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直播电商小微企业,对新建的矩阵直播间和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且设立电商直播间10个以上并投入运营的电商直播基地,按场地装修、设备等软硬件购置等实际投资的50%一次性补助运营主体,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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