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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宿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文号: 宿营商发〔2025〕1号
发文日期: 2025-02-26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印发宿迁市“营商环境提升年”若干措施的通知
主题分类: 部门政策文件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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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迁市“营商环境提升年”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1-26 17:54

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宿迁市营商环境提升年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2025126

宿迁市营商环境提升年若干措施

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切实破解企业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着力为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提供更有力度的政策供给、更有速度的办事体验、更有温度的法治保障、更有口碑的亲商氛围。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实行行政检查一网统管。推进宿懿查综合监管,实行综合查一次,行政检查凭单、亮证、扫码入企。建立行政检查清单,不在清单内或无法定事由的不得检查。推进双随机检查与专项检查融合规范、全程可溯。因特殊要求确需另行开展专项检查、计划外检查的,通过宿懿查系统提前报审,未经审核不得实施。(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市各相关行政执法机关)

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等级为的企业,坚持无事不扰原则,行政检查比例不高于行业等级企业总量的1%。综合运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等手段,以非现场方式在生态环境、消防、农业农村、文广旅等领域开展无感监管。探索建立企业安静期,每月20日前,除因上级交办、突发事件、案件查处等特殊原因外,不得对企业进行各类行政检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相关行政执法机关)

推行柔性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公布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三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运用指导、建议、提醒、教育等非强制性监管方式,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等措施,除涉及重大安全外,原则上不实施停产整治。实行企业信用无感修复,推动企业修复申请材料全流程线上流转,实现应修尽修、即修即推。健全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的负面影响。(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相关行政执法机关)

二、优化企业融资服务

加大融资供给。将无还本续贷政策扩大至所有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放贷企业数和发放金额实现双提升,全年新发放信用贷款不少于350亿元。深化再贷款+农业设施抵押贷款融资服务。(牵头单位:宿迁金融监管分局、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加大科创企业支持。开展企业创新积分制改革,推动创新积分在金融机构授信贷款等领域应用。推广科创企业可转贷业务。(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市科技局)

优化普惠金融服务。建立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双专员机制,从协会、商会中推荐金融联络专员,从银行保险机构选派金融服务专员,打通政银保会企常态化沟通联系渠道。完善宿心办金融服务功能,提供7×24小时在线融资服务。(牵头单位:宿迁金融监管分局、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市民政局、市工商联)

降低担保费率。对融资担保机构实施财政补贴,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将企业融资担保费率控制在1%以内。(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

三、持续助企降本减负

降低用工成本。对纳入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目录的,补贴基准上浮30%院校联合企业开设订单班”“冠名班不少于200个,为企业定向输送技能人才600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降低用能成本。鼓励生产要素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推动水、气、热大用户合同交易扩容,降低用能大户认定门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降低交易成本。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全面推行以保函、保险、信用承诺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国有企业自行采购的,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国有企业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推行电子保函(保险)按保证金额度的6折缴纳。优化公证服务惠企机制,制定公证收费减免事项目录。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司法局)

降低物流成本。加强区域物流协同联动,加快实现铁路、港口、船公司、民航等企业信息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搭好利企撮合平台,提升综合运输效率。推动跨境电商物流、航运物流、海外仓建设取得新突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宿迁海关、市港口集团)

规范涉企收费。坚持零收费制度,继续实施工业企业、小微企业立项阶段行政事业市权范围内零收费;行政管理类设备系统或产品配置,继续实行谁主张谁付费的部门付费制度。加强中介机构监管和行业自律,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并发布《行业自律公约》,加大对垄断行为的查处提醒整改力度,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开展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行动,曝光违规收费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数据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工商联)

四、推进惠企政策精准直达

升级宿企通惠企服务平台。全面汇集国家、省、市、县各级惠企政策。建立政策计算器,构建企业画像,精准匹配企业需求,通过电脑端、移动端自动推送最新政策,由企业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企业,力争三年内基本实现全市企业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等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实行政策限时送达。对于资金类惠企政策,原则上相关部门自收文起3个工作日内精准送达所有符合条件企业,上级另有规定的除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推进惠企政策资金免申直达。公布免申即享直达快享事项清单,免申即享做法由市本级推广至各县区、功能区;直达快享事项原则上相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形成审核决定并将资金拨付至企业,特殊事项报备并向企业作出限期承诺。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五、推动政务服务提速增效

便利市场准入退出。积极推广电子证照应用,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层级、跨行业应用,应用场景拓展至招投标、不动产登记、公积金及医保缴纳等18个高频领域;全面推行企业电子印章应用,实现一件事、一键签;动态发布数据共享清单,实现营业执照与许可证联审联办,准入、准营一链办理”“一次办好。建立注销便利化协调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企业简易注销,实现即来即办”“应销即销。落实歇业备案制度,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退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等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提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定并拓展容缺受理”“告知承诺”“超时即办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云勘验延伸至工程建设领域,以远程视频勘验代替现场勘验。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改造项目,免环评审批。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信、广播电视6个报装事项实现一表申请、联合办理、限时办结。推广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交地即发证,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对全市工业项目推行简易竣备,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即交付。推行企业无纸化申报,实现证照库内材料免提交,证照库外材料最多报一次。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供电公司、市通管办、江苏有线宿迁分公司等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推行企呼我应、高效响应。完善12345热线与宿企通线上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形成闭环管理。企业诉求,实行首问负责制,承办部门第一时间电话联系,简单问题即时回应解决,一般问题1个工作日内答复,复杂问题由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办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字回复。加大督导力度,对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人员进行追责问责。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纪委监委机关)

六、提供优质便捷法治服务

提供高效便捷诉讼服务。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畅通现场立案、自助立案、网上立案、巡回立案、邮寄立案渠道,平等保障各类主体实现诉讼权利。制定涉企财产保全工作指引,对信用等级为的企业,其申请诉讼保全可以免担保,其被申请保全的一般不予采取保全措施。(牵头单位:市法院;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加强涉企法律服务。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中心功能,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为不少于1000家企业开展健康体检。整合仲裁、公证、司法鉴定等资源,发布涉企法律服务清单。(牵头单位:市法院、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仲裁委)

推进破产审判与企业救助深度融合。设立企业重整与破产审判庭,深化府院联动,在省级以上开发区设立企业重整司法联络专员,建立危困企业数据库,动态监测、分类采取救治帮扶措施。加强破产案件管理人履职监督。(牵头单位:市法院;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检察院)

七、加大经营主体权益保护力度

强化知识产权全领域保护。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线下综合服务窗口,组建具有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资源共享功能的知识产权服务联盟,建设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

开展涉企债权执行提速提效行动。加大督促履行、强制执行力度,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对暂时困难的被执行人,推进执行和解、分期履行。及时兑现胜诉权益,依法在10个工作日内将执行资金拨付到位。(牵头单位:市法院;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

规范查办涉企案件,健全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犯罪一案一分析机制,严格依法适用限制人身自由措施,依法保护协助调查的企业及其经营管理人员、股东的合法权益。加强涉企积案重点清理,固化涉企经济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杜绝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

严打涉企黑恶犯罪,依法打击企业内部人员犯罪。规范异地公安机关对宿迁企业执法协作程序,探索建立涉市外刑事案件协调保护机制,更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法院)

八、推动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设立涉企矛盾纠纷调解绿色通道,推动商会调解组织100%进驻市县两级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多调联动。组织调解专家进企业,实现规上企业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法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加强电商、物流、劳动争议、社会保险费征缴等重点行业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涉企纠纷调解快速响应机制,对于企业和职工纠纷调解诉求,1个工作日内联系反馈、7个工作日内组织调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降低企业和职工维权成本。(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

强化仲裁解纷功能。在市县两级商会全部设立联系点,同时与重点协会对接协作,近距离为企业提供仲裁服务。成立电商产业仲裁中心,发挥电子商务仲裁作用。(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仲裁委、市民政局、市工商联)

九、营造亲商护企氛围

建立宿商服务卡制度。为宿迁优秀企业家和创新人才发放宿商卡,提供就医体检、子女入学、家属就业、交通出行、景区免门票及公共体育场馆免收费等有关优待服务,增强企业家荣誉感、获得感。(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工商联)

实行警务专员制度。全市规上企业全面配备警务专员,打造服务企业云网格。将检小帮护企行动由服务全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持续扩面,帮助更多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树牢政府诚信品牌

建立防范和化解拖欠账款长效机制。政府投资项目强化立项前评估论证,明确资金来源,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开展建设。完善拖欠企业账款清理与巡察、审计、督查的常态对接机制。(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市委巡察办)

开展政府履约践诺专项治理。强化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合同签订、履约环节的监管,推进涉政府机构未履行生效裁判案件清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法院)

强化政府失信惩戒。对于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各类评先评优中予以限制。强化具有审批审核、行政执法、惠企资金等职能岗位负责人和部门的监管,实行过程由企业群众参与评价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畅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企业发现政府部门落实惠企政策不到位或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可通过12345热线营商环境专席、宿企通平台、宿心办”APP随手拍进行反映,或拨打市营商办电话0527-84338513,市纪委监委电话12388进行投诉举报,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将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定期通报曝光。(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纪委监委机关)

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宿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1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