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限公司是中国光大环境旗下致力于保护环境,专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一家环保企业,公司位于宿迁市宿城区复旦路66号,项目总投资5.6亿元,其中一期项目投资为3.24亿元,二期项目投资2.36亿元,年处理生活垃圾40万吨,提供绿色电力1.34亿千瓦时,年二氧化碳减排量16万吨,年污水COD减排量3800吨。
2021年1月,为推进宿迁市重点高架源企业污染深度治理,促进经济和环境质量双提升,宿迁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大力推进“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1月20日,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创建暨全市重点高架源企业座谈会。1月28日,宿迁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印发《宿迁市““绿色标杆”示范企业申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制定了 “绿色标杆”示范企业申报标准,要求企业执行最严排放标准。
2月1日,宿迁市生态环境局领导亲临光大宿迁能源公司,针对绿色标杆企业创建工作进行了宣贯,介绍了“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创建标准、创建范围、激励措施等内容,引导、动员企业积极开展创建“绿色标杆”,主动减排。
2月18日,光大宿迁能源公司立足全市环境质量提升全局,积极响应市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号召,组建了以潘永进总经理为组长的“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创建领导小组,着手开展“绿色标杆”示范企业申报方案编制。3月6日光大宿迁能源公司首批完成“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实施方案上报并通过行业专家论证会论证。根据专家论证会提出的意见,光大宿迁能源公司制定了专项的整改措施,针对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00 mg/m3的最严标准要求,立即启动烟气脱硝升级技改项目,成立专业技术小组考察国内先进的垃圾焚烧烟气脱硝技术,先后远赴安徽、河南等地对多家企业进行烟气脱硝技术应用实地考察,同时与多家烟气脱硝设备厂商进行技术咨询、考察和洽谈,最终确定了适用已建垃圾焚烧厂、控制指标稳定、施工周期较短、技术成熟的PNCR烟气脱硝工艺,并于2021年6月份完成技术方案制定,7月份完成项目招标,9月份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10月份正式投入连续运行,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粉尘排放浓度均能够分别稳定在100mg/m3、35mg/m3、10mg/m3以内。至此,光大宿迁能源公司完成了包括PNCR烟气脱硝升级技改、烟气多点式流量计技改、出入厂通道洗车台安装等各项“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创建整改项,历时8个月,投入近500万元,克服了垃圾处置不能间断、技术难度大、改造周期短等诸多困难,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各项整改提升项目。
2021年10月30日,光大宿迁能源公司通过了宿迁市宿城生态环境局“绿色标杆”示范企业专家预验收,11月23日,通过了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市级验收工作。
作为一家环保企业,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限公司一直以“情系生态环境 筑梦美丽中国”为使命,遵循“诚信、务实、创新、高效”的管理理念,一如既往地以高标准做好环保达标排放,努力发挥“绿色标杆”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为助力实现2030年、2060年“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出光大力量,为宿迁市“减污降碳”、打造“生态宿迁、绿色家园”的城市品牌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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