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宿迁,是江苏省第一家平板玻璃制造企业,有着60多年的建厂历史,曾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中国建材企业500强”“全国建材行业管理创新优秀企业”等荣誉。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护宿迁绿水青山,公司主动探索清洁绿色发展的技术路线,实施环保改造,积极为企业发展创造先机。2016-2017年,公司建设400t/d电子玻璃生产线主要产品为1.1-2mm电子玻璃,应用于ITO导电玻璃、汽车玻璃、家用电器等领域,设计年产能超2000万平米。打破了长期以来国外的技术垄断,成功取代进口产品,对促进宿迁平显和电子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公司抓住机会,加大环保方面的投入, 建设阶段环保投入2766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4%。全部生产工序采用集中智能化控制系统,无露天物料堆场,原料输送全部采取厂房封闭和密闭廊道等措施,无粉尘外逸;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等粉状物料均采用罐装储存,固弃物综合利用率达100%。产尘点均采取封闭并负压集尘并通过高度15米以上排气筒排放。所有物料均采用封闭的仓库储存。废气采用国内先进的静电除尘+SCR脱硝+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的污处工艺,其中脱硫系统关键部件从丹麦进口,主要生产装置安装DCS,大气主要排放口安装CEMS,主要元器件采用日本进口,数据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总变电所与污染治理设施安装用电监控系统,与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做到环保状况完全透明公开,时刻接受社会监督。玻璃熔窑选用清洁的天然气作为燃料,可以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建成运行后,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下降,远低于电子玻璃行业标准。公司因此被认定为2018-2019年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初,公司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为实现增效降耗,公司在循环经济发展方面投入巨大,对水、电、气运行进行优化调度,建设了余热回收和光伏发电项目; 2019年底通过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验收,同时也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可以增收23万元/年,节约用电量8万度/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量分别为8.62吨/年、9.35吨/年,实现了节能、降耗、减排、增效。
公司通过在环保方面每年约500万元持续的高投入,在2020年结出了硕果,获得了“宿迁市环保执法正面清单”、“宿迁市绿色信任企业”、“宿迁市绿色示范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绿色等级”、“行业分级B级企业”(宿迁市唯一一家)等荣誉。由于环保工作做的到位,企业环保评级达到最高的绿色等级,为公司稳定高效的生产奠定基础。
2021年3月宿迁市开展培育“绿色标杆”示范企业活动,公司迅速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培育“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开展培育工作。针对最难攻克的二氧化硫数值超出绿标标准难题(行业标准400mg/Nm3、绿标标准50mg/Nm3),制订出多套方案,通过咨询专家并组织分析研究论证后,采用“脱硫系统升温改造方案”。该套方案的优点是:针对设计环节余热锅炉设计过大,造成脱硫系统进口温度在130-140度左右,达不到设计要求的160-190度范围,需要在脱硝系统的出口处与脱硫系统的进口处加装旁通来提升脱硫系统的温度,通过测算选用直径600毫米的管道比较合理,选择在管道连接两端预设法兰盘,来避免改造期间停止污处设施运行,污染物大量超标排放,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况发生。方案实施后,效果非常明显脱硫系统的进口温度可以达到170-180度,完全满足系统运行的需要,脱硫剂氢氧化钙的残留量由改造前的24%下降到15%,同时加大脱硫剂氢氧化钙的使用量,使二氧化硫数值达标,顺利通过了宿豫生态环境局的预验收及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省级专家组的验收。公司因此获得2021年度宿迁市“绿色标杆”示范企业称号。。
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也是经济财富,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是实现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的关键所在。今后,公司将顺应国家低碳、绿色、节能、环保的发展理念,围绕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持技术创新,不断拓展新玻璃、新材料、新能源领域,全面调整产品结构,实施产业升级,推进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争做玻璃行业绿色标杆企业排头兵,为守护宿迁绿水青山、发展地方经济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奖牌
二、污处设施
三、在线监控设备
四、电能监控系统
五、厂区LNG气化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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