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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83X/2023-00405 分类 公共文化服务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3-08-11
文号 宿文广旅发〔2023〕100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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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工作办公室、市湖滨新区旅游经济发展局、市洋河新区生态旅游产业园管理办公室、苏州(宿迁)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8月11日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中办发〔2022〕27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江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指导意见》(苏发〔2022〕27号)、《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4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宿发〔2022〕15号),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文化和旅游领域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苏文旅发〔2022〕8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数字赋能优化服务、以技术赋能提供支撑,扎实做好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数字化转型工作,推动文广旅服务数字化发展、文广旅产业数字化转型、文广旅治理数字化改革,提升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面向未来发展的竞争力。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数字化建设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政务数字化水平全面提升。“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系统上云”“数据共享”“公共数据开放”“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100%。

——公共服务数字化更加便捷。公共服务数字化城乡覆盖率达到100%,国有A级旅游景区、县级以上文化场馆“一卡通”实现率达到100%。

——行业数字化监管有效覆盖。实现100家以上重点文广旅场所在智慧化融合监管与执法平台实现智慧监管和数据共享应用,数据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产业数字化发展转型升级。培育创建1家以上省级数字文旅领军企业,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智慧化转型升级覆盖率达到100%,强化运营服务数字化转型,推动文广旅数字化对客服务,构建数字文广旅产业生态体系,增强文广旅数字产业竞争力。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文广旅领域数字政府建设

1.努力夯实政务服务数字化基础。落实“一朵云”“一张网”“一部门一系统”要求,有序推进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服务平台、省广播电视政务服务暨信用监管平台、市内自建政务业务系统与江苏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推进向政务云和政务外网迁移。加强文广旅政务数据资源统筹,完善文广旅公共资源基础数据库,并接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公室、市场处、科技处、宣传处,各县区文广旅局;方案中主要任务均涉及各县区文广旅局落实,以下不再重复列出)

2.切实提高政务“一网通办”效能。全面对接“苏服码”,推进政务服务场景化应用,着力实现文广旅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接入、同源发布、统一管理,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依托“苏企通”平台,建设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文旅政策文件库,优化政策智能推送服务,灵活开展政企、政民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务公开智能化水平。(市场处、文物处、科技处、宣传处、公共服务处、艺术处、支队、四馆)

3.不断提升“一网统管”治理水平。对在用的国家、省、市三级监管系统9个平台资源进行整合,建设文广旅智慧化融合监管与执法平台,涵盖融合集成、监控预警、指挥调度、技术监管、安播检测、应急广播六大模块,实现信息可查询、实时可监控、过程可追溯。满足文广旅市场节假日安全调度和文广旅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需求,强化风险研判和预测预警,提升高效化治理水平。(市场处、支队、科技处、宣传处、安播中心)

(二)推动数字技术在文广旅行业广泛应用

4.加强文广旅公共服务数字化供给。围绕文广旅公共服务数字化新特点、新趋势,推动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在公共文化场馆应用。在全市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和图书馆中大力推进云导览、云观展、云演艺、云阅读等新型服务模式。在图书馆建设数字阅读平台,在博物馆增加VR虚拟体验项目,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均等接受公共文化服务问题。以市图书馆新馆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智慧化图书馆建设,利用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提供以人为本的智慧服务,实现书书相联、书人相联、人人相联。优化整合“宿迁文化云”“畅游宿迁”“宿迁图书馆”“宿迁博物馆”“宿迁市美术馆”等服务系统,开发建设集咨询、导览、导游、导购、导航和分享评价等功能为一体的宿迁文广旅对客服务平台,并接入到“苏服办”移动端。(办公室、市场处、开发处、公共服务处、宣传处、四馆)

5.推进旅游景区智能化改造。推动3A级以上景区、旅游度假区、重要乡村旅游点加快实现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定、网上支付、信息推送。推广智慧厕所、智慧停车,实时公布园内最大承载量和瞬间承载量,引导游客错峰出游。按照省文旅厅文旅“一卡通”工程要求,推动全市A级旅游景区、县级以上文化场馆数字化改造,在文旅场所开展苏服码、社保卡、市民卡、旅游卡等卡码融合应用,实现“一卡通行”。开展省级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创建工程,选择一批重点景区开展数字人民币支付试点,提高文旅场所消费支付便捷度。(开发处、市场处)

6.创新文旅品牌数字化推广。推动文广旅行业加强与腾讯视频、抖音等数字内容头部企业合作,运用虚拟现实、3D互动等数字技术,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对优秀历史文化和生态旅游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与“同程”“携程”“去哪儿”等国内外知名线上旅游平台合作,用好抖音、快手、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打造文旅线上交流项目,积极向海内外推荐宿迁文旅资源和产品,进一步提升“项王故里、中国酒都、水韵名城”文旅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广处、产业处、宣传处)

7.打造数字广电媒体传播矩阵。加快推进传统媒体新媒体化、数字化、再主流化,探索具有宿迁广电特色的“跨界”“破圈”融合之路。深化市县(区)广电融媒“双联”,推进内容与技术深度融合,综合运用5G、AI、VR、AR等前沿技术。大力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年内新增35家智慧广电乡镇(街道),推动由“看电视”向“用电视”转变,提升乡村广播电视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推动智慧广电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更好服务文化强市、数字宿迁和网络强市建设。(科技处、宣传处)

8.促进文艺生产和传播数字化。鼓励和支持文艺院团、演出场所建设在线剧院、数字剧场,发展线上演播、云展览、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旅服务。鼓励和支持戏曲、舞蹈、书法、美术等艺术种类运用数字化手段,创新表现形态,丰富内容表达,增强艺术传播力、吸引力、感染力。以美术馆、博物馆等实体展馆为基础,运用虚拟现实、3D互动等数字技术,推出一批创意引领、沉浸体验的数字艺术展览展示新场景。(艺术处、公共服务处、画院、四馆)

9.加强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推动文物资源数字化建设,依托省、市智慧文旅平台,以文物保护单位、馆藏珍贵文物等为重点,推进文物信息高清数据采集和共享利用,建设博物馆数字展览空间,开发“互联网+地域文明”特色数字化展览展示项目。推出一批红色旅游数字化体验产品、非遗沉浸式体验项目。建立博物馆藏品管理信息系统,完善藏品数据库,实现全市博物馆藏品动态化精准管理。推动市博物馆智慧化、泗洪县博物馆数字化保护和展示、沭阳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等项目建设。利用区块链、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将文物转化为情境化、可视化的数字文化形态,充分阐释文物内涵,促进文物“活起来”。(文物处、公共服务处、博物馆、文管所)

10.推进文广旅产业数字化。开展传统文旅企业“上云用数”行动,引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宿迁学院、通讯运营商、文广旅企事业单位联合创新,开展数字化改造。支持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度假区等运营服务智慧化转型,开发数字化文广旅融合体验项目。开展文化产业专项招商活动,重点引进国内外头部文化企业和机构、平台型数字文化企业。实施数字文广旅产业项目培育计划,重点培育不少于1家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文广旅产业新业态。(产业处、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

11.加强文广旅消费新场景应用。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广旅新体验,促进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等新型文旅消费发展。支持利用数字技术打造文广旅融合产品,优化餐饮、购物、演艺、娱乐等服务,积极创建一批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创新开展“遇见醉美宿迁”文旅消费推广季活动,举办好中国酒都文化旅游节,全力推广“畅游宿迁”旅游年卡和宿迁优游卡,激发数字文旅消费活力。(产业处、推广处)

(三)构建开放共享的文广旅数据资源体系

12.优化文广旅行业数据资源。完善我市文广旅基础数据库、业务资源数据库和相关专题库,加强文广旅领域政务数据、公共数据、社会数据的统筹管理。加强数据治理和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升数据资源运用和治理水平。(办公室、公共服务处、科技处、宣传处、市场处、四馆)

13.推进文广旅资源数字化。重点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等载体数字化,推动演艺演出、图书文献、文化遗产、艺术作品、文创产品、导游导览、文旅知识图谱等内容数字化。推动文旅资源科学分类,整合文物、古籍、书法、美术、戏曲剧种和旅行社、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全域旅游等公共数据资源,形成文广旅公共资源数据库,满足数据应用和数据共享场景需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14.促进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规范文广旅数据资源确权、评估、分发,推动文广旅行业间数据共建共享,并依法向公众开放。促进业务、技术、数据融合发展,拓宽文广旅数字资源开放、授权应用、活化利用等渠道,推动数字资源转化为可溯源、可量化、可交易的数字资产,促进数字文广旅产业化。(办公室、市场处)

15.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通过安全产品与技术手段,强化数据安全防护、应用系统和数据分类分级保护。提高风险预知、预警和处置能力,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确保文广旅领域网络和系统安全。(办公室、科技处,支队)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局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全市文广旅领域数字化建设工作。各县区、市各功能区文旅主管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形成市县区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政策支持。将数字化转型纳入各类文广旅创建指标体系,引导数字文化建设和智慧旅游发展。加大市级文广旅产业引导资金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数字文广旅建设,协调金融机构扩大对文广旅领域数字化项目的信贷投放。推进文广旅数字化技术创新中心等载体创建,支持文广旅数字化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

(三)积极引育数字人才。依托“宿迁英才”群英计划、“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和省“名师带徒”计划等,加强数字文广旅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应用型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宿迁学院合作,丰富数字文广旅人才储备,加大培养力度,为推进文广旅数字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四)强化督查推进。局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主要任务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建立评估激励机制,总结推广各县区、市各功能区文广旅数字化建设经验做法和实践案例,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方案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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