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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宿政办发〔2024〕53号
发文日期: 2024-09-06 有效性: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市级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财政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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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市级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9-06 11:2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宿迁市市级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96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市级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方案

为加快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对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以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158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大财政”理念,创新预算管理方式,自编制2025年预算起,市级部门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推动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构建应保必保、该压尽压、讲求绩效的资金安排机制,切实增强财政统筹平衡能力和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原则

市级部门预算编制以零为起点,以中央、省、市重大决策为依据,以综合财力为基础,以预算绩效为核心,区分轻重缓急、坚持有保有压,在统筹平衡的基础上科学安排预算,不断健全综合统筹、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持续安全的现代预算制度。

(一)坚持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安排收入预算,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年度预算支出规模,不得超越可用财力安排支出预算,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和平稳运行。

(二)全面统筹资金,增强保障能力。坚持收入“一个笼子”,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全面统筹市级各类预算资金、上级转移支付、单位自有资金、跨年度资金等各渠道收入,增强财政平衡和保障能力,着力推进政策跨部门集成、资金跨部门统筹、工作跨部门协同,形成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整体合力。

(三)取消支出基数,突出保障重点。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政策走”,取消各部门、各项目支出基数,全面梳理支出事项,重点审核必要性、可行性、成熟度,完善项目排序机制,集中财力保障党委、政府重点项目和重大事项。在财力许可范围内,按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支出预算,除“三保”、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外,非急需非重点支出原则上不予安排或暂缓安排。

(四)强化绩效导向,提高管理水平。坚持“花钱必问效、低效必惩戒”,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强化人大审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预算执行、财会监督、绩效评价、预算评审等结果运用,按照“退出、保留、整合、强化”等方式分类调整预算安排,确保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主要措施

(一)分类细化编制预算

1. 合理划分政府保障边界。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市场机制能够自发调节的领域,原则上取消预算安排,减少对微观经济的不当干预。严格控制竞争性领域财政投入,减少直接补助、无偿补助等扶持方式,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功能,更多采取免申即享、公平普惠的市场化支持方式。

2. 分类编制项目预算。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编制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公共服务、产业扶持、政府投资项目等重点保障事项清单。除运转类项目(主要指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以外,特定目标类项目根据事项属性划分为五类,由预算单位分类编制预算申请。

一是防范化解风险事项。主要指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防灾减灾、安全生产、重要储备物资稳产保供等,主要依据合同约定、支出标准等编制。

二是公共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教育、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养老托幼、社会救助、文化体育等领域重大公共服务事项。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确定中央及省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保障内容、保障范围、保障标准、分担比例等,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公共服务事项。财政主要保障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避免大包大揽、过高承诺。

三是产业扶持项目。主要指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产业发展规划等决策部署,需要重点扶持的全局性、引领性、基础性重点领域项目,通过评审论证、竞争立项等程序编制产业扶持项目清单,依法依规明确支持对象、支持标准、支持周期和具体地区等,并根据扶持项目的影响性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

四是政府投资项目。主要指交通、水利、市政、信息化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财政投资规模、项目实施进度、市与县区分担比例等编制支出预算。纯公益性项目以财政保障为主,根据财力可能、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标准和实施进度。有一定收益项目要通过政府债券、市场化融资等多种方式统筹保障。

五是其他项目。主要指预算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所需、在上述分类以外的项目,根据相关政策依据、支出标准等编制支出预算。

3.健全项目排序机制。上述各类项目原则上按照“三保”支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支出、部门必须开展的专项业务支出、一般事业发展支出和其他支出等依次顺序。对部门(单位)申报项目,除需按人数和标准计算以及据实结算的项目外,其他项目支出预算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按收入规模控制总量。

(二)从严从紧安排预算

1.打破预算安排基数依赖。所有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以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事业发展目标为导向,以政府当年可用财力为基础,根据资金实际需求、项目轻重缓急、绩效评价情况等统筹核定。取消所有项目支出基数,经常性项目、延续性项目的上年预算安排情况不作为当年预算安排的依据,仅作为当年预算的参考。

2. 加强项目预算审核论证。项目预算由单位编制并申报,主管部门开展初审,在此基础上,市财政对预算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并结合专家评审,开展综合评估确定项目。保工资保运转项目、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项目、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按照支出标准等实行简化审核论证,并根据论证结果予以优先保障。其他公共服务项目、产业扶持项目、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执行率低、调整率高、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及审计监督发现问题较多的项目实行重点审核论证,根据论证结果,结合财力实行分类保障、总额控制。对上年执行率较低,或预计当年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项目,按结转率压减预算或不再安排预算;对无具体工作任务或准备不充分的概念性、框架性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预算;对长期沉淀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相关规定统筹用于其他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对当年难以形成实际支出的、资金后补助的项目,当年预算不予安排或延后安排。对部分暂时无法安排预算的支出项目,可筛选形成备选支出项目,年度预算执行中如有新增财力、增加支出或下年度预算编制时,备选支出项目可优先安排经费。

3. 树牢习惯过紧日子思想。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从严控制会议、差旅、培训、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加强地点相同、对象重叠、内容相近等公务活动整合,未列入当年市级项目清单的节庆论坛展会活动不得安排支出。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合理减少现场出差。严格审核部门单位资产存量、配置限额和配置标准,优先用好存量,严格控制新增。部门(单位)当年预算安排的会议费、培训费、业务费、专项工作经费等运转类剩余资金原则上不再结转下年。

4. 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严禁建设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严控预算调剂追加,除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应急救灾支出外,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再追加预算,也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未按规定程序报批,市级部门起草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代拟稿时,不得包含新设专项资金、新增预算安排、新开支出“口子”等财政事项。

(三)强化资金统筹整合

1. 推进跨部门资金统筹。各部门要根据机构职责,梳理、整合、重构部门主管的项目资金,聚焦公共服务、产业扶持、政府投资事项,实行跨部门资金统筹整合,对目标相近、内容相似的财政资金原则上由一个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管理,避免交叉重复支持。对跨级次、跨区域的重大战略任务,根据支出责任实行市、县(区)分级共担。

2. 推进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对部门单位资金全面实行预算管理,其各类收入必须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逐步加大与财政拨款的统筹使用力度,在非财政拨款资金可以满足支出需要时,优先使用非财政拨款收入。政府非税收入征收与执收单位预算安排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 健全专项资金退出机制。专项资金预算一年一定,执行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未定执行期限项目,要逐项明确执行期限。政策已到期、目标已完成、绩效评价结果较差或不再具备执行条件的项目,一律清理退出。

(四)深化配套制度改革

1. 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完善年度预算安排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原则上优先保障绩效好的项目,削减或取消预算执行率偏低、绩效较差、发现问题较多的项目。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按规定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未开展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一律不得纳入预算安排。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

2. 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安排的基本依据,不得超标准编制预算。加强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根据履职需要、市场价格、实际支出水平等情况,动态调整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加强对项目支出执行情况的分析运用,逐步将科学合理的实际支出水平作为制定项目支出标准的依据,加快建立财政重点支出领域、部门主要共性项目、重大延续性项目的支出标准体系。

3. 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牢固树立“先谋事、再排钱”理念,提前研究谋划,常态化开展预算项目储备,新增入库项目必须具有明确政策依据,体现部门主要职责和重点工作,符合市级支出责任范围。加强项目排序管理,分清轻重缓急,合理确定项目分年支出计划,统筹编制三年支出规划,强化支出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促进跨年度预算平衡。细化项目预算管理,二级项目预算全部按照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编列到“项”级科目,分别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编列到“款”级科目。

4. 强化数字财政赋能。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数字赋能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各环节,加快大数据智能化开发利用,推进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实现资金来源去向全程留痕、可追溯,直观高效展现资金使用绩效,加快构建资金绩效指标体系,提高预算安排的精准性,为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提供有效支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改革意义。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重要举措,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增强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的重要手段,是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改革落地实施。

(二)强化协同配合,全面落实改革举措。市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调配合,合力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要积极主动做好服务沟通和业务指导,严格审核把关。各预算部门是实施主体,要切实转变预算编制和执行理念,落实落细各项改革任务。

(三)健全制度体系,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内部监督各项制度,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质效。市财政局要密切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堵塞漏洞,对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推动零基预算管理改革落到实处。

各县区可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好零基预算改革要求,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