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立足于提高本部门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安全生产活动的服务作用,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重点围绕主动公开、收到和处理申请公开、涉及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认真履行好相关职责。现向社会公布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宿迁市应急管理局”(http://yjglj.suqian.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发展大道3168号,邮政编码:223800,联系电话:84366099,传真:84366136,电子邮箱:sqafcc419@163.com。
一、总体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市应急管理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通过“网上宿迁”和单位官网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6条,同时定期向宿迁市档案馆报送最新的政府公开信息纸质和电子文本,方便群众上网或在档案馆进行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做好合法性审查,确保答复时限和答复内容的依法依规。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属于公开范畴,已按规定时间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部门职责调整和各项工作开展进度,对公开栏目信息进行动态更新调整。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培训等工作机制,严格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积极参加市级信息公开培训,组织开展市局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四)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强市局门户网站建设,落实安全保障机制,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推进“宿迁应急”微信公众号建设,每日发布工作动态、科普知识和互动服务等内容4条,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460条,总阅读量达800余万次,粉丝数量18万余人。积极探索建立多平台、多媒体的信息公开渠道,联合市气象局等相关市直部门、通信运营商、主流媒体构建了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全年累计发送预警信息300余万条。加强与宿迁日报、宿迁市广电总台等主流媒体合作,开辟专栏,开展应急宣传科普、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等宣传。
(五)解读回应情况。我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回应”的原则,建立了行政性规范文件与解读方案、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查机制,围绕公众关心事项不断加强政策解读,通过文字解读和图片解读的形式,增强解读的针对性、实用性。强化信息发布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确保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消除不良影响。在局官网设立公众互动专栏,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投诉统一平台入口。
(六)监督保障情况。局党委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要事项列入议事日程,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员,坚持常抓常议。制定印发了《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等制度性文件,在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明确各处室职责、主动公开的事项、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程序等,并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同步更新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定期通报网站公开自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3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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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9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网上申请。申请公开的信息按规定时间和规定程序及时予以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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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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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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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未发生针对市应急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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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目标任务全部完成,但距离国家和省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与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期望值还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主动公开的自觉意识还有待加强。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仍然存在信息主动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对一些边界概念把握不准的信息更多时候愿意采取不予公开的形式。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性思维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专业性强、要求标准高,绝不是简单的一公开了之,而是需要立足长远、统筹全局,对公开与不公开的影响考虑周全。当前工作中,能完全兼顾到位的并不多。三是信息公开的专业能力还需要持续提升。由于本部门工作面广量大,特别是办公室机构,人少事多,既要处理与局内其他十多个处室的业务衔接与沟通,又要牵头负责全局信息工作,经常会显得力不从心。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国家和省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规定,下定决心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切实加大信息公开专业化学习培训。安排专人到市政府公开办参加跟班学习,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讲座,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机制。聚焦本局主责主业,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中具体事项的范围、权限、时间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优化信息公开审核和发布机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更高效、更务实。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方式。创新手段、方法、平台,充分发挥好本部门主管的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发布主动公开类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在应急系统落实落地,持续拓展延伸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未发生一例收取信息处理费用的案例。无其他需要报告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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