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功能布局图及其周围环境、食品加工设备布局和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的说明;
(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六)环境卫生、产品质量、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等相关管理制度清单。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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