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部门和单位:
根据《宿迁市开展产业创新联合体备案试点集聚科技领军人才的实施方案》(宿科组办发〔2022〕3号),经牵头单位申请、各地科技主管部门或市产业链牵头部门审核推荐、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等程序,现将宿迁市第二批15家产业创新联合体备案名单进行公布。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产业创新联合体建设的重要性,积极支持产业创新联合体开展相关工作。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引领支撑作用,凝聚成员单位创新力量,协同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共同集聚高层次人才,积极推进成果转移转化,不断推动产业链提高整体竞争力。
宿迁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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