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宿迁市“绿色标杆”示范企业申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宿污防指〔2021〕2号)要求,按照企业自主申报、县区预审、市级审查、社会公示、动态管控的工作方式,开展“绿色标杆”示范企业认定工作。11月20日-21日、11月24日-25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发改委、工信局,邀请5名省级以上行业专家,分别组织召开了宿迁市第三、四批次“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市级验收会。经查阅资料、现场勘察、组织讨论,结合验收监测结果,专家组认为5家企业达到“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建设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现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携带纸质证明材料至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84363200,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181号人防大楼816室。
附件:第三、四批“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市级验收结果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
第三、四批“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市级验收结果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行业 |
地址 |
验收结果 |
1 |
光大环保能源(泗阳)有限公司 |
垃圾发电 |
泗阳县经济开发区意杨产业科技园嵩山路18号 |
通过 |
2 |
江苏国信泗阳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生物质发电 |
泗阳经济开发区东区众兴东路236号 |
通过 |
3 |
百通宏达热力(泗阳)有限公司 |
热电联产 |
泗阳县再生资源产业园长江路28号 |
通过 |
4 |
江苏桐昆恒欣新材料有限公司 |
纺织 |
泗阳县经济开发区长江南路88号 |
通过 |
5 |
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限公司 |
垃圾发电 |
宿城区工业园复旦路66号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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