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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市科技局:用“真金白银”推进科技创新

发布日期: 2022-09-30 来源:访问量:【字体:

9月29日,宿迁市召开1+X新闻发布会,市科技局局长吕娟解读《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新华日报、现代快报、扬子晚报、中新社、新华网、中国江苏网、宿迁日报社、市广电总台、宿迁电台、西楚网等媒体参加发布会。

【吕娟】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把科技创新作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能,深化“四化”同步集成改革,加快提升城市科技创新能力和高质量发展水平,市科技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配套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

《意见》主要内容:《意见》分为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3个部分、共24条。

在总的思路上,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协同推进理念、制度、文化、政策等全面创新,系统构建具有较强区域竞争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的区域创新体系,在重点产业科技领域实现跟跑者到领跑者的跨越,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在发展目标上,到2025年,宿迁在全省乃至全国创新版图中的地位显著提升,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较“十三五”末实现倍增,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50%,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件,高水平创新联合体达到20个,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达300个,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2%,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2%。在主要内容上,一是锚定宿迁定位。主动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结合省委省政府部署和我市比较优势,找准宿迁在“四化”同步集成改革创新布局中的切入点、着力点、落脚点,高水平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着力培育若干江苏省创新型示范县(区),打造支撑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创新高地。二是突出文件主题。紧扣“创新”和“发展”两个关键词谋篇布局,进一步夯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畅通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效通道,从内在逻辑和外在联系上推进创新链产业链的融会贯通。三是坚持系统谋划。对“十四五”期间我市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进行“一盘棋”安排,既突出重点工作,又兼顾面上工作,积极营造鼓励和促进创新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夯实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底部基础。四是力求务实管用。注重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各项工作有具体抓手、项目支撑、明确目标和配套措施,力求落地见效。

《政策》主要内容:《政策》共10条,从十个方面不断扩大科技供给总量和质量、强化创新要素支撑,推进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高效衔接融合。

一是持续培育创新型企业。统筹推进“小升高”“规转高”和“高培强”,建设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创新龙头企业为引领的创新企业梯队。将科技型企业(项目)招引纳入全市招商体系,鼓励各县(区)逐步提高新招引项目中科技型项目数量的比重。

二是激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通过评价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100%的优惠政策;重大科技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500万元。

三是推动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对新认定为省级院士工作站的,奖励100万元;对建设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奖励20万元。

四是打造产业重大研发平台。符合宿迁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可给予最高1500万元支持;被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吸纳为加盟专业研究所的,在享受以上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对知名科学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等领办的特别重大的专业性、公益性的科技创新平台,以“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五是支持科创孵化载体建设。推动各类园区引建孵化载体,对列入省级科技创业孵化链条试点的园区,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的,奖励100万元。支持国内外高校在宿迁建设大学科技园,对认定为省级大学科技园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六是激励重大科技成果产出。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单个项目最高资助300万元;在市级科技计划中增设“揭榜挂帅”专项、“碳达峰碳中和”专项;对获得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按1:4和1:2给予最高300万元配套奖励。

七是激发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活力。企业受让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单项超过100万元且科技成果在本市转化的,按实际支付额的15%给予奖补;高层次人才(团队)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成果到宿迁创办、领办企业的,鼓励各类投资基金给予优先支持。

八是构建产业科技服务链。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链培育和发展,强化全链条科技服务;推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大型科研仪器和实验设施向社会开放;获评省级科技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区)或特色基地的,给予建设主体50万元奖励。

九是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优化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资金)项目组成结构,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新型研发机构,实施博士科研启动项目;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建设省级外国专家工作室。

十是建立健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健全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强财政资金和金融手段的协调配合,引导金融资金和民间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设立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推动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和未来产业重大项目在宿落地成长。

【记者】:上一次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是“科技创新40条”,这次出台的《政策》只有10条,请问总体是如何考虑的?

【吕娟】:我市“科技创新40条”政策已于去年底到期,在起草过程中,市科技局对“科技创新40条”实施情况认真研判,保留行之有效的政策条款。与原有政策相比,这十个方面政策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政策更加聚焦。对标先进城市,围绕创新企业梯队建设、研发平台载体建设、科技成果产出与转化等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了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高水平研发平台的支持。新增了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支持。二是保持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强化对“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的科技支撑,新增对我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建设创新联合体、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支持。落实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积极培育新型研发机构,根据绩效情况给予奖补。与省科技计划体系保持衔接,完善市级科技计划体系,提升成果产出效率。三是强化科技创新开放协同。巩固市政府与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合作成果,支持共设宿迁市企业科技攻关引导资金,对单个科技攻关项目予以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新增国际科技合作及外国专家开展科技创新的支持政策,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建设省级外国专家工作室,支持外国人才申报国家、省友谊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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