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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民政
收养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来源:宿迁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5-07-29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根据收养登记类型的不同,收养登记条件仍存在不同要求,需根据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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