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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数字经济、机械、石化工程、轻工、纺织、工艺美术专业中级、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7-30 来源: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访问量:【字体:

各县(区)工信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职〔20254)现就做好2025年度宿迁市数字经济、机械、化工、轻工、纺织、工艺美术等工业工程系列专业中级、初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市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职称评定相应标准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职称资格等条件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三)符合中级、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申报条件参加此次职称评审,并按要求准备相关业绩、成果材料;符合中级、初级职称初定条件的人员关注《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初定和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zdgz/202502/c2bff418e82e44d0a5cd7a19e9b09299.shtml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江苏省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6)、《江苏省数字经济(集成电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0)、《江苏省数字经济(工业互联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1)、《江苏省数字经济(区块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2)、《江苏省数字经济(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4)、《江苏省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3)、《江苏省数字经济(智能制造)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5)、《江苏省纺织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16)、《江苏省机械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7号)、《江苏省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1)、《江苏省石油化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9)、《江苏省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340)规定。

三、有关政策

(一)申报人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12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331日。

(二)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符合工程专业、经济专业职称对应的职业资格,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按照《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苏职称〔2021132号)的规定,在数字经济工程、石化工程和工艺美术专业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具备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有关绿色通道申报,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2名以上本领域或相近专业具备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可直接申报级职称评审,各地各部门及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按照业绩成果高于破格标准审核“绿色通道”申报材料。

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可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初、中、高级资格,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学历资历条件的,可分别对应我省工程技术人才系列的相应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在申报表中签订个人承诺书,对材料真实性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对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初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于持有相关国际职业资格的海外人才,可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国际职业资格与高级职称比照认定目录(2024版)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369号)进行比照认定,申请人须上传江苏省国际职业资格与职称比照认定申报 表等相关材料。

、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报

2022年起,职称申报、审核、证书下载查询全面推行一网通办服务。参加2025年度评审的申报人员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95日。

申报人员需在申报系统上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并对自己填写的各项申报信息及所提供的参评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申报人上传的各类电子文件应为原件材料,如上传材料为复印件的,要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盖章后上传。

(二)线下送审

申报材料经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需将材料打印装订成册与原件材料一并递交。县(区)企事业单位参加中级评审人员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县(区)人社局审核后,报送至市工信局职称办初审和收存,市直企事业单位直接报送至市工信局职称办。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925逾期不予受理。

成册材料包括: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登录申报平台下载,A3正反打印,对折后骑马订,一式3

2.《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1)。按要求填写后,A3打印,加盖公章,一式8

3.《职称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sqjmwrsc@163.com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公示证明

6.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3

7.申报人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申报人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8.申报人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9.申报人接受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10.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工作总结

11.申报人工作经历、主要业绩成果证明

12.申报人对照评审条件有关论文著作要求,提供能够体现本人理论素养及专业技术水平的主要作品

五、收费标准

申报材料经审核合格的,应按规定缴纳评审费。评审费用缴纳依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公布2022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202413号)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关于公布宿迁市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宿财综〔202419号)执行。

初级、中级职称评审缴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宿迁市财政局国库处

开户行:工商银行宿迁分行营业部

账号:9558851116002281030

汇款用途:单位+姓名+初级或中级职称评审费

、其他要求

1. 材料要求。申报材料一律放入牛皮纸质档案袋,档案袋外粘贴材料袋封面(附件5)。申报评审的材料须装订成册,册内含封面、目录,装订顺序需与封面目录顺序一致。将材料袋封面12分别填写后粘贴在放申报材料与材料原件的档案袋上。

2. 审核要求。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学历、资历等申报和评审条件符合要求。审核过的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实行论文等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联系电话:0527-84338542。联系地址: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人事处(宿迁市太湖路181号人防大楼406室)。


附件:1. 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1、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2.职称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2、职称申报情况一览表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3:中、初级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4. 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袋封面附件4、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袋封面

   5.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附件5、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袋封面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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