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解读 | ||
索引号 | 000000001/2021-00051 | 分类 | 政策文件及解读 知识产权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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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把知识产权摆到了创新驱动发展基本制度的高度。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江苏省委、省政府继2015年2月出台《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后,2017年3月、2020年8月又相继出台《关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有关知识产权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激励企业自主创新、增强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的作用,助推宿迁建设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市知识产权局牵头起草了《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将机构改革前分散在科技、工商、质监等文件中的知识产权激励政策进行整合,并对部分内容进行提升和完善,经市政府五届七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分为5个方面,共19条。
一是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基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商标资助的总体要求,《政策措施》在不突破国家政策的前提下,重点对发明专利、PCT专利、地理标志商标进行资助,激励创新主体开展发明创造,对于提升省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专利质量”具有激励和引导作用。
二是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该部分主要是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强链工程,推动产业创新,壮大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力争在知识产权运用上取得长足进步。
三是促进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该部分从支持依法维权、推进社会共治和培育保护示范高地三个方面,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力求构建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促进知识产权高水平服务。该部分内容旨在打造便民利企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和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全面提升区域整体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五是促进知识产权高素质人才培养。该部分主要对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知识产权试点学校建设和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奖补,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人才的支撑作用。
三、经费安排
相关经费保障纳入市财政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并设置知识产权专项类别,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800万元经费支持,同时各地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制定具体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