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转诊人员:需在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填写《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通过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直接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
■特别提醒:转诊异地就医“一次备案一年有效”,即办理一次转院备案手续的有效期为1年,1年内在转往医院刷卡结算住院费用,不需再办理转院备案手续。同时,异地就医转诊医疗机构全面放开,参保人员在办理转诊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备案时不再要求参保人员选择就医地的医疗机构。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按规定选择就医地市开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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