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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市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索引号 014320144/2018-00065 分类 重点工作   文物    通知
发布机构 宿迁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2-08
文号 宿政发〔2018〕12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市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时效

市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龙庙遗址等14处遗产点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原则,严格按照文物保护单位“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管理”的工作要求,根据文化遗产的不同特点,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妥善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制定维修保护方案,多渠道筹集保护资金,切实保护和管理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使历史文化遗产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附件:宿迁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宿迁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龙庙遗址 西周 泗洪县车门乡龙庙村
王铺烽火墩遗址 宋–元 泗洪县魏营镇王铺村
沭阳古城墙遗址 明代 沭阳县沭城镇扬州路
顺河集行宫遗址 清代 宿豫区顺河居委会金沙江路西
通济渠(泗洪段) 隋唐 泗洪县青阳镇至临淮镇入洪泽湖
来安五里井 隋唐 泗阳县众兴东路五里井村
郑集郑家宅 清代 泗洪县上塘镇郑集居委会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 双沟老窖池群 清–民国 泗洪县双沟酒业公司内
建筑 潼阳县政府旧址 1945年 沭阳县潼阳镇
雪枫堤 1945年 泗洪县四河乡
宿豫区宿北大战 1946年 宿豫区来龙镇陵园村
烈士陵园
臧桥烈士公墓 现代 泗洪县朱湖镇臧桥村
洪泽湖斗争烈士陵园 1956年 泗阳县裴圩镇三和居委会
皂河老船闸 1962年 湖滨新区皂河镇船闸居委会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宿迁军分区。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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