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融资信用服务中台”,持续提升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信用服务能力,支持各银行机构通过平台发放信用贷款不少于260亿元,放贷企业数增长20%以上,信贷余额增幅不少于25%。(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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