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造“零工归宿”品牌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00001/2025-00320 | 分类 | 政策文件及解读 劳动就业 通知 |
发布机构 |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政办发〔2025〕19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宿政办发〔2025〕19号打造“零工归宿”品牌 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docx | ||
时效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造“零工归宿”品牌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打造“零工归宿”品牌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造“零工归宿”品牌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决策部署,持续优化零工就业服务,打造“零工归宿”服务品牌,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的时间,全面建成“1+5+N”零工服务体系,即以1个市级零工市场为中心,5个县(区)级零工市场和N个零工服务驿站为补充,线上线下融合的零工服务载体。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零工服务载体100%覆盖,发布零工就业岗位5万个,开展零工就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
二、主要举措
(一)打造全域服务载体。打造综合性零工服务市场,拓展各地公共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全面设置综合性零工服务场所,为辖区内灵活就业人员和用工主体提供零工服务。打造家门口零工服务市场,依托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设立“零工服务驿站”、在中心村(社区)设立“零工服务专窗”,向辖区内有需求人员推送零工岗位信息。实施“载体共建计划”,在组织部门的新就业群体服务站点、工会部门的户外劳动者站点以及城管部门的环卫工人爱心驿站等载体增设零工岗位宣传推荐功能,提供零工就业服务。确保到2026年底,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个综合性零工服务市场、每个乡镇(街道)至少设立1个“零工服务驿站”、中心村(社区)“零工服务专窗”覆盖面不低于40%。(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排名首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以下措施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二)开发零工信息平台。开发 “速找活”智慧零工信息服务平台。平台融合公办的“苏心聘-宿迁专区”招聘小程序数据,并逐步融合社会零工服务载体数据。广泛宣传“速找活”智慧零工信息服务平台,引导求职者和企业注册使用。确保到2026年底,“速找活”小程序注册用户5万人、“苏心聘-宿迁专区”招聘小程序注册零工用工主体5000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三)构建岗位归集机制。建立政、社、企互动互补的零工岗位信息归集机制。农业农村、人社、商务、住建部门分别征集涉农类、劳务品牌及家政服务类、电子商务类、建筑装修类零工就业岗位;市场监管、邮政管理部门分别征集及时配送、快递等零工就业岗位。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行业协会,发挥其市场资源和专业优势,广泛收集各类零工岗位信息,与政府部门的岗位征集形成互补,共同充实零工岗位信息库。推行“政府建设—市场运营”的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社会力量参与零工服务载体运行管理。到2026年底,发布零工就业岗位5万个,其中第三方机构岗位归集率超过50%。(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
(四)延伸就业服务链条。完善零工群体职业伤害保障制度,通过政府指导和引进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将零工群体中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职业伤害保险范围,提升零工劳动者劳动保护水平。建立健全零工群体劳动争议快速调处机制,确保涉及零工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6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达92%以上。支持引导各类院校、培训机构,更多组织开展养老、托幼、家政、维修、美容美发等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开展市级“五星骑手”“金牌家政”等零工工匠认证,提升职业认同感。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兜底保障专项行动,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针对性帮扶举措。将公益性岗位开发与就业困难群体零工就业相结合,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用于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实现零工就业。确保到2026年底,开展零工就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五)规范零工市场运行。制定《零工服务协议通用条款》,推广标准化电子协议,确保合同透明可追溯。加大零工市场监管处罚力度,重点查处虚假招聘、就业歧视、“黑中介”乱象。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泄露求职者个人信息等违规行为,综合运用责令改正、下架移动应用程序、暂停招聘服务、关闭平台或网站等措施依法处置。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与监察执法协作机制,对监管中发现的涉行政处罚的线索案件移送劳动监察机构处理,监察执法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和查处情况及时通报监管机构,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构建全流程实名认证体系,加强对零工用工主体与零工劳动者的“双实名”信息审核,杜绝出现虚假供需信息。(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商讨促进零工就业有关事项,凝聚合力共同打造“零工归宿”品牌。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地要做好资金统筹保障,积极推动线上线下零工服务载体运行。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优质社会化机构力量参与零工市场建设、运营和管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积极宣传支持灵活就业健康发展、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政策举措,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总结报送零工市场建设经验做法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典型,以典型带动提升零工市场就业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