十四五和县大气达标规划
|
||
2
|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
|
μg/m3
|
约束性
|
44
|
35左右
|
参考省、市十四五
|
|||
3
|
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1]
|
%
|
约束性
|
87.5
|
100
|
市十四五
|
|||
其中: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1]
|
%
|
100
|
100
|
结合现状
|
|||||
4
|
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
|
%
|
预期性
|
0
|
0
|
结合现状
|
|||
二、绿色低碳发展
|
5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
|
约束性
|
/
|
完成上级下达要求
|
上级下达要求
|
||
6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
|
约束性
|
/
|
上级下达要求
|
||||
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
|
%
|
约束性
|
/
|
上级下达要求
|
||||
三、环境治理
|
8
|
主要污染物排放[2]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削减比例
|
%
|
约束性
|
28.0
|
/
|
上级下达要求
|
|
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比例
|
%
|
23.7
|
/
|
上级下达要求
|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比例
|
%
|
13.85
|
16.64
|
上级下达要求
|
|||||
氨氮排放量削减比例
|
%
|
13.62
|
7.23
|
上级下达要求
|
|||||
总氮排放量削减比例
|
%
|
9.75
|
6.99
|
上级下达要求
|
|||||
总磷排放量削减比例
|
%
|
9.69
|
8.21
|
上级下达要求
|
|||||
9
|
城镇污水处理率(中心城区)
|
%
|
预期性
|
50.7
|
70
|
市十四五
|
|||
10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行政村)
|
%
|
约束性
|
21.1
|
完成上级下达要求
|
市十四五
|
|||
11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预期性
|
100
|
100
|
市十四五
|
|||
12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
|
预期性
|
90
|
完成上级下达要求
|
市十四五
|
|||
13
|
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
|
起/每万枚
|
预期性
|
/
|
≤1
|
省十四五
|
|||
四、生态系统
|
14
|
生态空间保护区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
|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
|
%
|
约束性
|
0.94
|
≥0.94
|
结合现状
|
|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
|
%
|
8.75
|
≥8.75
|
结合现状
|
|||||
15
|
林木覆盖率
|
%
|
约束性
|
27.97
|
28.18
|
县国民经济十四五
|
|||
16
|
生态质量指数(新EI)
|
/
|
预期性
|
61.9
|
保持稳定
|
省十四五
|
|||
17
|
自然湿地保护率
|
%
|
预期性
|
55.8
|
60
|
省十四五
|
|||
18
|
重点物种保护率
|
/
|
预期性
|
/
|
90
|
市十四五
|
|||
五、满意度
|
19
|
公众对环境质量改善满意度
|
%
|
预期性
|
93.6
|
≥95
|
市十四五
|
注:[1].“十四五”期间,地表水省考断面由7个增加至8个,国考断面由1个增加至5个,2020年国省考断面优III比例现状值按照原断面数计算。
[2].为五年累计。
第五篇 “十四五”规划主要任务
第1章 加强源头治理,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坚持理念低碳化,把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贯穿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科学编制和实施全县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不断提升能源资源高效利用水平,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策略,实现从末端治理向末端治理与源头治理并重转变,推动沭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1.1 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强化目标约束和峰值导向。全面落实宿迁市下达的温室气体排放约束性目标,科学编制沭阳县碳达峰行动方案,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编制专项碳达峰方案。鼓励大型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将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
推动重点领域协同减排。严格控制电力、建材、印染等重点高耗能行业和高排放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降低单位产品的碳排放强度。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推进铁路货运发展,发展宿连航道等内河集装箱运输,推进集装箱公铁水联运发展。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加快绿色施工技术全面应用,推动实施“绿屋顶”计划。到2025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
高水平参与全国碳市场。按照全国、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统一部署,有序配合上级开展配额分配、排放核查与配额清缴工作。组织有色、造纸、热电(电力)等重点行业企业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报送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并组织对其开展核查。
1.2 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执行省、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相关规定,持续降低能耗强度。加强散煤治理,取缔园区分散小锅炉,推动合适区域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合理控制煤电发展规模,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推进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供热改造,逐步关停整合落后燃煤小热电和燃煤锅炉。加快农村“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编制实施沭阳县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规划,推进城乡一体化电网建设,突出抓好35千伏以上项目和小城镇、中心村项目,抓好省定帮扶片区项目。对“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建设给予支持,统筹协调“煤改电”、“煤改气”建设用地。到2025年,全县提高电煤使用比重5%以上,进一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实施“沐光”专项行动,推进太阳能光热多元化应用,有序发展集中式光伏发电,以屋顶光伏发电为重点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进一步发展陆上风电,推进一批风力发电项目。推进生物质能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多元化发展,有序发展生物质发电。实施“绿色车轮计划”,推广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船,加快推进沭阳县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加快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使用。加快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地集中式充电设施建设,满足电动汽车充换电需求和新能源汽车城际出行需求。大力发展LNG动力船舶,提升港口、船舶岸电使用率。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2%左右。
推进能源高效利用。加强重点领域与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数据运用。探索在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行区域能评制度,严格高耗能项目准入。实施能效提升计划和节能改造工程。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开展综合能源系统试点。探索用能预算管理,构建能耗总量和能效监测预警机制。
1.3 推进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一行一策”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化升级改造。以热电联产、纺织、木材加工、家具制造、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强化能耗、水耗、环保、安全等标准约束,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参与省市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积极申报“省绿色工厂”,全面促进清洁生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培育节水型企业,确保单位GDP能耗、用水量持续下降。到2025年,累计实施节能和循环经济技改项目40个。热电联产行业持续推进煤电装机结构和布局优化,加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新动力沭北热电、益州热力要实施污染物超超低排放改造。纺织行业以桐昆集团熔体纺项目为带动,按照“整合优化、提质增效、绿色高端”的思路,实施品牌战略,建成全省高端纺织产业基地。木材加工、家具制造行业依托贤官、桑墟、青伊湖镇等乡镇核心产业带,改造提升中高密度板、纤维板等现有产品技术水平和质量,大力推广静电喷涂、辊涂、集中供漆系统等先进工艺设备,从车间布局、工艺装备等方面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建成木材家居绿色产业制造基地。工业涂装行业要推进绿色生产与源头控制,以工艺改进与清洁原料替代、产业集聚与规模提升为重点,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一行一策”研究制定激励政策,促进行业清洁生产和超低排放。加快家具、纺织和“两高”等行业落后低效和过剩产能淘汰,分类实施“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
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推进实施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鼓励发展绿色有机种植和生态健康养殖。积极创建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加快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积极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持续开展试点示范,探索构建农牧(渔)循环、种养结合等绿色低碳发展模式。深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进一步完善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的融合发展模式。实施农业绿色品牌战略,加快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到2025年,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80%以上,确保“十四五”期间申报成功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牌50个以上,创成国家级地理标志农产品8个以上,努力实现“苏北县市农业最有特色”目标。
加快培育绿色低碳产业。提高先进制造业集群绿色发展水平,推动战略新兴产业与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创新技术融合发展,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绿色产业链。强化沭阳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引领作用,围绕“产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示范区,智慧发展与创新发展双驱动引领区”发展目标,实施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培育一批示范龙头企业,将沭阳县打造为江苏省绿色能源产业示范基地,并为全国县城园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沭阳模式”。
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强化绿色制造政策引导,实施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围绕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精准投放政府补贴、税收优惠、绿色金融等激励政策,推动企业从末端治理向前端延伸,推进上善纸业、天能电池等企业达到清洁生产国际先进水平,鼓励支持企业申请“江苏精品”认证。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绿色改造、绿色采购,强化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充分发挥车辆装备制造、道路工程机械等精密压铸机和纺织成套设备等行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及物流体系。
1.4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有序推进生态产品调查监测评价。有序推进山水林田湖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开展全县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形成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建立生态产品动态监测制度。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政府决策和绩效考核评价中的应用。
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等生态功能重点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通过资金补偿、产业扶持等多种形式开展横向补偿。完善水环境“双向补偿”机制,对重点国考断面、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水质达标提优奖励。
大力发展沭阳特色生态产业。在保持全省第一产粮大县地位的前提下,加快花木产业“六个转型”,积极建设南花北卉全国知名集散地,重点打造全国花木电商连接点,促进花木产业加速蝶变,用“网红成为新农民、手机成为新农具、直播成为新农活、数据成为新农资”新变化,书写农村新生活。积极发展花乡绿道、振兴大道、五彩美道“三条示范带”,加快建设花木片区等“五个片区”,重点打造新河双荡等“五朵金花”“十颗明珠”,开发建设花乡旅游精品线路,努力让“好生态”变成“金饭碗”。
1.5 提升气候治理综合能力
加强气候变化风险评估与应对。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识别气候变化对敏感区水资源保障、粮食生产、城乡环境、人体健康、重大工程的影响,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完善防灾减灾及风险应对机制,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开展协同减排和融合管控试点,以部省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为契机,探索温室气体排放与污染防治监管体系的有效衔接路径,探索将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逐步纳入环境统计体系,逐步将温室气体的排放监测、监督等纳入环境监测执法监督范畴。积极推动排放单位监管、排污许可制度、减排措施融合,推进碳排放报告、监测、核查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融合,将碳排放重点企业纳入污染源日常监管。推进空气质量和二氧化碳排放“双达”。
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选育高产低排放良种,改善水分和肥料管理,推行少耕、免耕、精准作业和高效栽培,控制农田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支持利用畜禽粪便为原料发展沼气工程,控制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进一步完善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厂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减少甲烷无序排放。
第2章 强化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以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深化固定源、移动源、面源治理,实施NOx和VOCs协同减排,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参与区域协同治理,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努力实现“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2.1 持续推进污染源治理
强化达标目标引领。加强达标进程管理,严格执行《沭阳县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1~2027)》路线图并落实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推动空气质量稳步达标。统筹考虑PM2.5和臭氧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加强秋冬季颗粒物和夏季臭氧污染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严格落实空气质量目标责任制,深化“点位长”负责制。到2025年,全县PM2.5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左右。
推进固定源深度治理。全面推进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和20蒸吨及以上生物质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完成工业炉窑和燃气锅炉清查工作,完成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或深度治理,推进全县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开启垃圾焚烧发电重点设施、大型锅炉超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试点项目建设,推动一批企业率先完成超超低排放改造。对热电联产、垃圾焚烧发电、建材等行业,严格控制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完成新动力码头无组织排放的深度治理。
强化车船油路港联合防控。统筹“油、路、车”治理,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以及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老旧燃气车辆,分批分时按序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混凝土车辆、渣土运输车、环卫车辆和中重型柴油车。强化在用车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完善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公安、环境部门建立联监管工作机制,实行超标排放车辆的检测与维护闭环管理。加强对辖区内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行为。加强执行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路检路查制度,重点检查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车用尿素使用、尾气排放达标情况,稳步提高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基本消除冒黑烟现象。加大汽油、石脑油、煤油以及原油等油品储运销全过程VOCs排放控制,严厉打击不合格油品。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使用、销售企业实施常态化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对港口和企业等场内56千瓦以下中小功率非移动机械,实施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替代,开展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示范应用。
加强城市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要求,将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与施工企业资质评价、信用评价等挂钩,渣土车运输必须实施全封闭运输,鼓励建成区使用新型环保智能渣土车,淘汰高排放老旧渣土车。推进港口码头仓库料场封闭管理,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推动道路交通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提高城市道路环卫保洁服务水平,完善保洁作业质量标准,加强保洁车辆配备和更新,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强道路洒水、雾炮等抑尘作业,增加机械化作业频次,到2025年底,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其他区域达到80%以上。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城区沿街商铺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尝试在餐饮聚集街区打造餐饮油烟治理示范区,采用安装独立净化设施、配套统一处理设施、建设公共烟道等方式,推广高标准油烟净化设备。
加强恶臭、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治理。探索“无异味”园区建设,逐步解决工业园区异味扰民问题。推进以245省道、326省道为轴线,新河镇、颜集镇、扎下镇、庙头镇、潼阳镇等花木区大气氨减排。加强北控环境再生能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等单位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风险管控。
2.2 加强VOCs治理攻坚
大力推进源头替代。落实《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全面排查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推进实施源头替代,培育一批源头替代示范型企业。加大木材加工、工业涂装等行业源头替代力度。严格准入要求,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将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产品技术要求的企业纳入清洁原料替代正面清单。
强化重点行业VOCs治理减排。完善木材加工、家具制造、纺织、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源头—过程—末端”治理模式,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新建项目总量平衡“减二增一”。将相关对臭氧生成贡献突出行业中的重点源上报省级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对排放量大、排放物质以芳香烃、烯烃、醛类等为主的企业实施“一企一策”精细化治理。
深化工业园区、企业集群综合治理。深化贤官、桑墟、青伊湖镇木材加工产业带和桐昆集团熔体纺织项目带动的临港纺织产业园等VOCs深度治理和集群整治。开展“绿岛”建设试点,推进建设家具、金属集中喷涂中心,推进喷绘、写真、印刷等行业集中作业、集中收集、集中处理、集中排放,提高行业治污水平。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实施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管理,强化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污染收集处理。
2.3 加强区域协作和污染天气应对
参与区县间联防联控。积极参与区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推进胶合板、橡胶制品等行业升级改造,强化地区间重点行业协同治理。加快淘汰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锅炉,推进农副产品烘干、畜牧业生产设施等领域散煤治理。
提升污染天气应对水平。健全污染过程预警应急响应机制。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和“一行一策”管控方案,科学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基于环境绩效推动重点行业企业错峰生产。完善木材加工、家具制造、工业涂装等高排放行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树立扶持一批上述行业的A类标杆企业。加大对工业炉窑等高架源排放控制,凡未列入管理清单的工业炉窑、生物质锅炉一律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管理范围,降低污染传输影响。做好中国沭阳花木节等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
第3章 坚持水陆统筹,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
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灾害防治和水文化传扬,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推进流域污染协同治理、地表水地下水协同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深化水污染防治措施,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推动江河湖库水质持续好转,书写“草丰鱼跃、人水和谐”的美丽沭阳新篇章。
3.1 健全水环境质量改善长效机制
强化“三水”统筹管理。统筹建立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和水灾害监测评价体系,科学评估水环境承载能力。根据河湖需达到的生态流量(水位)底线及闸坝调度管理等相关要求,合理调控调度闸坝,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水位)。全面开展重要河湖水生态状况调查及评估,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保护与生态修复,逐步清理不符合主导功能定位的生产生活活动,促进水生态恢复提升。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试点开展总磷等主要污染物通量监测,确保水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
加强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围绕全县13个新国省考断面,严格落实“断面长制”,细化织密考核断面网络,优化调整全县水域功能定位及水环境保护目标,实施水环境精细化管理。全面开展新增国省考断面问题排查和干支流监测溯源,对水质不达标水体,编制限期达标方案。推广建设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推动秸秆离田,优化城镇引排泵站调度。针对沂南河等汛期水质滑坡明显河道的断面,“一断面一策”加强水质达标整治,推动防洪排涝安全和汛期水环境质量两手抓。在确保防洪排涝安全的前提下,强化汛期劣质水管控,防范汛期水环境恶化。促进汛后水质恢复,开展汛后滞留污水处理处置,加大汛后生态保护修复。严格断面达标治理和水质改善考核监督。进一步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加强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全面加强“双水源”建设,巩固现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成果,推进沭新河庙头水源地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强化应急水源管理和保护。做好双源供水和深度处理,持续推进供水管网改造。实施从“自来水厂-供水管网-水龙头”的全过程监管,构建“水源达标、应急备用、深度处理、预警检测”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并加强考核,确保饮用水安全。
健全跨界水环境联防联控机制。完善淮沭新河、新沂河、蔷薇河、古泊河等跨界河道协同治理和水资源联动调度机制,尝试建立河流跨县联防联控工作组,落实河流联防联控共治共享协议。严格联合执行环境准入标准,共同推进水污染综合整治,定期会商,科学调控闸坝防污,在监测预警、环境执法和应急管控等方面开展密切合作,实现水质数据共享。
3.2 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
持续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管理。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治理,根据沂南河等骨干河道的初步排污口结果,制定和完善整治方案,规范排污口设置和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排污口排查整治任务。加快推进城东、城南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入新沂河北偏泓导流工程建设,进一步开展凌志水务污水处理厂尾水截污导流可行性论证。实施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控安装联网。2025年底前完成全县主要河道排污口整治。
持续巩固工业水污染防治。推进纺织、造纸和纸制品、食品和饮料制造、金属表面处理等行业整治提升及提标改造。制定更严格工业园区水污染管控要求,加快实施“一园一档”“一企一管”,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完善循环经济产业园等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经开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推动500吨以上排水规模企业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口、出水口安装水量、水质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开展水污染物分类管控研究,探索建立重点园区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库,加强对重金属、有机有毒等特征水污染物监管。
深入开展农业水污染防治。探索实施高标准生态农田建设试点,对农田灌排系统进行生态化改造,推进农田退水净化利用。开展秸秆禁抛行动。推进水产养殖整治,规范设置养殖尾水排放口,严格落实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实施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促进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全面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支持有条件污水处理厂提标至地表水准III类排放标准,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因地制宜增加末端人工湿地等生态净化措施。推进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全面纠正管网错接乱接,消除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空白区。加强城市建成区初期雨水的管控,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初期雨水截留纳管、初期雨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动雨水收集和资源化利用。
加强船舶废水排放监管。加快推进沭阳港等内河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加大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与城市环卫公共处理系统的有效衔接,加快建立船舶污染物“船-港-城”一体化处理模式,落实船舶污染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机制。推进船舶生活污水存储设施改造和船舶垃圾储存容器规范配备,严控船舶含油废水、生活污水达标排放,推动港口建设完善船舶油污水接收处置设施。严厉打击化学品非法水上运输及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非法排放行为。
全面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治理、分期推进的治理思路,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活水循环、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河段和支流的清理整治。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努力实现长治久清。
3.3 扎实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
构建河湖生态缓冲带。强化生态扩容手段,实施河流、湖库生态缓冲带划定,探索建立系统性、长期性的治水新路径。加快推进生态河道及缓冲带的生态保护提升改造工作,建设绿色廊道。
推进湿地恢复与建设。全面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和分级管理,确保区域内湿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持续在城市近郊、工业集聚区周边等区域,针对性实施重大湿地、尾水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推进城乡小微湿地保护修复。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全面提高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保护管理能力。
强化水资源保障。统筹实施引水、蓄水、净水、改水等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提标工程,推进实施柴米河、北六塘河等骨干河道治理工程,恢复河道蓄洪排涝功能,形成覆盖城乡、充满生机活力的完整水生态循环网。加强生态流量保障,统筹河湖需达到的生态流量底线及闸坝调度管理等相关要求,坚持生态优先,明确生态补水来源,明确不同时段下泄流量要求。推进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导流工程可行性研究与建设,打造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生态湿地系统,鼓励生态湿地出水作为中水回用,减少开发区工业企业新水取水量。开展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为保障沭阳县城乡饮水安全,提高供水保障能力,推进沭新河庙头水源地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实现有两个以上水系独立的饮用水水源地或应急备用水源地目标。
深化水污染治理。①城镇污水处理扩容提质增效。推动李恒机械制造产业园、胡集木材加工特色产业园等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完成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试点污水厂尾水生态湿地建设,利用人工湿地、雨水花园等生态措施对污水厂尾水预处理。②农田水污染防治。在古泊善后河沿线湖东镇、高墟镇、青伊湖镇选取百亩以上成片农田作为试点区域,构建“农田-蓄水池-湿地”的农业面源治理模式,实现农田退水再利用及生态净化。③种植业水污染防治。针对稻麦产业、林果产业、食用菌产业、蔬菜产业,推广构建农业绿色发展技术体系,提升区域规模化种植水平,推广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稻渔综合种养等绿色技术和模式,辐射带动群众发展高效农业。④水产养殖废水治理。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借鉴泗阳县养殖区内“三池两坝”三级净化工程建设经验,建设一定比例的尾水净化区及配套相关尾水处理设施等,不断提高池塘养殖尾水处理水平,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推进水生态保护。加快推进14条县级生态河道,309条乡级生态河道,总长1214公里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及缓冲带的生态保护提升改造工作,打造“新沂河生态廊道”、“岔流新开河-淮沭新河-柴米河生态廊道”绿色廊道。到2022年,建成江苏沭阳三河省级湿地公园。
|
第4章 坚持系统防控,提升土壤和农村环境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和风险管控,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统防控,严控土壤污染风险,提升土壤安全利用水平。以“乡村振兴”为统领,强化农业面源及农村环境治理,切实保障“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4.1 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统防控
持续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状况调查与评估。在国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基础上,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强化成果应用。启动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开展化工企业用地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估,摸清地下水环境风险及其对周边环境的潜在风险。2025年底前,开展沭阳经开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防范新增土壤污染。加强规划布局论证,新建项目或园区开展环评及回顾性评估时,必须同步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评价,严禁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实施重点单位全生命周期监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要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场所防腐防渗改造及物料、污水、废气管线架空建设和改造,从源头上消除土壤污染。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周边土壤、地下水开展监督性监测。到2025年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排污许可证应当全部载明土壤污染防治义务,至少完成1次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
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构建县级地下水分区管控体系,实施地下水分区管理。强化化工企业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4.2 严格管控土壤污染风险
巩固提升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严格管理优先保护类农用地,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监管,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管控区域,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推动严格管控类耕地实现安全利用。鼓励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农作物秸秆采取离田措施。
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依法推进化工行业等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督促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或污染责任人及时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强化污染地块用途管控,严格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强化用途转变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
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以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等专项行动遗留地块为重点,借鉴循环经济产业园樱花路两侧化工企业关闭搬迁遗留污染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风险管控工程的成功经验,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积极开展耕地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以镉、汞污染耕地为重点,开展以降低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为目的的修复试点建设。
4.3 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
实施重金属污染总量控制。实施重金属污染总量控制。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管理,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做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工作,在出现过农用地重金属超标、地表水重金属超标的区域,以及重点河流湖库、饮用水水源地、农田、城市建成区等敏感防控目标周边存在重点重金属排放企业的区域,推动实施一批重金属减排工程。
加强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以电池制造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等行业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强化铅蓄电池制造业企业环保执法监管,依法依规坚决淘汰超限值排放重金属的项目和企业。推动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等生产工艺设备提升改造。深度开展纺织等行业企业废水总锑治理,完成总锑减排自订目标。
防范尾矿库环境污染风险。建立健全尾矿库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一矿一策”,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新(改、扩)建尾矿库环境准入,确保尾矿库数量只减不增。有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宕口污染排查整治,支持特大露天矿坑等开展综合治理,加快解决工矿废弃地、尾矿库等历史遗留问题。
4.4 强化农业面源及农村环境治理
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推动农药购买实名制,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5%以上,化肥施用总量较2020年削减3%以上,农用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60%以上,新建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5个以上。加强废旧农膜及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建设,探索农作物秸秆等农村有机垃圾就地生态处理模式,试点开展菌渣循环利用标准化创建。到2025年,废旧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达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95%以上。推进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试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本底调查。
强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大力发展畜牧水产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合理控制水产养殖规模和密度,强化水产养殖投入品监管,加强水产养殖用抗生素规范使用指导。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巩固提升行动,推广畜禽养殖污染的生态化治理技术,围绕汤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畜禽产业集群,以立华牧业、禾嘉畜牧等龙头企业为重点,建立健全粪肥还田监管体系和制度,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
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评估,分类制定提升改造方案。加强农村生活污水运营管理。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持续完善“户投放、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到2025年,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新鱼米之乡”建设与美丽田园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建设、特色小镇建设等工作充分融合,探索具有沭阳特色的发展模式和建设路径,形成一批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成果。
受污染土地安全利用示范项目:针对原沭阳县曙光化工有限公司受污染地块,加快开展污染源调查、应急清理、拆除及清理后检测、科学修复等工作。根据循环经济产业园樱花路两侧化工企业搬迁场地土壤和地下水调查评估,建设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示范工程。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新建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5个以上,推动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削减化肥施用总量和农用农药施用量,推行病虫害绿色防控;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推进《沭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3年)》实施,探索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建设,分类推进治理,到2023年,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国家级示范县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省级试点乡镇(街道)建设,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
第5章 推动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紧扣“花木之乡、花园城市”目标定位,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5.1 加强生态空间用途管制
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布局。衔接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开展沭阳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多规合一”,形成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到2025年实现国土空间规划全覆盖和国土空间统一用途管制,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可持续发展的高品质国土空间格局。统筹各区域、各领域空间需求和布局,超前规划城乡空间结构、功能体系、设施网络,构建疏密有度、错落有致、显山露水的城乡界面。探索规划“留白”制度,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全面落实生态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严禁各类破坏生态管控区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管控空间的面积。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环境管理中的应用,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沭阳经济高质量发展。
5.2 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深入进行绿色沭阳建设,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挖掘“花木之乡”深厚底蕴,打造成宿迁“江苏生态大公园”中的“公园”,发展成江苏“美丽中轴”上的“鲜花”。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因地制宜启动一批森林生态建设工程,着力建设沿河生态防护林带、公路铁路绿色廊道、农田林网建设等生态屏障,全面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和效益,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大河道生态型护坡改造,重点构筑能透水透气、生长植物的生态防护平台。扩建乡土树种,筑牢绿色化安全屏障。加强柴米河、柴沂干渠等水系的湿地保护修复与建设,到2025年,全县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持续开展矿山复绿和山体绿化,有序推进特大露天矿坑综合治理,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和矿山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优化整合各类自然保护地,科学划定保护地类型范围及分区,尽快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工作并建立矢量数据库,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在三河湿地公园等重要地段设立界桩和标识牌。执行最严格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制度,定期公布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状况。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台账,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开展常态化监控,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创新生态保护修复举措。稳步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和试点类型,引导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口、支流入干流处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等水质净化工程设施,切实减少污染负荷。实施河道水系连通畅流、河道护岸生态化改造等科学、合理、适度的干预措施,实施新沂河、淮沭新河、六塘河等生态修复工程,促进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和有序演化。建立自然生态修复保护负面清单,严格规范生态修复行为,强化生态修复行为监管。
5.3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深化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摸清生态家底。到2025年,完成全县的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编目。加强物种栖息地保护。恢复提升湖库上游入口、江河沿线及重要支流汇水区等生态系统,确保土著鱼类、土著水生植物恢复初见成效。加强颜集、新河等地古栗林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强化生物安全管理。加强外来物种管控,持续开展自然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和预警,对具有严重威胁生态系统风险的外来入侵物种及时采取防控和治理措施。
5.4 强化生态空间监督管理
加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根据上级部署,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和人类活动本底调查,核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水平。加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功能、性质和管理实施情况的监控,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定期对生态红线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生物多样性等指标进行监测评估,开展科学研究,优化保护措施。
强化生态红线保护长效管理。完善设置各生态红线区域边界标志和保护标示牌,建立生态红线区域管控联席会议制度,对涉及生态红线管理的事项进行商议。完善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责任制度,将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成效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强化生态修复行为监管。强化对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修复和苗木种植环境保护的监督。定期组织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成效自评估,对实施过程生态质量、环境质量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加强监测评估成果综合应用,依据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开展自然保护地与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补偿,依据重要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成效优化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配置。坚决杜绝生态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形式主义。
推进生态保护监督问责。深入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对自然保护地内各类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进行查处。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台账,严格执行整改销号制度,对督导组交办重点问题依法查处到位、彻底整改到位。开展生态破坏突出问题及生态破坏突出片区专项排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行为的惩处力度。
5.5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将生态文明建设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有机融入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持续推进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区域示范建设管理体系,建立形式多样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推动全国文明村镇、国家卫生乡镇、省文明乡镇,省级特色田园乡村申报创建。
第6章 加强风险防控,保障环境安全
牢固树立环境安全底线思维,紧盯危险废弃物、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核辐射等重点领域,强化风险预警与应急防控,保障公众环境健康与安全。
6.1 强化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管理
加强环境风险源头防控。持续开展园区、企业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成政府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修编,绘制全县重点环境风险“一张图”。强化新能源产业园、电子通讯产业园等“区中园”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对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重金属和新污染物的项目,实行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常态化推进环境风险企业突发事件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对违法行为实施惩处。以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点,有效提升各类工业园区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完成园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建设。以淮沭河、沭新河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重点水域等敏感目标保护为重点,开展水环境安全缓冲工程建设。到2025年,全县建成“1+1+N”重点敏感保护目标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确保沭阳流域水环境安全。
夯实环境应急保障基础。加快构建与区域环境风险水平相匹配的环境应急管理、救援、专家队伍。分类分级开展多形式环境应急轮训,扩大培训覆盖面。加强企业实战化应急监测和处置演练,提升突发环境应急保障能力。优化天能电池、苏讯新材料等重点企业环境应急物资分布,健全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建立跨部门、跨板块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和应对环境危机能力水平,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6.2 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
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开展全县危废产生量与处置能力匹配情况评估及设施运行情况评估,鼓励主动排查整治历史遗留的非法填埋等问题,推动构建满足需求的危险废物本地处置体系。有序推进小量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试点,提升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能力。推动构建实验室废物、小量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体系,鼓励开展废矿物油收集网络试点建设,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危废收集贮存“绿岛”项目建设。试点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到2025年,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达70%以上。提前布局新能源产业多晶硅生产过程产生的相关产业危险废物处置示范项目。
补齐医疗废物处置与应急能力短板。试建1个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并保障稳定运行。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并覆盖全县,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促进规范处置。高度重视医疗污水监管,进一步加强污水收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统筹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资源,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完善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以危废收集贮存“绿岛”项目为依托,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网上交易平台试点建设。加强危险废物流向监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
6.3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实施固体废物全周期管理。借鉴国家级“无废城市”试点经验,推进固废污染源头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严格控制新(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以凌志等污水厂废水处理污泥为重点,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包、智能化高效清运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加强垃圾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到2025年,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健全强制报废制度和废旧家电、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系,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
加强白色污染治理。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制定并发布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相关办法,有序减少宾馆酒店、快递塑料包装等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应用范围。推广使用生物基可降解塑料袋、餐具、农用地膜、快递包装袋等替代品。
6.4 加强化学物质风险管控
提高化学品风险管理能力。健全化学品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持续开展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积极履行国际环境公约,落实消耗臭氧层物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国际公约要求,严格淘汰或限制公约管控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制定并实施有毒有害物质(含新污染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新化学物质登记,建立数据库和环境风险地图。试点开展EDCs、抗生素、微塑料污染治理修复示范。
加强健康环境风险管理。按照国家环境健康风险监测相关技术规范,优先对淮沭新河、沂南河等主要功能河流开展环境健康监测、调查、风险评估,系统掌握主要环境污染物水平和人群健康影响状况与发展变化趋势。划定环境与健康风险区,探索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环境污染损害健康的事件。将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与日常环境管理业务相结合,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将已对公众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或具有较高环境健康风险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依法对排污单位安全隐患排查、风险防范措施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6.5 提升核与辐射安全水平
从严加强放射源全过程监控监管。强化执法管理,健全涉源单位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落实废旧放射源定期排查制度,确保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100%。健全核与辐射应急体系,加强应急指挥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全面提升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水平。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三年行动,强化化工企业和涉及易燃易爆单位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要求同位素药品使用单位、放射诊疗机构规范含放射性废液、废物的处理、暂存、转运和排放行为。
饮用水安全工程:以淮沭河和沭新河为重点,开展水环境安全缓冲工程建设,重点推进区域供水水源方案研究,打造庙头水厂备用水源地、吕庄水厂等饮水安全工程。
危险废物收集储运工程:在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推进小微企业“互联网+危废”收集贮存“绿岛”项目建设,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分包、智能化高效清运的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实施危险废物全周期管理。
|
第7章 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
以“环保垂改”为契机,围绕“三个转变”,强化激励约束政策供给,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快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治理体系”。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智慧化、信息化转型,加快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7.1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形成布局完整、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进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开展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缺口。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确保全部实现达标规范运行、渗滤液安全处置。研究实施一般固废污泥、建筑渣土、煤矸石、粉煤灰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完善与垃圾分类相匹配的收运、中转设施。推进经开区路灯喷涂中心、贤官等胶粘剂“绿岛”项目等工业、服务业“绿岛”建设,解决小微企业污染治理困局。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健全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构建以自动监测为主的大气环境立体综合监测体系,重点加强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到2025年新建60个大气自动监控站点,实现乡镇(街道)大气自动监控全覆盖。在经开区组建VOCs组分监测站,实现精准治污。统筹优化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络,重点加强行政交界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港口码头、主要内河航道周边的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到2025年,完成古泊善后河、柴米河上游、沿线乡镇边界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优化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完善土壤背景点和基础点布局,优化整合建设项目环评要求设置的地下水跟踪监测井等监测点位。提升环境噪声监测监控水平。建设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系统,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测体系。构建污染源监测监控网络。完善“用电、视频、工况和一园一档”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推进排污企业安装和使用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实施重点污染企业自动监控系统全覆盖。加强危险废物运输车定位监控及固体废物视频监控能力建设。加强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构建大气移动源“天地车人”一体化的遥感监测网络。加强移动源和面源监测,建立扬尘和餐饮油烟监控系统,开展畜禽养殖污水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试点。推动排污口自动化监测,到2025年实现规模以上入河(湖)排污口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提升环境监测应用管理水平。加强标准化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形成与环境质量预警监测、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相匹配的支撑能力。加强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帮扶指导,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和监测。进一步规范第三方机构服务行为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强化监测监控质量管理,推动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工作机制,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整合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应对气候变化、核与辐射安全等基础数据库,建设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平台。
提升基层基础能力。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契机,强化属地管理,落实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明确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机构和人员。落实乡镇(街道)空气环境质量考核排名制度。
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围绕沭阳县国民经济“十四五”规划,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对重大产业项目、重要基础设施项目等实行动态跟踪服务,全力保障项目落地。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政策、措施、机制集成改革,健全会商、联动机制,帮助企业减负担、降成本。统筹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染防治难题破解与服务高质量发展,完善环保政策、技术帮扶机制,对重大项目落实“一企一策”。关注民生环境,开展突出民生问题排查整改,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提升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园区规划环评刚性约束作用,推进规划环评全覆盖。严格准入要求,将碳减排纳入园区规划环评,协同推进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强化监管为重点,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政策集成改革试点,探索高效的环境资源配置方式和先进的生态环境监管模式,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积极推进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
提升高端环保人才集聚能力。做大环保人才战略工程。不断升级优化人才政策,持续提高人才政策吸引力。增加环保人才专项资金投入,加大对高精尖缺环保人才引育支持力度,对顶尖人才团队和重要紧缺人才引进实施“一事一议”。坚持环境引人、服务暖人、感情留人,建立全方位专业化人才综合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一流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加快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细化人才落户、安居、医疗、交通、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不断提升“互联网+”人才服务水平。
7.2 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严格环境监管。继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认真履行属地日常监管职责,积极开展执法监督工作。聚焦重点区域,开展气、水、土、固危废、监测数据等五大专项执法行动。完善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统一执法制式服装,充分利用5G、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完善移动执法系统,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配齐专用车辆、记录仪、无人机等执法装备。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推行生态环境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探索以政府购买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辅助执法。
加强联动监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强化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围绕扬尘管控、移动源管理、餐饮企业监管、河道环境整治等方面,实现信息共享,强化多部门联动监管和联合执法。同时强化县、乡镇(街道)两级联动,借助三级网格力量,紧密配合,实现全过程无死角监管。用好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合力解决突出问题,积极参与跨区域、流域污染联防联控。
加强司法衔接。严格执行《沭阳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制度(试行)》,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互通、案件移送制度,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加强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检测鉴定工作,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大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力度,落实省“9+1”生态环境审判体制改革要求,形成规范高效的“专业化司法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
健全信用体系。落实国家政务诚信建设要求,将县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归集至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加快企事业单位信用建设,动态开展绿色等级评定,实施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计划,大力培育绿色企业。完善守信共同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措施,优化实施差别价格、差别信贷等政策。深化环保信任保护原则,制订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守信企事业单位加大联合激励力度。推进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
规范市场秩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性竞争,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土壤调查评估等机构的监管与考核。
7.3 优化生态环境市场机制
健全环境财政制度。加大财税支持。加大对绿色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治理、资源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完善差别化水电价、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落实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实施农业有机物等资源化利用财政补贴,加大对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利用、废旧农膜、尾菜残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农田退水生态净化的补贴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落实好现行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鼓励商业银行依法合规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加大对企业节能减排、污染治理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支持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和绿色保险,支持企业申报“环保贷”、绿色债券贴息、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绿色担保奖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
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推动形成生态补偿与秸秆焚烧、化肥农药减量使用、精准帮扶结合的生态补偿制度体系。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水环境资源双向补偿、生态红线保护及转移支付等制度。健全生态补偿配套机制,形成生态补偿稳定投入机制,完善生态补偿考核评价制度。
优化环境价格机制。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的政策导向,共建宿迁市固体废物处置、污水垃圾处理、节水节能、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以资源环境绩效为导向的约束激励机制,全面推行工业企业资源环境绩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实行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对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的企业,依法加强经济惩罚。
建立健全环境权益交易制度。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落实排污权交易制度,逐步强化以企业为单元进行总量控制、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减排收益的机制。在交易实施过程中,根据沭阳县控制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实际需要,增加实行排污权交易的污染物种类。推进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交易,实现环境资源的最佳优化配置。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推行用能权、水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7.4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格局
健全领导责任体系。落实工作推进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修订完善沭阳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切实落实辖区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全面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落实“河长”、“林长”、“断面长”和“点位长”制,协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完善落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的考核评价体系,调整优化生态环境在高质量发展考核中的指标设置和权重,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严格落实《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做好中央、省、市级各项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的衔接保障,推动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审计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健全企业责任体系。加强排污许可管理,落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实施细则,推动排污许可与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等环境管理制度有机衔接。加强排污许可专项执法,确保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守法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排污单位要加强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放标准和环境管理要求。生态环境部门要指导排污单位及时公布监测数据、污染排放数据、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等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推进“企业环保接待日”制度,向社会公众开放污水处理厂、固危废集中处置设施、垃圾填埋场等环保治理设施。强化治污能力建设。以污染物减排为导向,指导督促企业制定环境管理清单,改进和提升污染治理设施,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规范运行和稳定达标排放。通过市场化手段和激励措施,加快推进排污企业安装使用在线监测监控和工况用电监控等设施,实现废水、废气重点排污单位全覆盖。推行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加强对运维方的监管指导,查处打击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健全全民行动体系。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完善规范信访办理流程,配齐工作力量,充分发挥“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和“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完善有奖举报机制,引导鼓励公众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进行曝光,始终保持浓厚的治污攻坚舆论氛围。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生态环境宣传和治理。行业协会、商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畅通不同利益群体与相关责任主体的沟通渠道,促进行业自律。公共机构要带头节约能源资源,带头采购绿色产品。支持鼓励环保志愿者开展各类活动。提高公民环保素养。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持续开展“环境月”系列宣传活动,推进环保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宣传《江苏生态文明20条》,引导公众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开发体现时代特点、反映沭阳特色的生态文化产品,加强环境公益宣传,引导全民参与低碳行为,提升生态文化传播力。
第六篇 “十四五”重点工程
第1章 重点工程汇总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综合考虑前瞻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提出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水环境质量、提升土壤和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系统、防范环境风险、提升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等方面的重点工程,详细工程项目信息见附表。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开展重点项目库建设,形成竣工一批、启动一批、储备一批的年度项目滚动机制。强化项目环境绩效管理,建立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制,明确各项工程的责任单位、资金来源和年度建设计划。项目投入以政府财政投入、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社会化投入、企业投入等为主,
“十四五”期间重点工程共48项,累计投资额约37.31亿元。其中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类重点工程3项,预计投资额约10.40亿元;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类重点工程9项,预计投资额约1.51亿元;提升水环境质量类重点工程8项,预计投资额约12.98亿元;提升土壤和农村环境类重点工程7项,预计投资额约3.05亿元;保护生态系统类重点工程2项,预计投资额约1.25亿元;防范环境风险类重点工程8项,预计投资额约6.03亿元;提升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类重点工程11项,预计投资额约2.08亿元。
第七篇 “十四五”规划保障措施
第1章 保障措施
1.1 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县委、县政府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统一领导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凝聚全县上下各方智慧和力量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对规划确认的目标和主要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加强合作、切实推进,提高规划执行力,确保规划各项目标和任务的落实和完成。
1.2 保障资金投入
建立常态化、稳定的生态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保障对环境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市级资金支持,拓宽投资融资渠道,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价格多种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社会捐赠资金增加生态环保投入。
1.3 严格监督考核
严格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县委、县政府对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开展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及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中出现的问题。对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实施严格的考核制度,并将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开。定期开展规划的评估工作,在2023年开展中期评估,在2025年底开展终期评估。政府定期向人大和政协报告生态环境保护进展,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和检查。
1.4 引导公众参与
着力构建沭阳“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全民行动体系,充分尊重群众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畅通多元化参与渠道平台,建立公众感受度评价体系,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和基层公众共同参与建设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用好用足互联网、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全媒体平台,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推介,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精心策划典型案例,生动讲好沭阳故事,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让沭阳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全县上下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
附件
沭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概览表
类别
|
编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实施时间
|
资金概算/万元
|
牵头部门
|
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
1
|
临港供热片区热电联产项目
|
高墟镇临港供热片区新建产能810t/h热电项目
|
2021~2025
|
60000
|
临港工业园
|
2
|
绿色车轮计划
|
推广270辆新能源城市公交应用
|
2022~2025
|
36000
|
交通运输局
|
|
3
|
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
充电桩建设
|
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
|
2021~2025
|
8000
|
住建局
|
|
一、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类工程3项合计104000万元
|
||||||
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
1
|
发电行业污染物超超低
排放改造
|
江苏新动力沭北热电有限公司、江苏益州热力有限公司进行污染物超超低排放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达到25、30、5mg/m3
|
2022
|
2000
|
生态环境局
|
2
|
氮氧化物深度治理项目
|
北控环境再生能源沭阳有限公司进行氮氧化物排放深度治理,排放浓度不高于120mg/m3
|
2022
|
1500
|
生态环境局
|
|
3
|
生物质锅炉治理
|
20蒸吨/小时及以上生物质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4蒸吨/小时及以上生物质锅炉全面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4蒸吨/小时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不少于100台,纳入集中供热管网,其余生物质锅炉基本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2022
|
1200
|
生态环境局
|
|
4
|
工业炉窑治理
|
推进全县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得高于50mg/m3,沭阳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达“绿色标杆”示范企业标准,实现超低排放
|
2022~2023
|
800
|
生态环境局
|
|
5
|
末端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
对NMHC初始排放速率高于2kg/h(含)的企业,淘汰光催化、等离子等处理效率较低的单一治理工艺,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组合工艺
|
2021~2025
|
1000
|
生态环境局
|
|
6
|
涉VOCs行业综合治理“
一行一表”
|
制定木材加工、有机化工、工业涂装、纺织印染行业VOCs综合治理任务对照表,所有涉及企业“照表施治”
|
2021~2025
|
4000
|
生态环境局
|
|
7
|
低VOCs含量原料替代
|
家具、路灯、机械等喷涂行业和木材加工行业基本实现低VOCs涂料、胶黏剂全面替代
|
2021~2025
|
500
|
生态环境局
|
|
8
|
A级企业培育
|
亚森同汇实业有限公司完成人造板制造业行业A级企业培育
|
2021~2022
|
3500
|
生态环境局
|
|
9
|
城区餐饮油烟治理
|
对第一实小和经贸学院周边1公里范围餐饮单位安装在线检测设备,实现联网在线监管。
|
2021~2022
|
647
|
城管局
|
|
二、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类工程9项合计15147万元
|
||||||
提升水环境质量
|
1
|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
2021年县建成区基本消除污水直排口和管网空白区,城市建成区30%以上面积建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
|
2021~2022
|
1000
|
住建局
|
2
|
凌志水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
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凌志水务(沭阳)有限公司提标改造,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提升沂南河汇水水质
|
2021~2023
|
22000
|
经开区
|
|
3
|
尾水导流及湿地深度处理工程
|
建设南方水务、沭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深化处理后排入新沂河北偏泓
|
2022
|
25000
|
经开区
|
|
4
|
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
|
完成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回用于城市绿化、保洁、城市河道补水及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工业企业生产用水
|
2022~2023
|
8000
|
经开区
|
|
5
|
城区排水片区综合整治
|
对城后河流域、圩东河流域、孙巷片区、台州路片区、徐沭河片区、王洼大沟、乡界河等区域的老旧小区、学校、医院、公厕等排水单位进行雨污截流或雨污分流改造
|
2021~2022
|
56470
|
住建局
|
|
6
|
经开区河道综合整治
|
杨店支沟、葛庄河、庙西河等3条河道综合整治
|
2021~2022
|
4800
|
经开区
|
|
7
|
乡镇“十必接”
|
排查乡镇污水管网情况,完善雨污分流工程,消除镇区工业管网盲区,完善“十必接”工程,到2023年底,“十必接”工程基本实现全覆盖,对乡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情况研判,进一步提升处置能力
|
2022~2023
|
12000
|
住建局
各乡镇街道
|
|
8
|
公厕、垃圾中转站接入污水管网
|
对城区41座公厕、8个垃圾中转污水接入污水管网
|
2021~2022
|
521
|
城管局
|
|
三、提升水环境质量类工程8项合计129791万元
|
||||||
提升土壤和农村环境
|
1
|
受污染地块土壤修复工程
|
针对原沭阳县曙光化工有限公司受污染地块,加快开展污染源调查、应急清理、拆除及清理后检测、科学修复等工作
|
2021~2025
|
699
|
生态环境局
|
2
|
循环经济产业园樱花路两侧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项目
|
采用双向水力阻隔系统和原位化学氧化技术等方法对污染场地进行风险管控
|
2020~2022
|
2005
|
经开区
|
|
3
|
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
|
对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中的13个疑似污染地块和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审计中的12个企业应作为而未作为污染(疑似污染)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明确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
2022
|
360
|
生态环境局
|
|
4
|
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程
|
完成《沭阳县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方案》编制,根据要求开展黑臭水体治理
|
2021~2023
|
22000
|
生态环境局
各乡镇街道
|
|
5
|
农村生态河道建设
|
分批、分布逐步推进乡镇、街道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生态河道覆盖率预计达65%
|
2021~2025
|
950
|
水利局
各乡镇街道
|
|
6
|
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创建
|
新建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5个以上
|
2021~2025
|
500
|
农业农村局
|
|
7
|
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工程
|
制定养殖导则,并形成示范项目。在畜禽养殖相对集中的片区探索开展畜禽养殖粪污集中收集处置“绿岛”建设,完善收运体系,沂河北区域收集率达到80%以上
|
2022~2023
|
4000
|
农业农村局
生态环境局
|
|
四、提升土壤和农村环境类工程7项合计30514万元
|
||||||
保护生态系统
|
1
|
江苏沭阳三河省级湿地公园二期工程
|
建设三河省级湿地公园,东以大堤路、宿迁大道为界;北以淮沭河与清韵河交界线、柴沂干渠以及柴沂干渠以北30 m为界,总面积384.44 hm2,保护和恢复河流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和湿地生境的原始风貌,构建湿地科研监测体系
|
2021~2022
|
12000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
|
生态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工程
|
根据国家、省部署,开展生态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并建立矢量数据库,在重要地段、重要部位设立界桩和标识牌。
|
2021-2025
|
500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五、保护生态系统类工程2项合计12500万元
|
||||||
防范环境风险
|
1
|
加强开展LDAR工作
|
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2000个的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泄漏检测和修复”(LDAR)工作,并规范建立台账
|
2021~2025
|
200
|
生态环境局
|
2
|
经开区大气预防预警监控能力建设
|
建设经开区VOCs组分监测站2个,实现非甲烷总烃、特征污染物及其他无机有毒有害气体在线监控
|
2021~2025
|
800
|
生态环境局
|
|
3
|
废铅蓄电池(含铅废物)无害化综合利用项目
|
江苏天能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无害化综合利用废铅蓄电池20万吨/年、含铅废物5万吨/年
|
2021~2025
|
42822
|
生态环境局
|
|
4
|
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
|
废活性炭再生利用2万吨/年
|
2021~2025
|
5500
|
生态环境局
|
|
5
|
含油污泥和废矿物油HW08综合利用项目
|
综合利用含油污泥和废矿物油3万吨/年
|
2021~2025
|
1000
|
生态环境局
|
|
6
|
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绿岛”建设试点项目
|
新建一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项目,收集能力0.5万吨/年
|
2021~2025
|
6000
|
经开区
|
|
7
|
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
宿迁市固废规划各县预留项目
|
2021~2025
|
2000
|
生态环境局
|
|
8
|
一般工业固废污泥处置项目
|
预留一般工业固废污泥处置10万吨/年
|
2021~2025
|
2000
|
生态环境局
|
|
六、防范环境风险类工程8项合计60322万元
|
||||||
提升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
|
1
|
重点行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在线监测
|
从事易起尘货种装卸港口、码头以及重点工业企业颗粒物在线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
2021~2025
|
500
|
生态环境局
|
2
|
乡镇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
|
建设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形成自动监测能力
|
2021
|
2406.6
|
生态环境局
|
|
3
|
VOCs监测站点建设
|
在经开区上下风向各建设1个监测VOCs站点
|
2021~2022
|
280
|
经开区
生态环境局
|
|
4
|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安装
|
新增3套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
|
2022
|
540
|
生态环境局
|
|
5
|
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
根据“十四五”考核断面清单,积极推进水质自动站建设。在前蔷薇河-卓王河蔷薇村断面、蔷薇河友谊桥断面、岔流新开河侯庄断面、大涧河地涵东侧断面、柴米河上游、经开区主排口上下游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围绕不稳定达标断面开展排查监测溯源,安装微型水质自动站
|
2021~2022
|
840
|
生态环境局
|
|
6
|
加强断面周边排涝泵站水质监测
|
推进国省考断面周边河道排涝泵站水质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安装,加强入河排污口水环境自动监测设施建设。在李套渡口断面上游新滂沟河、纲要河等水质较差支流建设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视频监控。
|
2021~2022
|
600
|
生态环境局
水利局
|
|
7
|
重点涉水单位安装在线监测设施
|
设计规模500吨/日以上污水处理设施需在进、出水口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
2021
|
500
|
生态环境局
|
|
8
|
路灯喷涂中心
|
建设开发区路灯企业喷涂中心
|
2022
|
5000
|
经开区
|
|
9
|
木材加工集中热压中心
|
建设木材加工集中热压中心试点项目,配备高效废气治理设施
|
2021~2025
|
4000
|
生态环境局
|
|
10
|
新建农村污水设施项目
|
新建97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
|
2022~2023
|
5000
|
住建局
|
|
11
|
已建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
|
对生态环境局建设的34座有动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安装流量计、用电监控及运维;对住建局建设158有动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装流量计、用电监控;属地乡镇(街道)同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
|
2022
|
1142
|
生态环境局
住建局
各乡镇街道
|
|
七、提升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类工程11项合计20808.6万元
|
||||||
沭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48项总计373082.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