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若干措施》,突出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进一步提升外国投资者投资信心。优化投资促进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外资项目签约、建设、投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升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水平。强化外商投资促进资金保障,统筹用好省、市两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研发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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