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建发〔2025〕2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建设局:
为常态长效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落实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2025年度宿迁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 14 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度宿迁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要点
海绵城市建设是提升城市排水安全、改善城市水环境的有力举措,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计划的收官之年,是完成国家首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验收后,常态长效推进全域海绵城市建设的承上启下之年,为扎实推动海绵城市建设转入新阶段、迈上新台阶,现制定2025年度宿迁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要点,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强化规划引领、系统施策,以缓解城市内涝为重点,兼顾削减雨水径流污染,高质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现水安全韧性增强、水环境质量提升、水生态系统健康、水资源利用高效的目标。到2025年底,中心城市建成区57%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洋河新区城市建成区45%以上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二、工作任务
(一)聚焦关键问题,加强系统谋划
1.坚持问题导向。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园区)应以排水分区为单元,加强现状问题和建设需求分析,急缓有序、突出重点,优先解决积水内涝等对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影响大的问题,研究编制重点达标片区实施方案,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总体原则,科学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路径,明确雨水滞蓄空间、径流通道和设施布局,确保“建设一片、达成一片”,实现海绵城市建设效应的连片显现。
2.坚持多目标融合。以海绵城市建设为统领,统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和城市建设,统筹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补短板,在区域流域、城市、设施、社区等不同层级将海绵城市理念融入到城市建设中。
3.坚持多专业统筹。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园区)应加强海绵城市与排水、园林绿化、建筑、道路等多专业融合设计,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出台相应协同监管制度,提高全过程协同水平,确保海绵设施经济、适用,避免海绵设施与传统排水系统、高位堆坡绿化冲突,避免增加不必要的投资。
(二)紧扣关键指标,精准发力推进
1.加强规划衔接。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园区)及相关部门在编制“十五五”城市竖向、城市道路、园林绿地、城市水系、地下空间、排水防涝等各专项(专业)规划和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时,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构建海绵系统建设格局,并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衔接,相关指标不能低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值。
2.精细编制项目建设实施计划。结合年度城建计划,精心编制详细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计划,明确海绵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及示范项目,合理安排建设时序,确保海绵城市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严禁在建筑、道路、园林等工程设计方案成型之后,再由排水工程专业对方案“打补丁”。
3.加快中央奖补资金拨付。中心城区各区要加快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支付进度,2025年6月底前,各区资金执行率不得低于95%。加强资金管理,各区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对各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资金检查,按照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保障重点的原则,梳理现有资金使用问题,明确解决措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技术引领,打造示范亮点
1.加强技术标准贯彻落实。为进一步提升海绵城市项目建设质量,统一建设标准,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园区)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我市已颁布实施的海绵城市相关技术导则、建设指引进行宣贯培训,尤其是要加强海绵城市设计导则、海绵城市施工及验收导则、海绵城市植物配置指南等和项目建设联系紧密的技术导则应用,进一步规范项目设计、施工及验收管理。
2.建立日常巡查、推进制度。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园区)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现场巡查指导,尤其是对设施溢流井砌筑、下渗层铺设、植物栽植等关键环节进行把关。县、区(开发区、新区、园区)主管部门应及时把控各项目建设进度,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3.全力打造海绵城市示范项目。积极申报2025年度江苏省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同步开展市级海绵城市建设优秀项目评选,以评促建,对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园区)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形成的特色做法、经验模式进行总结宣传,系统提升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水平。
(四)强化制度支撑,确保长效发展
1.完善全流程管控机制。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园区)结合《宿迁市海绵城市条例》,借鉴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海绵城市全流程管控制度,发改部门在项目立项审批环节中加强海绵城市内容审批。资规部门应依据本地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纳入用地规划条件,并在规划审批环节予以把关。住建部门应加强海绵城市方案审查及施工图审查,并在竣工备案等环节对海绵城市施工内容进行审核,按照“一项目一档案”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海绵城市项目过程资料。
2.加强海绵设施维护管理。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园区)对照《宿迁市海绵城市条例》,明确各项目海绵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专业技术培训,规范海绵设施的巡查和管养要求,做好相应的检查和运营维护记录,建立运营维护台账资料,做到海绵城市“设施不损、功能不减、景观不衰”。
3.加强宣传培训。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园区)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国内相关行业领导、知名专家指导海绵城市建设,提升海绵城市建设水平。继续通过官方媒体、微信、vlog、“海绵进校园”“海绵进社区”等方式进行宣传,注重总结典型经验,拓展群众参与和监督渠道,提升居民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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