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比例:失业保险目前缴费比例为1%,其中:单位0.5%,个人0.5%。
享受失业保险须满足的条件:缴费满一年以上,非本人意愿终止劳动合同,失业后有就业意愿的。企业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要有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书,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站)进行失业登记,到原企业所在地就业管理机构进行申请核发失业保险待遇。
保障标准:缴费满一年可以享受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缴费满1-5年的,领取不超过12个月;5-10年的,领取不超过18个月;10年以上的,领取不超过24个月。
失业金标准:不满10年的,按照本人失业前12个月月均缴费基数45%、不满20年的按50%、20年以上的按55%。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目前我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930元~184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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