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始终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聚焦节能降碳,注重宣传引导,强化措施保障,着力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化绿色示范引领。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目标任务,积极参与全省公共机构碳普惠活动,拓宽市域低碳场景和应用范围,扎实开展节能宣传,持续巩固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市县两级节约型机关创成率达100%。
二是推广节能技术运用。稳步推进党政机关分布式光伏开发、合同能源托管等项目,扩大“绿电”利用规模。先后建设屋面光伏项目6个,装机容量914.63千瓦,年发电量97.587万千瓦时;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3个,年减碳量711.52吨二氧化碳。
三是扎实开展节能监察。会同工信部门常态开展节能监督检查,加强约束指标管理,促进能耗降至合理水平。根据2024年度能源资源消费情况统计结果,显示人均综合能耗下降7.60%、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7.93%、人均用水量下降15.93%、单位面积碳排放下降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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