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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如何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标准是什么?
来源:泗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8-06

施工企业办理登记后,经办机构出具《宿迁市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保险缴费通知书》,施工企业至税务部门缴费。工程项目追加工程造价款的,应补缴工伤保险费。具体缴费标准为:按工程合同造价中人工费的1%缴纳工伤保险费;工程合同造价中人工费不明确的,按工程合同总造价的2‰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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