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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惠文
1.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资助政策
发布日期:
2022-11-15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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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助对象: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2)资助标准:平均每人每年1000元,资助比例为在园幼儿总数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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