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宿迁市政府办公室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索引号 | 014320144/2015-00056 | 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
发布机构 |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文件下载 | 宿迁市政府办公室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 ||
时效 |
宿迁市政府办公室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4〕203号)等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宿迁市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宿迁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宿迁”(http://www.suqian.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南湖路1号,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68216,电子邮箱:sqzfxxgk@163.com)。
一、概述
2014年,我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大决策和民生热点及公众期盼,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各项职能紧密联系起来,突出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大创新力度,优化工作流程,拓宽工作渠道,完善信息发布平台,持续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为民服务水平,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有力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完善制度体系,构建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报送制度。根据保密工作有关要求,调整并明确了报送方式、报送时限和报送途径,有效处理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把保密审查关口,在文件制发审签单上标明“能否公开及公开方式”,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及时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四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制度。我市制定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的通知》(宿政办发〔2014〕205号),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建设软硬件标准和要求,并明确要求年底前建成,并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服务。目前,全市共设置有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18个,专门接待场所和公开查阅室210个,其中市级查阅中心3个。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文件
(二)加强基础建设,筑牢根本之基。一是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人的业务素质直接影响其所从事工作的质量。为此,我市一直注重对政府信息公开条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按照“一年开展不少于2次培训”的要求,制定培训方案,完善工作机制,采取“自学+培训”和“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方式,定期不定期开展培训。2014年,全市共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137次,举办培训班99次,培训人员5526人次,其中市政府办公室召开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各1次、举办培训班2次、培训人员146人次。1月份,对市直部门和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网站平台操作维护工作的人员共104人进行了集中培训。9月份,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各县区和部分涉及重点领域的部门中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复议人员共42人到中国政法大学进行了为期7天的封闭式学习培训。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队伍建设。2014年,全市共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71个,人员312人,其中专职62人、兼职250人;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有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10人。三是重新核定全市《宿迁市人民政府公报》邮寄地址,并调整公报赠阅结构,不断扩大发放范围,加大向基层群众、行政相对人、各类市场主体以及法制部门和法律工作者的赠阅量。四是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工作经费。2014年,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共列支专项经费230.3万元,其中市政府办公室列支专项经费35万元。五是强化督查考核,建立了“月考核+季通报”制度,分析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交流和宣传;对存在问题,逐条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政(行)风民主评议、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并设置相应的考核分值,与其他重点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考核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地和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并发文通报检查结果。
(三)积极探索创新,拓展提升空间。为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公信力,我市积极探索创新,于2014年4月制定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市区部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宿政办发〔2014〕78号),在公安、城管、交通运输、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安监、环保等领域积极开展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规定公开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内容,包括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这一创新举措为全省率先。2014年,全市共公开各类行政处罚案件信息5573条,其中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公开各类行政处罚案件信息529条。
(四)推进平台建设,加大公开力度。一是着力打造全面、准确公开权威政府信息的主渠道。“网上宿迁”作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始终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网站建设的基础,不断提升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和规范性。2014年初,“网上宿迁”对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优化,增加了信息审核和时限提醒功能,及时督促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结合国家和省有关考核指标重新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更加科学规范。
“网上宿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二是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及时把政府的重要决策、重点工作和社会生活中重大事件通报给社会公众,按照突出准确性、真实性、时效性要求,及时发布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新闻信息。2014年,全市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06次,其中市政府召开30次。
宿迁市“1+x”新闻发布会
三是拓展政务微博微信和电子信息屏、手机报等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基于新技术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互动交流的新渠道。四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府信息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五是继续发挥政府公报、公共查阅点、公开栏、报纸报刊等传统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优势。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14年,全市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946条,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宿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447条,包括规范性文件信息5506条、概况信息30条、工作规划1条、人事信息98条、财政信息16条、民生公益309条、应急管理27条、政府重要会议9条、其他信息1755条;政务微博“@宿迁之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71条;政务微信“宿迁之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0条;编辑出版《宿迁市人民政府公报》16期(含增刊4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9条;组织编发宿迁政务信息手机报和纸质版各42期,内容涉及全市各地各部门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
《政府公报》赠阅点
(二)重点领域公开方面
2014年,我市围绕国办发〔2014〕12号和苏政传发〔2014〕20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对2013年已开展信息公开的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十个重点领域,进行了丰富和完善,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1、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2014年,我市对现有市级行政权力进行了梳理,保留的4063项行政权力已经市政府四届29次常务会议通过,正式文件出台后,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并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同时坚持对行政执法事项实行动态化、常态化管理,依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梳理调整结果和我市行政管理需求,按照程序修订职权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信息公开。制定出台的《宿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监管工作的意见》、《宿迁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实施意见》等11个制度文件,均及时面向社会予以公开。三是推进市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信息公开。为进一步明确市级政府部门法定职权,今年我市针对市级政府部门推行了权力清单制度。在推行过程中,我市对产生的权力清单和项目流程图等政府信息,均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有力地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2、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不断加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除涉密部门和涉密内容外,部门预决算细化公开至“款”级,重大民生支出事项公开至“项”级科目。二是稳步推进财政收支及预决算信息公开。2013年度政府决算和2014年度政府预算以及试点的市教育局、环保局、国土局等10个部门2014年度部门预算,均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按月度向社会主动公开。三是及时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2013年度政府“三公”经费决算和2014年度政府“三公”经费预算,已向社会主动公开。四是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结合发布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审计情况和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在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等重点领域,公开了10份审计结果,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3、切实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和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明确要求各县区将相关信息及时向农民公开。市农工部门同时制发《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将土地确权登记和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导向、工作程序等,以答问的形式进行了宣传公开,并确保发送到每一户农民手中,有效推进了全市土地确权登记和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二是深化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及时做好土地征收方案、补偿安置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公开,同时在征收范围内公开相关信息,以及向被征收人公告征收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等,实行阳光征收,2014年,共公开相关信息147条。三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住房保障政策、保障房源、保障对象、审批流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六公开”,公开年度计划、保障房竣工情况、廉租房补贴情况等,并及时公开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2014年,共公开相关信息14条。四是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定出台并公开《宿迁市201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实行招投标管理,招标信息发布、结果公示等实行全过程公开,确保政府采购公开透明运行。制定出台《宿迁市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暂行办法》,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并选取29个重点项目开展试点,涉及预算资金8596万元,试点项目相关信息全部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五是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土交易等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宿迁市招标投标网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内,定期不定期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日常工作活动情况等信息,并设置了电子信息屏和壁挂电视,为公众提供招标投标信息查询。2014年,共公开各类信息2068条。
4、大力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推进招生考试和学校财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各类特殊政策性加分和预留计划使用等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工作程序、入选标准、资格结果等公示制度,实行省、市、县(区)、学校四级公开制度。加强中、高考信息公开和服务工作,通过门户网站、电视、电话、广播、公示栏等媒介,将招生章程、成绩查询、录取条件等考试、录取的相关政策规定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面向考生、家长及社会公开,中、高考录取期间,每周无休开通热线咨询电话,接受考生和家长电话和上门咨询。进一步做好市直教育系统财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宿迁教育网公开教育经费预算信息,今年以来,共公开信息18条。同时主动公开市直各公办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资产管理制度、学生助学金发放情况等财务事项,促进学校校务公开,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全市教育系统“三公经费”,实行一月一公开,自觉接受广大职工监督。二是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市科技部门预算。切实做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信息公开,做到科技创新券发放兑现项目资金、科学技术奖阶段评审、省市专利资助项目资金、省级以上推荐项目全公开,以及科技计划项目、高企高品认定等立项前公示。今年还公开了全市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名录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三是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公示栏、电子信息屏以及在市卫生局机关、市卫生监督所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设立查阅点、资料索取点等多种方式,整合信息公开资源,重点推进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各级医疗机构均在门诊大厅的醒目位置或电子信息屏、公示栏公开了本单位主要收费项目及价格,并实现信息公开常态化。四是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并发放《致外出务工人员一封信》等宣传材料11万余份。在宿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开设“春风行动”专题专栏,结合企业用工和农民工就业需求公开信息420条。五是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在宿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开设“社保卡建设”专题,重点推进城乡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并将社会保险政策主动送进社区,送到百姓身边,发放宣传材料5.3万余份,现场解答8000多名服务对象咨询。
5、积极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加大环保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推进空气质量和水环境、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公开,实时发布全市8个国控监测点位、7个省控监测点位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值,每月发布市内各区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并进行排名。研究建立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定期公开制度。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验收全过程公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审批窗口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限,接受社会监督。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和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等信息,积极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固废辐射监管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全力做好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坚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4年,共公开环评信息56条、竣工环保验收信息51条。
宿迁市空气质量新标准试运行检测数据发布平台
二是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公开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文,逐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信息公开比例。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加大曝光力度。及时通过短信、电子信息屏、大喇叭、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电视、9612等多种方式发布公开气象预警信息,做到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紧贴需求。2014年,共公开安全监管信息34条,事故处理信息1条,气象信息269期次。三是推进国资监管国有企业信息公开。通过“网上宿迁”的金融服务板块和宿迁金融网、宿迁金融服务网,及时公开金融改革发展政策、小贷公司及担保公司设立审批、重大事项变更审批相关事项及流程等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金融部门财政预算和收支情况,以及市属国有投资公司运营管理与绩效考核、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市金融工作情况等信息。2014年,共公开各类信息2586条。四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医疗器械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以及突发事件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等信息,及时公开执法机关查处案件信息,加大食品药品行政许可、药品生产、保健食品、餐饮服务环节面制品、餐饮具等信息公开力度,提高监管透明度,回应社会关切。2014年,共公开各类信息94条。五是推进价格与收费信息公开。积极公开供电、供热、供水价格和经营服务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及时公开市区公共自行车使用收费、物业收费、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收费等信息,大力推进医疗机构医疗事故病历资料复印收费、园林绿化损坏赔偿收费、农村道路客运价格管理以及违规查处等信息公开。2014年,共公开各类信息30条。六是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围绕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运行机制,及时公开《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3-2015年行动计划》、《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宿迁市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工作方案》等系列信用管理的制度文件。在全省率先建成涵盖企业不良贷款信息和自然人基本信息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网两库一平台”(诚信宿迁网、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平台),累计归集数据信息超过1500万条,全部向社会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2014年,全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8780件,其中当面申请1566件,传真申请15件,网络申请7122件,信函申请77件;按时办结8760件,延期办结20件,办结率为100%;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91件,公开答复的8631件,部分公开答复的4件,因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为其他情形而不同意公开答复的4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27件,信息不存在的1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6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7件;市政府办公室共收到12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9件,均按时予以公开、告知。申请信息的内容涉及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城市规划、制度建设、工程管理、教育考试等。在办理过程中,坚持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便民高效。
(四)不予公开方面
2014年,全市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中共有4件被答复不予公开,其中属于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的3件,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1件。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方面
2014年,全市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33件(含市政府9件),其中维持13件、被依法纠错2件、其他情形18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22件,其中维持6件、被依法纠错5件、其他情形11件。市政府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六)收费及减免方面
2014年,我市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相关费用。
三、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一)积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
修订并发布《宿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宿政发〔2014〕158号),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廉洁性审查、合法性审查与集体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制度,规定除依法不得公开的,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公众有权知情查阅。为贯彻落实好这一规定,同时出台《宿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审核把关职责规范》(宿政办发〔2014〕232号),规定在作出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和政策性强,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定前,应严格履行必经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向社会公开。
市政府印发宿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二)大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在“网上宿迁”、电视、报纸、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介上专门设立《政策解读》和《您知道吗》栏目,对政府新出台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政策文件,组织专家多角度地及时进行解读、阐释,方便不同层次的公众准确了解掌握政策文件精神实质。2014年,《政策解读》栏目先后解读了30份文件,《您知道吗》栏目也以18个专题形式全方位进行了深度解读。
“您知道吗”政策解读专栏
(三)扎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
为做好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切度高的舆情回应疏导工作,做到及早发现、迅速研判,快速回应,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我市有机整合12345政府服务热线、网络问政、书记市长信箱资源,形成一号受理、一网办理运行模式,全面收集处理群众的咨询、投诉、求助和意见建议,全力打造“24小时不下班的网上服务型政府”。
宿迁市12345便民服务网
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受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社会公众电话咨询和举报投诉47735人次,主要涉及住房、物价、教育、医疗、征地拆迁补偿、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等方面;12345政府服务热线累计接听134786通,网络问政累计受理网帖65882篇,按时办结率99.98%。此外,从2月份起,每月开展一期“全媒体政民互动”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推进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切实加强政府与群众联系。全年共开展11期,受理群众问题2600余件,部门整改和回应率100%,群众总体满意度达90%以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全媒体政民互动直播现场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个别部门和单位的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个别工作人员业务不熟、责任心不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时效性和实用性还需要不断提高;工作机制还需要不断完善。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5年,我市将按照“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采取得力措施加以改进,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宿迁”作出积极贡献。
1、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机制。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继续深入推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响应群众诉求,正确引导社会舆情,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2、推行无例外公开。除涉密单位外,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全覆盖,同时切实增强前瞻性、敏锐性、主动性,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实现更高的工作目标追求。定期开展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相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3、努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水平。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
4、逐步推进民生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在医院、学校、供水、供电、供气、交通、通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推行规范化、常态化建设,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5、进一步抓好业务培训。强化业务指导和综合协调,着力提高全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组织集中培训,围绕基础业务、工作技巧、热点难点问题,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授课,进一步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从整体上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积极创造机会,组织县乡、市级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外省市学习考察,拓宽眼界,提高本领。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填报时间:2015年3月25日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5194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50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942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58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098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227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31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304 |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
||
(一)公开行政审批信息数 |
条 |
119085 |
(二)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数 |
条 |
5573 |
(三)公开本部门财政信息数 |
条 |
2421 |
三、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19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06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59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07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77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4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7117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2376 |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878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566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15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712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77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878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876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2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878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9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863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4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3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1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7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6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7 |
五、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33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3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2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8 |
六、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22 |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6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5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1 |
七、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47735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7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28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1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6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5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30.3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37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99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